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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子怡告轉載博訊誹謗罪 美港勝訴台敗訴 將上訴到底

—章子怡狀告台灣媒體案敗訴 將上訴到底

2012年11月29日,章子怡就台灣"壹周刊"轉博訊網稱章子怡向薄熙來等人賣淫收入7億元報道提起訴訟,但近日台地方法院判決稱3名涉案人員「加重誹謗罪」不成立。章子怡方面稱將繼續上訴到底。2013年12月14日,章子怡在美國控告始作俑者博訊網,博訊網與章子怡庭外和解,博訊網「無條件道歉」。而章子怡在香港控告轉載博訊此獨家消息的蘋果日報,被判勝訴。

2012年11月29日,章子怡就台灣"壹周刊"不實報道提起訴訟,但近日台灣士林地方法院判決稱3名涉案人員「加重誹謗罪」不成立。對此,章子怡方面稱將繼續上訴到底。

章子怡(資料圖)

 

網易娛樂4月3日報道了解,近日,台灣士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被告台灣壹傳媒涉案3名高階人員「加重誹謗罪」不成立。對此結果,律師倍感驚訝。此前,章子怡訴媒體(美國、香港、台灣)誹謗案在美國和香港的官司均以章子怡一方獲勝告終。據稱,台灣士林法院這個判決沒有給出任何理由。代理律師介紹,根據台灣法律,該媒體的行為完全符合「加重誹謗罪」的基本要件,律師表示希望法庭將公佈何種理由以支持該項罪名不成立。

章子怡狀告媒體誹謗案歷時近三年,基於同一事實的香港和美國法院均認定涉案媒體誹謗事實成立。但台灣士林法庭卻做出罪名不成立認定,是否有所偏袒台媒呢?據台灣刑法,該三人一旦加重誹謗罪成立,則需承擔相應刑事責任,即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或1千元罰金。與大陸誹謗罪相比較而言,正常情形下,台灣加重誹謗罪較易認定,這應該也是章子怡台灣律師提起此刑事告訴的原因。

此前,章子怡控告香港《蘋果日報》、《壹周刊》的案件中,香港法庭於2014年2月19日正式剔除被告抗辯書,章子怡一方獲勝。

博訊網獨家頭條文章,被章子怡告上美法庭後,「無條件道歉」(文章截圖)

博訊網獨家頭條文章,被章子怡告上美法庭後,「無條件道歉」(文章截圖)

2013年12月14日,章子怡控告始作俑者博訊網案也真相大白:博訊網無條件與章子怡庭外和解,並且該網站已撤回所有不實報道,並向章子怡嚴正致歉。博訊網曾經刊文稱「章子怡在過去10年以性交易至少獲取7億人民幣」,而被章子怡告上法庭。

本案中,台灣士林法院的判決,有律師表達了不解,以台灣倡導的司法,似乎無理由做出與美國、香港大相逕庭的司法認定。

網友報道,藝人維權案件的影響不僅止於娛樂圈。當下,演藝人士等公眾人物的維權步履維艱,依賴媒體造謠生事者成本低廉,獲利高企,已形成娛樂媒體特有的生財怪圈。司法判決的導向將形成社會示範效應,本案中表面受損的是藝人,但其實質是台灣本土的司法偏私最終對司法公正的損害。從案件本身看,無論何種原因導致相關人士刑事罪名不成立,並不意味着涉嫌誹謗者有理由逃避其民事責任。至今,台灣、大陸藝人在兩地活動頻繁,大家都面臨同樣問題,期望最終判決有益於兩岸交流及各自的司法公正。

據章子怡方面稱,將會繼續上訴到底。

【事件回顧】

2012年6月15日

章子怡美國律師行以六個違法事項向美國某中文網及其所屬公司China Free Press, Inc以及其所有者孟維參(Weican Null Meng音譯)提起控訴

2012年11月29日

章子怡就台灣《壹周刊》不實報道向台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對涉案人員提起刑事告訴。

2013年12月14日

章子怡控博訊網獲勝,該網在其首頁連續21日刊登道歉聲明,向章子怡嚴正致歉。

2014年2月19日

章子怡控告蘋果日報、壹周刊首戰獲勝,香港法庭正式剔除被告抗辯書並頒佈非正審判決。

阿波羅網白梅綜合報道


阿波羅網附BBC報道:

博訊新聞網向章子怡「無保留道歉」

2013年12月17日

在北美的博訊新聞網就去年5月發表的聲稱中國著名電影演員章子怡涉及性交易行為的報道做出道歉,形容有關消息來自「無法支持報道信息的匿名消息來源」。

人們注意到,博訊新聞網是在美國聯邦法院即將就章子怡控告博訊新聞網誹謗的案件做出判決前夕發表上述道歉聲明的。

雖然博訊新聞網有關章子怡的報道當時是用中文發表的,但目前發表的道歉聲明只以英文出現在其英文網頁上,而沒有中文版本。(阿波羅網編者註:剛剛發現此英文頁面被刪除了。)

去年5月28日,博訊新聞網報道了章子怡涉嫌與高官、富商存在不正當性交易並被中共當局禁止出境的消息。

博訊新聞網的消息稱,章子怡在11年間靠「陪睡」高官至少賺進7億元人民幣,其性交易對象包括中共前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

隨後,在香港的《蘋果日報》和《壹周刊》轉載了博訊新聞網的有關報道。

去年6月,章子怡分別在美國和香港對博訊新聞網以及《蘋果日報》和《壹周刊》提出法律訴訟。

今年11月29日,章子怡在香港民事控告《蘋果日報》和《壹周刊》勝訴,其代理律師要求法庭評估章子怡應得的賠償。

「無保留的道歉」

博訊新聞網在美國聯邦方法院即將作出裁決前用英文發表的道歉聲明說,博訊新聞網從2012年5月起發表了一系列有關中國電影演員章子怡的負面不實報道,包括她和富商及官員陪睡換取金錢的報道。

「這些有關章子怡的假消息從來就不應該發表,博訊現在對張子怡做出無保留的道歉,從博訊新聞網上撤除這些報道,並且發表這份正式的收回聲明。」

博訊的聲明還說,有關章子怡的報道是以匿名消息來源提供的信息為依據的,而消息來源無法支持有關的信息。

「博訊新聞網也沒有在發表上述報道之前與章子怡取得聯繫,以便讓她做出反應,就有關指稱提出抗辯。」

博訊新聞網的聲明最後表示,為自己給章子怡的聲譽和事業帶來的損害做出真誠的道歉。

觀察人士表示,博訊新聞網發表的最新道歉聲明標誌着自己立場的重大轉變。

這家新聞網站曾在去年6月章子怡最初在美國法庭提出起訴時做出回應說,關於章子怡的報道沒有使用侮辱性語言,只是發表了其相信是真實的信息,而這些信息來自受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及相關案例法保護的匿名消息來源。

責任編輯: 白梅  來源:阿波羅網白梅綜合報道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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