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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被拐後給老公打電話:我要做別人的媳婦了

強子(化名)今年33歲,從小有病至今未婚。有人介紹了一女子,強子父親強某應允下來,下了「聘禮」後正準備給兒子辦喜事,沒想到警察找上了門。

1月3日,家住咸陽的小強給華商報打電話說,62歲的父親因給哥哥強子找媳婦被警察抓走了。

小強說,別人給哥哥介紹的女子是西安的,哥哥看後挺願意,父親就下了聘禮,並把女子接回家。「女的長得還行,就是腦袋好像不怎麼聽使喚。父親帶着那女子在醫院檢查,就在這時警察來了……」

小強擔心這是別人設計的圈套,找個媳婦也能被抓?

昨日,華商報記者聯繫了偵辦此案的西安市公安局未央分局草灘派出所。高姓副所長說,2015年12月27日,他們刑拘了強子父親強某,因為他收買被拐賣的婦女。涉案的陳某、李某兩人也被刑拘。

被拐賣女子小燕(化名)30歲,已婚,家住西安,患有間歇性精神病。2015年9月,家屬到派出所報案,稱小燕走失。

2015年12月23日,小燕的丈夫接到一個陌生來電,打電話的正是小燕,只聽小燕說:「家裏的蘋果賣了沒……我現在要給別人當媳婦了……」警方根據線索一路找到咸陽。辦案警察說:「找到地方,才知道小燕用的手機是她『公公』強某的,強某說他是下過聘禮的,聘禮給了一個與小燕毫無干係的人。」

警方調查得知,小燕走失後,在西安火車站犯了病。陳某在火車站看到小燕後,便將她帶回家住了兩個多月。去年12月中旬,陳某的朋友李某到陳某家,得知小燕是從外面帶回來的,於是建議「處理」掉。李某通過中間人得知強某的大兒子強子一直未娶,就以3.6萬元的價格將小燕賣給強某。

強某承認先給了2.6萬元,待小燕過門後,再將餘下的1萬元付清,誰知警察就找上門了。

警察說,李某剛從監獄出來,此前他就因拐賣婦女被判刑8年。
 

責任編輯: 李雨菡  來源:華商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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