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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羅克私藏手榴彈刺殺毛澤東被處決真相

—遇羅克是個能對手榴彈和暗殺感興趣的人嗎?

作者:

遇羅克曾撰寫一系列圍繞「出身」問題的文章。他以「家庭出身問題研究小組」為筆名,發表六期《中學文革報》的頭版文章及其他文章,最著名的是第一期的《出身論》,全國反響巨大。1968年1月5日,遇羅克被捕,1970年3月5日,他和另19名政治犯,在北京工人體育場的十萬人大會上,被宣判死刑並被處決,時年27歲。坊間曾盛傳遇羅克在文革中被判死刑,原因是私藏手榴彈,預謀暗殺毛澤東。對此,遇羅克妹妹遇羅錦於本文澄清事實真相。

遇羅克全家合影

什麼叫知識?什麼是書讀萬卷,什麼是善於獨立思考、自我鞭策,遠離了武夫的愚昧、專制、陰險與無知?

如果你能解釋這幾問,你才能判斷:書讀萬卷(絕非只讀中國人如何治人的古今著作),善於獨立思考、自我鞭策的遇羅克,是個能對手榴彈和暗殺感興趣的人嗎?

遇羅克從上小學之前就開始讀課外書,他這一生,天天讀到深夜,反思自己,與書里的偉人們交流,記下思想的火花,記下思想的升華;他創作的文學作品也很多。日記、筆記與文學創作,少說幾百萬字不止,得有千萬字。在那無電腦的時代,都是一筆一划寫出來的。他精神上嚮往的是自由、開放與民主。似乎在他暝暝之中,就是要和時間賽跑,就是要把自己短短的一生,過得要比百歲老人還有意義。否則,你就無法解釋:他怎麼不覺得累?怎麼從來沒累垮自己反而樂在其中?那樣一個文弱的外表,內里怎麼竟如此的豐富、柔情和剛強?

而他所有的精神財富,就在那1966年的紅八月,象無數個家庭和個人一樣,全部投入火海,付之一炬了(除了一本他捨不得燒的最後一本日記)。

說我把日記和照片藏來藏去找不到地方,是愚蠢和糊塗嗎?其實有一點我從沒糊塗過:就是不想燒它們。

如果你看了《一個大童話》,就會知道:父母和哥哥如果有地方處置這些文字瑰寶和家庭照片的話,也絕對不會交給我。他們也是想遍了人,無奈個個都那麼倒霉,這才想到了我;正因他們從心裏不想燒掉,而我又偏偏點了頭——因為不點頭就得燒掉。而這些精神財富,是我視為比生命還重要的東西。想想看:如果你死了,什麼都沒了,而只有它們還繼續活着,一毫不損地活着,它們怎不比生命還重要呢?

哥哥決定燒掉千百萬字的「靈魂」之前,希望有個見證人。然而,如果他能找到他最希望的老友的話,他也不會想到我。但他連一個見證人都找不到了,個個都象他一樣,正在焦頭爛額地燒東西,誰都害怕互相來往,他這才想到了我。他也絕對想不到後來我為他做的那些事情:象趕鴨子上架一樣把自己趕上了文壇。又象鴨子跌跤那樣,一次次地滾下了文壇;滾完了再費力地往上爬——在海外沒錢借錢也得出書,也得把哥哥的事寫完。

我為日記被三年勞教,並不覺得冤,因為我獲得的太多,使我認識了以前不認識的社會。我如果不被勞教,也不覺得自己定會幸福,只會比沒進過監獄更為愚蠢。

我無法和哥哥相比,他是思想者,是勤奮的天才,是發聲的勇士,是願意為正義付出一切的烈士,可我什麼也不是,無非能寫兩筆象是實話文學的東西,只以「一本書主義」為一生的目標。如果超了產,就樂得屁顛兒屁顛兒,美不滋滋,非得與自己的書孩子合影示人不可。這膚淺的作風,絕對不是哥哥能做得出來的。自己明明知道,可就是不想改。就連這不想改的毛病,也覺得甜滋滋的——仿佛偏要把自己當小孩兒,也是一樂。

以上說了那麼多,就是為了說明:就連我這樣一個糊塗人、水平不高的人,都不會對一顆手榴彈感興趣,都不會有暗殺中南海大人物的想法(這不是幻想狂精神病嗎),而比我水平高得多冷靜得多的遇羅克,怎麼可能反倒不如我,比我還愚蠢萬分呢?

