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彪、江青「兩案」宣判後,秦城監獄允許黃吳李邱與王洪文生活在一起,他們之間相互交流了一些極為重要的信息。王洪文就是在秦城監獄中向邱會作透露了他在人民大會堂地下室和秦城監獄所遭受的駭人聽聞的酷刑虐待。
二十九、王洪文遭受的酷刑
邱會作回憶里最讓筆者震驚的不是「九一三事件」或「兩案」的公審,因為那些主要的內容已有不少為大眾所知悉,令筆者最為震驚的是王洪文在被捕後所遭受的酷刑。毛澤東在世時曾明令禁止對高級幹部使用酷刑,即使是被打倒的黨內最大的「走資派」劉少奇也只是受到變相的折磨。然而,華國鋒、汪東興的黨中央竟然對王洪文這個曾經的黨中央副主席進行酷刑折磨,以得到所謂「四人幫」搞政變的「罪證」,這種法西斯的手段超出了做人的極限。由於本書作者給當權者留點面子,不欲悉數披露,關鍵之處用方格子代替了。故筆者只能參考《邱會作回憶錄》將這段秘辛記錄如下。
「兩案」宣判後,秦城監獄允許黃吳李邱與王洪文生活在一起,他們之間相互交流了一些極為重要的信息。王洪文就是在秦城監獄中向邱會作透露了他所遭受的酷刑虐待。
關於王洪文極差的身體狀況。邱會作初見王洪文時發現王的身體極差,當邱會作問及原因時,「王洪文說,他被關押第一天起就戴着重刑具,它會自動地緊固,要是掙扎,它就會逐漸加緊,像念緊箍咒一樣,如果用勁掙扎就會把人摔倒在地上。他戴上刑具後就沒有卸過,晚上睡覺也要戴着。
最早,王洪文被關在人大會堂地下室,那裏裝了『電響器』,每隔幾十分鐘就會突然響一次,發出的聲音讓人感到鑽心的難受,刺激人的神經,讓人亢奮,無法抑制……有一次他喝開水,水還沒有進口就睡着了,突然響聲震醒了他,開水還是燙的,好像做了個噩夢一樣。
王洪文說,他每天早晨只有一碗稀飯,中午晚上各給一個小窩頭,每天吃不到四兩糧食。他餓得全身發軟、連頭都抬不起來。他身上還有後遺症,有時剛吃完了飯,吃的是什麼東西他就想不起來了。
到了公審之前,才給他吃得飽一點,但吃得很差,人都浮腫了。」(程光《心靈的對話》,下冊,香港北星出版社,2011年版,頁865-866,以下僅注頁碼):「到了監獄之後,是每兩小時『查房』一次。他們查房每次都要同我說話,即使睡着了也要叫醒,從不例外。」(《邱會作回憶錄》下冊新世紀出版社2011年版頁931)
關於對王洪文的提審,王洪文說,對他審問時「電響器」暫停一會兒。王洪文說他渴望睡覺,受審時說話說着、說着,就睡着了,或是困得不會說話了。(頁866)專案組到底用了什麼手段迫使王洪文「交代」、「承認」自己的罪行呢?王洪文說:「為了要什麼材料,對我搞車輪戰術是常事。有時說着話就睡了,他們曾經幾次給我注射過針藥。只要注射了那種藥,無論怎麼樣也睡不着,心裏煩躁得特別痛苦。我堅決拒絕打針,他們就強行給我注射。後來的交換條件是:只要好好交代就不打針了。」(《邱會作回憶錄》新世紀出版社2011年版頁931)王洪文說,為了減少痛苦,為了活下去,他是什麼都承認,讓他說什麼就說什麼。(頁866)
邱會作說:「過了三四天,我們坐在院子裏『放風』,王洪文最後一個出來,他剛走了沒幾步,人就像門板一樣,直直地摔在地上,口吐白沫子,我們剛要去扶他,監管員立即說:『千萬別動,動就很危險,只有讓他自己慢慢緩過來才成。』過了兩三分鐘,王洪文才慢慢側過身來,鼻子磕出血,半個臉都是灰土。王洪文見我們幾個坐在那裏,只是一絲苦笑。」(《邱會作回憶錄》新世紀出版社2011年版頁931)
三十、王洪文回憶的重要價值何在?
