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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為中國留學生上的一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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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翟雲瑤、張鑫磊、楊玉菡涉嫌對兩名女留學生綁架、非法囚禁、折磨、恐嚇等(着藍衣者)

中國留學生在美國綁架虐待同學一案,18日再度開庭,三名被告均不認罪,目前被告留學生可能被判終身監禁。中國網友對這消息多數叫好,認為美國給中國做了一個示範。

中國留學生施虐案3人不認罪

洛杉磯中國留學生綁架虐待同學案,18日在波莫納(Pomona)洛杉磯最高法院再次開庭。出庭的三名被告翟雲瑤、張鑫磊和楊玉菡均作出無罪抗辯,不承認檢方指控的罪行。最終法官決定於7月27日再次開庭審理。

目前翟雲瑤的代理律師埃文•菲利普•弗里德請求法官指派一名心理專家對翟雲瑤的心理情況進行評估,法官接受了這一請求。另兩名被告的心理評估請求則尚待批准。心理評估的作用在於確認這些被告學生案發時的心智情況,是否為危險人物,重犯的機會大不大。對律師來說,若能證實被告沒有暴力傾向,就能為之後的減輕罪行提供證據。

這場震驚中美華人的案件,三名被告涉嫌於今年3月對二名女留學生施以各種殘酷暴行,包括扒光衣服、用煙頭燙傷乳頭、強迫其吃沙子、剃掉頭髮逼受害者吃掉等欺凌手段。參與此案的12名學生全部受到指控,其中6名已經被捕,6名仍在追捕中,被捕的學生中有三名未成年。

根據法院18日公佈的起訴書顯示,3名被告留學生行為嚴重觸犯美國刑法,共受到6項綁架指控、2項折磨虐待指控和4項人身侵害指控,累計罪名達12項。僅虐待罪最高就可判終身監禁,其他重罪每項均可判刑2至8年。據《世界日報》報道,被告楊玉菡的代理律師Rayford Fountai說,在美國折磨罪十分罕見,他這是執業30多年來,第一次代理。

由於在中國大陸校園裏,從小學到大學,欺凌事件曾出不窮,解決的辦法都是批評教育為主。因此案發後,被告留學生似乎意識不到事情的嚴重性。據悉,被告之一楊玉菡在用煙頭燙傷受害者後還說:「俺不怕報警,俺局子裏有人」,而男性被告張鑫磊18日開庭時,還不時與律師交談,嘴角偶有微笑。還有一名被告問律師能不能判遣送回國就好。甚致有被告女學生的家長,事後試圖賄賂受害人和證人,希望以金錢來解決此事,但也因涉嫌賄賂證人被捕,可能面臨最高30年的刑期。

張鑫磊的代理律師鄧洪指出,在美國無論是遊客還是留學生,一旦觸法,必須接受刑事處罰,坐滿牢刑後再送移民法庭進行驅逐程序。

「我爸是李剛」在美國水土不服

三名中國留學生可能被判終身監禁後,中國網友多數叫好,認為這才是真正的法治社會,美國給中國做了一個示範。

天涯社區天涯雜談首席版主周丕東發表評論表示,以中國國情,學生群毆是以教育為主懲罰為輔,容易在錢權運作之下大事化小,小事化無:「『我爸是李剛』是中國社會的潛規則,只要手上有權、有錢,擺平此類事件皆易如反掌…只可惜,中國權錢萬能、人情代替法理的國情,在美國水土不服,被海內外所嘲笑。」

周丕東認為美國法律對這起暴力事件所做出的審判,將警示任何一個生活在美國的人:「這就是法律的尊嚴和魅力所在,法律對惡所作出的懲處,除對惡者進行懲罰,更重要的讓可能存在的惡無地逃遁不敢再惡。」因此中國慣用的「完美和諧的法外了結」,事實上是種下罌粟飄滿花香的幻象,罪惡已經天地間蔓延。

周丕東以最近的數百位律師簽名抗命,律師前往異地調查要先立遺書的事件為例,他指出根本原因是因為中國有法制但無法治,權力凌駕於法律之上,造成了法律對群體的差異性:「我的靠山是黨國,我就是法律;『我爸是李剛』,我違法不用關;『你家無李剛』,你違法要把牢底坐穿。所以,對於違法行為,我們要講政治、比權力、拼家勢,打敗輿論打敗法律。」

這些情況使中國人心中的道德與法治信仰被摧毀,也撕毀了法律的權威。若覺得中國留學生在美群毆同伴可能「終身監禁」的消息是用來嚇唬那些留學生和家長的話,周丕東認為這是中國人最大的悲哀:「法律在中國人的認識里,已經不是公正的法律,只是社會階級的統治工具,其公正性只能是階級內的相對概念。」

責任編輯: 李冬琪  來源:博談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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