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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女用胸部「襲警」罪成國際傳媒騰笑

香港警察在雨傘行動及反水貨客示威中,起訴多人「襲警」,但很多都因為證據不足或供詞前後矛盾而被撤去控罪,但最近一宗「襲警」罪名成立的例子,卻成為國際傳媒競相刊登的笑話,美國著名的《赫芬頓郵報》的標題更跡近挖苦:「香港女示威者用最知名的武器--胸部襲擊警員,被判罪成。」其實香港的男性警察亦經常參與涉及使用「最低武力」拘捕及抬走不合作的女示威者,警方從未因此而受到非議或起訴。更有警察在雨傘行動中用警棍揮打路過的途人,以及有7個警察將示威者拖入暗角拳打腳踢,儘管事發經過都被攝錄機錄下,但上述肇事警察仍然逍遙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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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察在雨傘行動及反水貨客示威中,起訴多人「襲警」,但很多都因為證據不足或供詞前後矛盾而被撤去控罪,但最近一宗「襲警」罪名成立的例子,卻成為國際傳媒競相刊登的笑話,美國著名的《赫芬頓郵報》的標題更跡近挖苦:「香港女示威者用最知名的武器--胸部襲擊警員,被判罪成。」

案件涉及20歲的男學生與任職文員的30歲女友吳麗英,兩人被指參與3月1日「光復元朗」反水貨客示威期間,阻差辦公及襲警,兩人否認控罪受審。

暫委裁判官陳碧橋早前裁決時指,鄺及吳虛構總督察非禮吳,並裁定吳當日以胸口撞向總督察上臂的方式屬襲警。

這個裁判官於是裁定,鄺及吳阻差辦公及襲警罪成,並特指吳用女性身份誣衊被總督察非禮,是非常惡毒的行為,會令總督察在職業上及名譽受到很大傷害。

美國《時代》網站以「一名香港女子被裁定以胸襲擊警員罪成」為題報道事件,又在報道中以跡近嘲笑的語氣指「警員未有透露被襲擊後的傷勢」;英國《獨立報》則以「香港女示威者被裁定以胸襲警罪成」為題報道。

其實香港的男性警察亦經常參與涉及使用「最低武力」拘捕及抬走不合作的女示威者,警方從未因此而受到非議或起訴。更有警察在雨傘行動中用警棍揮打路過的途人,以及有7個警察將示威者拖入暗角拳打腳踢,儘管事發經過都被攝錄機錄下,但上述肇事警察仍然逍遙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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