王洪文是林彪倒台後毛澤東選中的另一個接班人,中共「十大」上當選為中共中央副主席。作為中央的主要領導人,王洪文參與了那一時期中央所有的主要工作,是那段歷史的當事人之一。可惜的是,王洪文在1992年8月罹癌去世,至今也無人知曉王洪文去世前是否留下任何文字回憶。如果沒有的話,邱會作在秦城監獄中與王洪文交談中所了解到的情況無疑具有無比重要的價值,對揭開那段黨中央高層內幕有特殊的意義和貢獻。
一、毛澤東對黃吳李邱的處理。王洪文說,毛澤東對黃吳李邱的處理有三點指示:1、不能用處理楊成武的辦法對待黃吳李邱;2、對有關的人只能說他們在中央開會;3、時間要短,只能是幾天。在此期間,不能驚動他們的家屬。毛曾說:「林彪問題比黨的歷史上任何一個大人物的問題影響都大,要是處理得不好,就會倒下一大批高級幹部,會傷了黨的元氣。」且毛對專案組搞來的材料都認為不足採信。毛再三告誡政治局委員們說:「要冷靜觀察,犯點官僚主義有好處。」也就是說,毛是將黃吳李邱「掛起來」,不急於作組織處理。但康生、江青、張春橋不同意,李德生和汪東興更是將黃吳李邱往死里整,目的就是撇清他們與林彪的關係,是想「滅口」。(頁717-718)
二、林彪「死黨」名字的由來。王洪文曾聽毛澤東說過,「按人頭辦,不要定參加什麼『集團』案。只要那麼一定,好多人都會被搞進去,可就不得了了。」後來汪東興向毛提出,不給林彪的人取個「名字」,叫起來就麻煩了。橫豎林彪人早死了,給那些人取個名字比較好。毛主席隨口說「可以叫林彪死黨」。(頁717)筆者以為,毛澤東此時還是比較清醒的,知道一提「集團案」就一定搞成擴大化,也妨礙毛對黃吳李邱等人日後可能的啟用。而後來鄧小平竟然將黃吳李邱打成「林彪反革命集團」。僅此而論,鄧小平學毛卻不像毛,鄧的考慮更多的是從現實政治出發,要林彪、黃吳李邱和「四人幫」一起扛起毛澤東的文革罪責。
三、「十大」為何開除了黃吳李邱的黨籍?王洪文說,他是「十大」籌備委員會主任(周恩來副主任),他按着毛主席的這個意思,在拖。「十大」前,康生等人發動上海等省市提意見,要求處理黃、吳、李、邱、李雪峰,並向毛主席寫了個報告。毛主席在報告上沒什麼定論的批示。王洪文說,最後處理「決定」,不僅中央全會沒有開,毛主席本人也不知道。「十大」以後,毛主席提出了對原來任過政治局委員的,凡沒有定下是「反革命」的一律養起來,中央組織部門提出了每月發200元錢生活費的大概方案。在一次中央的會議上議及到這個問題時,毛主席說:「黃、吳、李、邱幾個人沒做結論,這樣安置比較好。」因為沒人敢露出真情,會場上的人很緊張,冷場了很久,汪東興硬着頭皮向毛主席說:「對黃、吳、李、邱、李雪峰在『十大』前已作了結論,開除黨籍了……」毛主席聽了很驚訝,足有幾分鐘瞪着眼睛沒有說一句話,大家嚇得不敢吭氣。最後毛主席很生氣地說出了一句很重的話:「林彪的雷厲風行容易出亂子、出毛病!官僚主義並不見得都壞,官僚主義有兩重性!」(頁719-720)
四、關於涉入林彪案的人區別對待問題。王洪文對邱會作說,在中央內部,毛主席比較冷靜,周恩來很謹慎,但是其他人在嚴懲你們上是一致的。審查1972年夏天之前基本結束,周恩來提過三個方案:1、處理吳法憲一個人;2、處理黃、吳兩人,李、邱不作組織處理;3、把四個人繼續放一放再說。毛主席傾向於只處理一個人。王洪文說,在關鍵的時刻周恩來說了話:「黃永勝沒有民憤,吳法憲民憤大。」毛主席同意周的意見,想只處理吳法憲一個,風趣地說:「這是個以少換多的辦法,很划算!」但是康生、江青他們,以及葉劍英、汪東興都不同意這麼辦,事情就拖了下來,維持着把你們關在衛戍區的原狀。(頁718)這裏有趣的是,葉劍英、李德生、汪東興竟然與「四人幫」驚人的一致。由此可見,政治鬥爭到了某種程度是不分你我的,彼此對立的政客們為了某個目的有時也可以沆瀣一氣。
五、關於垮台的原政治局委員安置問題。王洪文說,對我們的最後處理「決定」,不僅中央全會沒有開,毛主席本人也不知道。「十大」以後,毛主席提出了對原來任過政治局委員的,凡沒有定下是「反革命」的一律養起來,中央組織部門提出了每月發200元錢生活費的大概方案。(頁720)
從王洪文的回憶來看,所謂林彪要搞「政變」,要「另立中央」云云連毛澤東本人都不相信,所以對黃吳李邱採取了「拖字訣」,不想將他們四人一棍子全打死。但是由於「四人幫」的作用,外加葉劍英、李德生、汪東興等人落井下石,毛的政策並未得到切實的貫徹和執行,結果一直拖到毛死。而新上台的華國鋒、汪東興就可為所欲為地製造新冤案,到了鄧小平時代更是從現實政治出發,讓林彪和「四人幫」為毛澤東承擔文革罪責,故黃吳李邱只好被迫成為「林彪反革命集團主犯」,成了毛澤東的文革替罪羊。
三十一、林立果到底想幹掉誰?