我在新出版的《遇羅克與中學文革報》一書的卷五《評遇羅克》這一部分,有篇文章《有關遇羅克的五個問題》的之三寫道:

網上對遇羅克事實的歪曲

如果說中共體制內某些兩面派,以及被中共暗中收買的人,一提起遇羅克就故意褒貶摻半的話;如果說國內的「百度百科」之類的網站,因政治原因,一直對遇羅克的個人簡介予以誣衊的話;那麼,就連外國人辦的「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網站上,在對遇羅克的介紹里,也有同樣的錯誤。該網站對遇羅克的生平介紹正確的部分除外,現只照抄不正確的部分:

「……1967年,《中學文革報》的大部分成員到東北去看武鬥熱鬧,遇羅克在長春車站發武器時獲得了手榴彈,不忍心丟掉帶回北京,後被發現……」

「被判死刑的主要原因——表面原因:根據《遇羅克遺作與回憶》記載,遇羅克在文革中被判死刑,原因是私藏手榴彈,預謀暗殺毛澤東(來源於判決書)。主流印象是:遇羅克因《出身論》一文,為當權者所不容。另一種觀點是:不是因為《出身論》而是發表在《文匯報》的《和機械唯物論進行鬥爭的時候到了》……」

以上內容,一是錯在手榴彈的問題,那明明是遇羅文所為,卻安在了遇羅克的頭上。遇羅克不僅沒去過東北長春市,就算有人給他一顆手榴彈,他也絕對不會接受,去做那種愚蠢的沒頭腦的事。愛做楞頭青的事的,只有從小就對槍炮極感興趣的羅文。2001年,羅文出走中國去了美國時,我與他同住在一友人家,鄭重地問過他:「你在監獄裏,關於手榴彈的事,是否全推在哥哥頭上了?」

因為哥哥在被捕前,曾向所有《中學文革報》的成員嚴肅誠懇地交代過:「萬一出了事,你們把一切過失和責任都推在我身上好了。」

當時羅文很認真地回答我:「沒有。那是我做的事,我怎麼能推在哥哥頭上?」而我也相信了。

所以,對於這件事,我和羅文在所有關於遇羅克的文章或書里,都沒混淆過是非。在2010年8月底,香港「開放出版社」出版《遇羅克中國人權先驅》一書之前,主編金鐘先生也問過我關於手榴彈的事,我也是如實回答的。但「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網站上,不僅這件事是錯的,就連遇羅克因何而死也是錯的。在遇羅克的死刑判決書上,前面除了列舉了他的文字罪之外,中間只沒頭沒腦的一句「並揚言進行陰謀暗殺活動」,要暗殺誰?沒有賓語;什麼活動?沒有說明。遇羅克絕對不會招認自己從沒做過的事或想法。即便監獄裏的審訊員一再希望他承認搞反革命集團,無論他是否為此受過酷刑,他自始至終是不招認、也不交代別人的,故他的判決書上有一條是「在押期間,反革命氣焰囂張」,指的就是他這「不認罪、不交代自己、不交代他人」的態度。

從以上的錯誤明顯看出:負責編輯遇羅克簡介的人,要麼是不清楚事實就任意發表文字,要麼是誤信了他以為可以信任的人的介紹。而介紹人故意把遇羅克的死因貶低成因「手榴彈」和「暗殺」,這論調是中共一向的做法。即使我想去信向該網站更正,卻發現很難與之聯繫,竟找不到可以寫信的信箱。進入二十一世紀的今天,中共繁殖的特務與線人已在全世界遍地開花結果,無孔不入了,該網站的負責人尤其應提高警惕,更應向出版過《遇羅克中國人權先驅》的出版人金鐘先生多問一問,尤其是能與遇羅克的家屬取得聯繫、徵詢意見。過不了幾年、十年,我們能夠作為見證人的都死了,編輯人就是想與我們聯繫也不能了。(注,見下)

而羅文的槍彈夢,在美國倒是很容易地實現了。他已買了大大小小、各式各樣二十條槍,每周日他都會去魏京生那空曠的農場裏,忘乎所以地打靶射擊,從大白天射擊到天擦黑。我只希望他別為槍出事就好。

(作者註:2012年3月6-9日,在推友的熱心幫助下,我這腦盲終於與「維基百科」的編輯小組取得了聯繫,他們很快地對遇羅克和我的詞條給予了修正和補充。我給編輯小組寫了感謝信。但我在「維基百科」遇羅克頁面上所做的許多編輯文字,只保存了兩天便全部消失,最後只保存了極為有限的介紹。為了能更真實地說明事情的經過,在2012年3月5日之前所寫的此文中的有關內容,我不想做任何改動。)

又在「之五」這一部分寫道:

