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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院姐」阻記者採訪:把你們打死

福建漳州龍海市洪先生近日買車時,疑遇車行不公對待,於是聯絡當地電視台,希望將車行惡行公諸於世。不料,一名自稱車行老闆的女子對電視台記者稱,「我是法院的,我拿法院證給你看,我要把你們打死」,並當場搶去記者的攝錄機,更令人詫異的是,到場警察竟也認同「法院姐」的粗野蠻做法。目前,「法院姐」已因冒充公職人員等行為被罰拘留13日,而涉事警員亦已被停職。

洪先生表示,他日前到「龍海華南汽貿有限公司」預訂汽車,並付了2000元(人民幣·下同)訂金,簽下合同,約定取車時繳付尾數,但店方卻突然要求他再交5萬元。洪先生十分無奈,於是向當地電視台爆料。

電視台近日派記者到該店了解事件並打算訪問店員,但「法院姐」卻搶去記者攝錄機,並揚言「我是法院的,我拿法院證給你看,我要把你們打死」,態度惡劣。記者於是報警求助,豈料到場的警員竟指「人家不讓你拍照,你一直要拍人家,人家當然會給你搶東西了,是不是?拒絕你拍照啊,是不是?」,令記者萬分無奈。

事件曝光後,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前日澄清,片中的女子及其家屬均不是漳州法院系統的工作人員,而且法院不存在「法院證」一說。翌日,「法院姐」因涉冒充公職人員、損毀公私財物、限制人身自由,被龍海榜山派出所治安拘留13日。另外,到場處理糾紛的警員亦因處理不當,造成不良影響,被當地公安局處以停職。

責任編輯: 楚天  來源:東方日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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