1972年1月13日中共中央批發了「中發」〔1972〕4號文件,即《粉碎林陳反黨集團反革命政變的鬥爭(材料之二)》。該文件第一次指控「林立果、於新野等按照林彪的旨意和在杭州同陳勵耘商量的框框,在一九七一年三月二十二日至二十四日寫出了反革命政變綱領。林立果按『武裝起義』一詞的諧音,將這個反革命政變綱領的代號定名為《「571工程」紀要》。」「林彪一夥喪心病狂地準備使用火焰噴射器、炸藥、爆破器材、毒氣航彈等,妄圖謀害偉大領袖毛主席和中央負責同志」。而「謀殺毛澤東」這一重大罪名也同樣是1980年的「兩案」審判中對林彪的重要指控。然而,這一切是真的嗎?
江騰蛟是「九一三事件」的重要當事人、證人,是與林立果直接接觸、交往的關鍵知情人,但是江騰蛟在法庭上的「證詞」是真實的嗎?邱會作在獄中與江騰蛟的接觸、交談後發現事實遠非如官方宣傳的那樣。邱會作回憶說:「江騰蛟說,廬山會議後,林立果對毛主席偏聽偏信上海幫、打壓軍隊很不滿。但他覺得林立果的牢騷話都是『兒戲』。比如江騰蛟說『林立果要我搞點器材和錢,你邱部長什麼東西沒有?為什麼不向你去要,是不想讓你知道,瞞着你們嘛。沒有軍委辦事組點頭,林立果能幹什麼?』江騰蛟聽林立果說,毛澤東聽了上海幫的讒言瞎搞文化大革命誤黨誤國的,必要時去釣魚台把張春橋、姚文元抓起來搞掉,這些事情對吳司令也不能講。用什麼部隊呢?叫空軍大院的警衛連去,這能搞得過釣魚台中央警衛團的精銳部隊嗎?純屬兒戲!」江騰蛟還說:「從1971年到現在,我不知道說了多少遍,從來沒有改過口,但法庭不採用。我只有一處說了瞎話,把林立果想要我搞張春橋、姚文元,被他們逼得說成是要搞毛主席。」(頁861)
江騰蛟為何會被迫承認當局的所有指控?江騰蛟說:「搞專案的人說,這樣承認下來可以有兩方面的解釋,也可以解釋是對四人幫的。即使承認了想對毛主席,也不要怕,專案組有權力為我說清楚問題,這樣可以寬大處理我。我被逼得走投無路,不得不那樣。他們好厲害呀……」(頁861)(筆者按:江騰蛟如果不是受到了王洪文般的酷刑折磨,也不至於此吧。)到了「兩案」審理時,江騰蛟為何沒有改正其原有的證詞呢?江騰蛟說:我是要把那個「供認」改過來,但現在毫無信心,因為那個東西就是辦案人搞的。以後我會說出真相,好在我的事情,空軍副參謀長王飛和胡萍、林立果的秘書李偉信都是證人。如果上面實事求是,對你們幾位就不會公審了。你們和他們說的「兩謀」根本沒有沾邊,我是你們的活證據!王飛、胡萍、李偉信等人也是證人。(頁862)
由此可見,林立果當初設想的是搞掉「上海幫」那伙人,並非「殺毛」。從當局公佈的《「571工程」紀要》來看,通篇也沒有「殺毛」的行動計劃,而是說「打着B-52旗號打擊B-52力量」(「B-52」指毛澤東)「一定要把張(「張」指張春橋)抓到手,然後立即運用一切輿論工具,公佈他叛徒罪行」。筆者一直對官方的林立果「殺毛」指控持強烈的懷疑態度(林彪就更不可能「殺毛」了),江騰蛟的回憶則完全推翻了這一指控。的確,「九一三事件」不是一個搞得清或搞不清的問題,而是想不想搞清的問題,只有本着實事求是的態度,摒棄證據為政治服務,林案何愁不能水落石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