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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個楊佳 抗拆農民賈敬龍殺死村長遭判死刑

對一些中國底層平民來說,強拆是他們的中國惡夢。河北省石家莊農民賈敬龍因反抗強拆殺死村長,遭判死刑,民間為他高喊刀下留人。

北高營強拆賈敬龍家現場(天涯圖片)

對一些中國底層平民來說,強拆是他們的中國惡夢。河北省石家莊農民賈敬龍因反抗強拆殺死村長,遭判死刑,民間為他高喊刀下留人。

法院罔顧減罪情節

河北省石家莊市郊區農民賈敬龍原是親人口中的好青年,卻在2013年5月27日,距離他舉辦婚禮僅18天的這一日,他精心佈置的新房遭村長何建華為代表的村委會組織強行拆遷。這一拆,不僅新房沒了,本應償付的補償款也沒拿到,未婚妻也改嫁他人。在多次投訴無門的情況下,使賈敬龍採取報復行動,於2015年大年初一,用改裝後的射釘槍射殺已連任四屆的村長兼書記何建華,之後曾要自首,卻因遭圍毆致傷而未成。

賈敬龍的遭遇得到民間的廣泛同情,而他近日遭到中國最高法院核准死刑,即將交付執行的消息,更引來網絡輿論熱議。民眾批評這是當局的拆遷惡行導致官逼民反,呼籲政府刀下留人。

這起案件也引來許多法律學者的關注。北京大學憲法學教授張千帆在微信公眾號「法學學術前沿」表示,一審、二審乃至最高法院罔顧該案有諸多減罪情節,仍判處賈敬龍死刑,這是對國家權力的嚴重濫用。他批評這判決不僅不符合刑法的基本精神,也違背尊重生命的中國傳統。

北大法學院教授賀衛方則呼籲官民都能得到法院的同樣考量。他以薄谷開來為例,指薄谷開來殺人案情節惡劣,與公安局長王立軍策劃,毒死人後又動用公安部門偽造死因,敗露後又通過其丈夫政治局委員薄熙來阻撓調查,最後判決卻是死緩,並已在去年變更為無期徒刑。

賀衛方在「法學學術前沿」質問:「我只是想知道,薄谷開來可以判死緩,為什麼賈敬龍就必須死刑立即執行?我們不要求賈敬龍得到更多寬恕,只要求小民百姓能夠跟官員及其夫人得到最高法院同樣的考量!」

中國社會科學院教授于建嶸指出,此案有明確的司法解釋可適用。他在微博引用最高人民法院在2011年的《全國法院維護農村穩定刑事審判工作座談會紀要》中指出:「對於因婚姻家庭、鄰里糾紛等民間矛盾激化引發的故意殺人犯罪,適用死刑一定要十分慎重,應當與發生在社會上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其他故意殺人犯罪案件有所區別。被害人一方有明顯過錯或對於矛盾激化負有直接責任,或者被告人有法定從輕處罰情節的,一般不應判處死刑立即執行。」于建嶸解釋:「也就是說,那怕一定要判處死刑,也不應立即執行。」

專政制度

法律學者為賈敬龍請命,祭出法律條文作依據,現在還有近百位中國公民聯署,要求最高法撤銷賈敬龍死刑。聯署書上寫着:「在社會矛盾日益尖銳的今天,留賈敬龍一命,就是讓憤怒者記住不傷害無辜,就是給忍無可忍者留下一自首的路。」

但在專政的中國,底層百姓賈敬龍似乎非常不樂觀。

敢言的張雪忠律師雖然認為賈敬龍不應判處死刑(立即執行),但他認為:「當局執意要處死賈,考量重點和處死夏俊峰是一樣的:在官民矛盾日益尖銳的今天,必須遏制人們對權力違法的抵抗。即周強所說:這樣的人不殺,社會就會亂!」

網名為北風的獨立評論人士溫雲超也在推特指出:「任何人擊殺有體制權力色彩的人,當局都會毫不猶豫地重判,賈敬龍夏俊峰都是,這幾乎與法律無關,而是專政的體現。」

在中共的專政制度下,不斷造就各式矛盾,如種族矛盾、官民矛盾。面對這些矛盾中的反抗者,鎮壓,向來是這個政權的不二選擇。

以強拆為例,遭強拆的百姓普遍申冤無門,而因強拆導致民眾死亡的案例,也時有所聞,例如抗強拆被燒死、遭活埋致死、被打死等等。然而當地政府往往是賠款了事,追責也多半沒有後續消息。

但若是民眾反抗、報復,導致相關執行拆遷者死亡,卻是以生命為代價。如今年5月反抗拆遷,憤而痛下殺手造成3死1傷的河南拆遷戶范華培,遭警方當場擊斃。

官員與平民受到不公平的對待、不一樣的量刑標準,已讓許多中國民眾不滿。這一點在近日二位官員判決結果的評論留言中,更是清楚顯現出來。

貪污3億4000萬的國家能源局煤炭司原副司長魏鵬遠判死緩及終身監禁;造成「呼格冤案」的馮志明僅以貪污罪判刑18年。這讓網友留言痛批,中國的死刑只針對平民。

 

 

責任編輯: 王篤若  來源:博談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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