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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高出新規 3隻大老虎要坐穿牢底?圖

中共兩高聯合出台〝解釋〞,明確貪污罪、受賄罪判處死緩後,終身監禁不再減刑、假釋。時值中共高層權鬥中國級〝大老虎〞蘇榮、令計劃郭伯雄面臨開審,被認為或面臨嚴懲。

4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發佈,兩高在司法解釋中明確表示,判處死刑立即執行過重,判處死緩偏輕的重大貪污受賄罪犯,可以決定終身監禁。凡決定終身監禁的,在一審、二審作出死緩裁判的同時應當一併作出終身監禁的決定。終身監禁一經作出應無條件執行,不得減刑、假釋。

其中強調,死刑立即執行適用於犯罪數額特別巨大,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影響特別惡劣,造成損失特別重大的貪污、受賄犯罪分子。對於符合死刑立即執行條件但同時具有法定從寬等處罰情節,不是必須立即執行的,可以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該解釋的出台,意味着貪腐官員一旦被判為死緩,都將面臨終身監禁的可能,而被判處終身監禁,就意味着將把牢底坐穿,不能夠獲得任何減刑抑或假釋的機會。

目前蘇榮、郭伯雄和令計劃尚未宣判,以此三人在貪污受賄上的嚴重程度,很可能將面臨死緩判決,加裁終身監禁也有相當可能。

評論員呼延朔認為,周永康薄熙來都已判處無期徒刑,有評論者表示,隨着中共對於貪腐官員打擊力度的不斷加大,也不排除將來為無期徒刑加上類似適用情形的可能。

前中共全國政協副主席蘇榮,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2014年6月14日被宣佈調查;2015年2月17日,被以涉嫌受賄罪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沒有透露貪腐程度。

前中共中央統戰部部長令計劃,因涉嫌嚴重違紀,2014年12月22日,被宣佈立案審查;2015年7月20日,以涉嫌受賄罪被立案偵查並逮捕,未透露貪腐程度。

中共前軍委副主席郭伯雄,2015年4月9日被調查,7月30日被正式宣佈涉嫌受賄犯罪,移交軍檢;2016年4月5日,郭伯雄涉嫌受賄犯罪案偵查終結,移送審查起訴。軍事檢察院查明,郭伯雄直接和通過家人收受賄賂,數額特別巨大。

阿波羅網白梅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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