哥哥捨不得燒掉的那本唯一的日記、我的二十本太一般的日記、以及母親畢生積攢的上千張家庭照片,在我和兩個弟弟的有生之年,是不會還給我們了。就連我們的下一代能否得到它們,我都不存希望。它們是否還存在「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呢?也不知道。雖然我寫不出哥哥深邃豐富的思想,但只希望那一本他很重視的日記還存在。我和哥哥每逢過生日就換一本日記。哥哥那一本是32開大小、天蘭色塑料皮封面、燙有「北京日記」四個金字,裏面寫滿了密密麻麻的鋼筆字。哥哥對我說,他捨不得燒掉它,是因為這本日記,是一年以來、一生中思想最成熟的日記,直記到1966年的8月。我多希望掌握這本日記的有權人,有一天,能把它的內容全部地在網上公之於眾,每一頁、每一字都不要拉下,也能公開哥哥在監獄裏所有的口供、事實及所遭受的磨難。那時,人們才能看到一個更加真實的全面的遇羅克:他學富五車的知識與智慧,他人品的傑出與氣節,才能完全地呈現給世人。

哥哥的案件被平反之後,專案組對他的屍體處理無任何交代,只發給父母二千元人民幣的撫恤金,父母分文也不想動它。幾年後,母親去世,我們才發現,在衣櫃中她的一件上衣口袋裏,放了三個銀行存摺,是給我和兩個弟弟每人同樣多的幾百元人民幣,以此道出她對我們深深的愛;這錢里,就有哥哥那筆滴血的撫恤金。

如此有思想的人如遇羅克,能對一顆手榴彈和暗殺感興趣嗎?就算有人打算這樣做他知道了的話,他都必會勸你別愚蠢得異想天開呢!

至於哥哥的那本日記,我的二十本日記,以及母親積攢的近千張家庭照片,我希望在習近平當政的今天,有關部門能夠還給我們,能夠以此表明新政的開放。假如真能如此,我願意公開表示感謝。

寫於2014年3月18日

附一:

遇羅克個人簡介

遇羅克,1942年5月1日生於南京,七歲隨全家遷至北京。父母皆為留學日本的工商科人才,後自營實業。

1954年於「北京市東四區一中心小學」(府學胡同小學)畢業;

1957年於「北京市二十五中學」初中畢業;

1960年於「北京市六十五中學」高中畢業。

由於「資本家」的家庭出身和父母的「右派」問題,學習成績及品行優秀而三次未准考入大學。

1961—1968年間,做過「農業工人」、圖書管理員、代課教師、多種臨時工和「北京人民機器廠」學徒工。

遇羅克從小便博覽群書、獨立思考、文采超群、見解獨到,立志做個傑出的人。

1966年7至9月,在「老子英雄兒好漢,老子反動兒混蛋」的對聯風行猖狂,文革處於全國最慘無人道的黑暗時期,25歲的遇羅克寫下並發表了油印的《出身論》,及執筆1967年1月誕生的鉛印《中學文革報》六期的頭版頭條文章和其他文章,向社會發起挑戰,得到全國熱烈和巨大的反響;1967年4月14日,身為「中央文革小組」成員兼其他要職的戚本禹,宣佈遇羅克所寫《出身論》是大毒草;

1968年1月,遇羅克以莫須有的政治罪名被捕入獄,在獄中飽受折磨,拒不交代自己和他人的「罪行」,寧死不屈;

1970年3月5日在「北京工人體育館」十萬人的公審大會上,與另十九人一道,被「北京市公檢法軍事管制委員會」以「現行反革命罪」宣判死刑,臨刑前被強制進行活體器官移植;

1979年11月21日「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給予《再審判決書》,宣佈遇羅克無罪。

有關遇羅克的著作及網頁:

1.1980年北京《當代》文學季刊,發表遇羅錦的中篇紀實文學《冬天的童話》;

2.1981年廣州《花城》文學季刊,發表遇羅錦的中篇報告文學《乾坤特重我頭輕》;

3.1987年3月,台北「皇冠出版社」出版遇羅錦著《愛的呼喚》;

4.1987年日本東京「現代文學研究所」出版中外評論集《遇羅錦》;

5.1999年1月,北京「中國文聯出版社」出版徐曉、丁東、徐友漁編著的《遇羅克遺作與回憶》;

6.2000年5月,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出版遇羅文著《我家》;

7.2009年香港「晨鐘書局」出版遇羅錦著《一個大童話我在中國的四十年1946-1986》;

8.2010年,為紀念遇羅克罹難四十周年,《北京之春》主編胡平作為發起人,為遇羅克建立雕像,國內徐曉等人積極配合,雕像設計及製做者鄭敏先生,雕像陳列於北京宋莊美術館;

9.2010年3月,台北「允晨文化」出版遇羅錦著《童話中的一地書》;

10.2010年八月,香港「開放出版社」出版金鐘編著《遇羅克中國人權先驅》,編入了遇羅錦的傳記電影文學劇本《遇羅克》和她所收集的集體獻詞《獻給遇羅克的花》;

11.2013年10月,「晨鐘書局」出版遇羅錦編著《遇羅克與<中學文革報>》;

