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4年8月8日,因被指控傳播淫穢色情物品而逃往境外的快播總經理王欣被抓捕歸案,據官方消息,8月7日,王欣從境外入境某國時,被該國有關部門截獲,翌日,王被引渡回中國。這則新聞在網上引起熱議,不僅是因為所謂「傳播淫穢物品罪」被網友所質疑,更是因為這種落網方式在中國並非常見。
按照官方說法,王欣是被「某國」引渡回中國的,依據國際法,一個國家沒有必須為他國引渡罪犯的義務,除非這兩個國家之間簽署了引渡條約。數據顯示,美國、加拿大分別與110個國家和115個國家簽訂了引渡條約,英國、法國分別與96個國家和108個國家簽訂了引渡條約,而中國僅僅與41個國家簽署了引渡條約,也就是說,尚有156個國家(僅包含擁有獨立的國家)未與中國簽署引渡條約,若中國的犯罪者逃往這些國家,該國有權拒絕中國的引渡申請。可見,「跑路」其實也是一門技術活。
中國的引渡條約國主要分佈在亞洲地區,歐洲除俄羅斯、羅馬尼亞、法國、西班牙、烏克蘭、葡萄牙等國之外,美洲除秘魯、墨西哥、巴西之外的所有國家,還有非洲的大部分國家,都未與中國簽訂引渡條約,也就是說,對於中國的外逃者而言,這些國家都是安全的。
然而「跑路」畢竟離不開人力物力和財力,在外逃者中,貪官和經濟犯顯然更青睞美加,據媒體報道,中國全球通緝的貪官中,有一半隱匿在加拿大,此外,目前至少有150多名中國經濟逃犯正在美國逍遙法外。對普通犯罪者而言,外逃雖然困難很多,但只要避開引渡條約國,被引渡回國的幾率其實小之又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