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 國際新聞 > 正文

南海仲裁案爭吵甚麼?一分鐘看明白

菲律賓2013年向海牙常設仲裁法院提出南海仲裁案,裁決結果將於明日宣判。有關此案的重點、涉事方的態度以及仲裁結果的影響,歸納如下:

問題1:南海仲裁案中,菲律賓的主張是甚麼?

菲律賓提出的南海仲裁案包括15項請求,內容可分為4大類:

1.有關中國主張的南海九段線的「歷史性權利」,是否符合「聯合國海洋法公約」。

2.判斷中國佔領的海洋地貌屬性是島嶼、岩礁還是低潮高地,每一種海域權利範圍不同。

3.中國在這些島礁上的建設權及產生的海洋環境破壞問題。

4.菲律賓是否享有完整的200海里專屬經濟區。

問題2:中國對仲裁案的態度與回應?

中共官方表明,不接受、不參與菲律賓單方面提出的南海仲裁,仲裁庭無論作出甚麼裁決都是「非法無效的」。中國也呼籲,菲律賓應直接就南海議題與中國進行雙邊協商談判。

問題3:目前仲裁進度?

中方認為,菲國提出的仲裁訴求實質上是領土主權和海洋劃界問題,因此主張依公約仲裁庭對此案沒有管轄權。不過,2015年10月29日仲裁庭裁決,菲國提出的15項中,有7項有管轄權,1項要求菲國縮減範圍,其餘7項是否有管轄權與實體問題一併審理,7月12日與整個裁決結果一起公佈。

問題4:如果仲裁案結果對菲方有利,會有甚麼影響?

答:若仲裁結果整體對菲方有利,菲律賓在實際處理海域權利問題時,仍會與中方有主權爭議。若裁決表明,中方主張的「歷史性權利」在超出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即中國在南海諸島的海域權利會明顯縮小,但中國已表明不接受裁決。

問題5:如果仲裁案結果對菲方有利,中國會退出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嗎?

答:應該不會。上海社科院中國海洋戰略研究中心主任金永明指,聯合國海洋法公約雖不完美,但符合國際海洋發展趨勢,若中國退出,則原本享受的權利和保障也沒有了。公約下有國際海洋法法庭、大陸架(大陸棚)界限委員會、國際海底管理局三個組織,後者保障中國海底礦產開採權,退出公約不符合中國利益。

責任編輯: 楚天  來源:東方日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本文網址:https://hk.aboluowang.com/2016/0711/7684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