12.香港《開放》月刊,紐約《北京之春》多次發表有關遇羅克的文章以及將之照片作為雜誌封面;

13.古歌搜索網頁有關遇羅克的詞條達七萬多,以及國內外多個專為遇羅克建立的私人博克及網頁。

(遇羅錦撰寫)

附二:

遇羅克判決討論通知

1970年1月9日

最高指示

堅決地將一切反革命分子鎮壓下去,而使我們的革命專政大大地鞏固起來,以便將革命進行到底,達到建成偉大的社會主義國家的目的。

通知

在以偉大領袖毛主席為首、林副主席為副的黨中央的英明領導下,在中央兩報一刊一九七〇年元旦社論的鼓舞下,首都革命人民緊跟毛主席的偉大戰略部署,努力完成「九大」提出的各項戰鬥任務,鬥、批、改群眾運動蓬勃發展,社會主義革命競賽熱火朝天,形勢越來越好。但是,一小撮階級敵人不甘心他們的失敗和滅亡,積極配合帝、修、反進行破壞活動,幻想變天,為進一步搞好戰備,加強對一小撮反革命勢力的專政,準備最近再召開一次公審大會,宣判一批現行反革命分子,以狠狠打擊反動氣焰。現將楊淑辰等二十名罪犯的材料發給你們,請各級革命委員會,工人、解放軍毛澤東思想宣傳隊組織革命群眾認真討論,提出處理意見,速告市公法軍管會。

此材料只供內部討論,不准張貼。

中國人民解放軍北京市公法軍事管制委員會

一九七〇年一月九日

(上略)

十、現行反革命犯遇羅克,男,二十七歲,北京市人,資本家出身,學生成份,北京市人民機械廠徒工。其父系反革命分子,其母系右派分子。

遇犯思想反動透頂,對我黨和社會主義制度懷有刻骨仇恨。一九六三年以來,遇犯散步大量反動言論,書寫數萬字的反動信件、詩詞和日記,惡毒地污衊誹謗無產階級司令部;在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中書寫反動文章十餘篇,印發全國各地,大造反革命輿論;還網羅本市與外地的反壞分子十餘人,陰謀進行暗殺活動,妄圖顛覆我無產階級專政。遇犯在押期間,反革命氣焰仍很囂張。

十一、現行反革命犯王佩英,女,五十四歲,河南省人,系地主分子,鐵道部鐵路專業設計院勤雜工。

王佩英頑固堅持反動立場,自一九六四年至一九六八年十月,書寫反革命標語一千九百餘張,反動詩詞三十餘首,公開散發到天安門、西單商場、機關食堂等公共場所,並多次當眾呼喊反革命口號,極其惡毒地攻擊污衊無產階級司令部和我國社會主義制度。王犯在押期間仍堅持與人民為敵,瘋狂地咒罵我黨,其反革命氣焰囂張到極點。

(下略)

遇羅剋死刑判決書

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70刑字第30號)

遇羅克,男,1942年生,漢族,北京市人,家庭出身資本家,本人成份學生,系北京市人民機器廠徒工,住北京市朝陽區南三里屯東5樓13號。父母系右派分子,其父是反革命分子。

遇犯思想反動透頂,自1963年以來,散佈大量反動言論,書寫數萬字的反動信件、詩詞和日記,惡毒污衊誹謗無產階級司令部,在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中又書寫反動文章十餘篇,印發全國各地,大造反革命輿論,還網羅本市和外地的反、壞分子十餘人,策劃組織反革命集團,並揚言進行陰謀暗殺活動,妄圖顛覆我無產階級專政。遇犯在押期間,反革命氣焰仍很囂張。遇犯罪大惡極,民憤極大。經中國人民解放軍北京市公、法軍事管制委員會和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判處現行反革命分子遇羅剋死刑,立即執行。

一九七〇年三月五日

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再審判決書

(79)中刑監字第1310號

遇羅克,男,一九四二年生,漢族,北京市人,家庭出身資本家,本人成份學生,原系北京市人民機器廠徒工,住北京市朝陽區南三里屯東五樓十三號。

1968年1月以「現行反革命」罪被原中國人民解放軍北京市公(檢)法軍事管制委員會,以「現行反革命」罪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一九七八年十一月一日以來,遇之父遇崇基對原判不服多次申訴。

經本院再審查明:原判以遇羅克犯反革命罪,判處死刑,從認定的事實和適用法律上都是錯誤的,應予糾正,據此改判如下:

一、撤銷中國人民解放軍北京公(檢)法軍事管制委員會(70)刑字第30號判決書。

二、宣告遇羅克無罪。

如不服判決,可於接到判決書的第二天起十天內,向本院提交上訴書及副本,上訴於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

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

一九七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責任編輯: 王君  來源:共識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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