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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中/記者被指襲警 港警自編自導記者搶槍

警方暴力掃蕩旺角,更安插罪名恫嚇記者。警方日前先指《蘋果》攝影記者林寶益搶槍,又以襲警及拒捕之名拘捕另一攝記王俊龍,聲稱他以攝錄機不停撞警員;但多間傳媒拍得的片段清楚可見當時警員轉身時自己撞到王的攝錄機,之後有大批警員圍着王,有人更將他推向另一警員,疑自編自導「反抗、拒捕」場面。立法會議員指警方「砌生豬肉」。

記者:林偉聰 王家文

警方昨凌晨發稿稱王俊龍事發時「手持攝錄機不停撞向一名警務人員的面部,人員作出多次警告,但不獲理會」;又指王在警員拘捕他時作出反抗,引致一名警員右手受傷。王俊龍昨獲保釋後在警署外已表明當時只是正常拍攝,從無以攝錄機撞向警員。

《蘋果》、《明報》與《南華早報》等多間傳媒拍到的片段,亦顯示與警方說法有出入。《南華早報》昨發放一條清楚展示事件過程的影片,可見西洋菜南街和豉油街交界有市民因不滿警方封鎖行人過路線而與警員爭論,其間警員推撞及驅趕市民。至約30秒,雙手持攝錄機的攝記林寶益上前拍攝,指控林搶槍的沙展從林的右邊走近驅趕,當時林即後退,與該沙展的槍袋位置無任何接觸。

沙展距三尺遠屈搶槍

至約53秒,就見右手持攝錄機的王俊龍上前拍攝警員驅趕市民;三秒後,王面前的警員突然轉身,頭部不慎撞向王的攝錄機,該警員隨即托起王的右手並將他推後,旁邊的警員亦一擁而上,數秒後已有最少七名警員將他團團包圍,並捉住王的手和腰。翻看《蘋果》拍攝的片段,王被包圍後,他前方有警員大呼「唔好撞我」,王的身體已輕微仰後,但同時卻有兩名警員在王的後方將他推向前,製造混亂。片段亦顯示早前頭部撞到攝錄機的警員,一手捉住王持攝錄機的右手,將他推向前方另一警員,營造或是警方所指的「反抗」和「拒捕」。

一名督察此時下令「take down」,一眾警員就將王制服在地,聲稱在事件中右手受傷的警員亦有份將王按下。由王到場拍攝到被警員制服,歷時僅11秒。

被屈搶槍的攝記林寶益憶述,他與另一名攝記前晚8時許前往豉油街採訪,當時有一名女子與一名軍裝警員理論,情況不算緊張,他慢慢走近拍攝。有警員高叫:「退後、退後,上番行人路」,他於是依從後退,但一名沙展忽然走在他前面,先後叫喊兩次,「你退後啲呀!」

林寶益一邊後退一邊拍攝,該沙展卻忽然大叫:「你唔好再沖前」,多次叫他不要推撞其同袍,然後走到兩名軍裝警員身後。林表明記者身份,該沙展又稱「我懷疑你搶槍」,他立即否認有任何觸碰,該沙展再說:「你啱啱掂到我把槍!」林反駁當時與該沙展距離約三尺遠,雙手持着攝錄機,沒可能觸碰到其手槍,「同埋佢支槍喺右邊,我企咗喺佢左邊,點樣繞只手過去正面搶槍呀?」林轉過臉後就見王俊龍被多名警員推撞。

議員指警「砌生豬肉」

警察公共關系科總警司許鎮德昨回應指前晚現場混亂,「好多人揸住電話、相機同小型攝錄機拍攝」,亦有人有挑釁行為。有記者指出《南早》的片段顯示王俊龍並無「不停撞警員的面部」,許只稱會繼續調查。立法會議員范國威看過《南早》片段後認為看不到警方所指的襲擊,又指警員在電光石火間已將王制服在地,認為警方指「作出多次警告」的講法是言過其實,根本沒給予王足夠時間解釋,使用的武力亦不合比例。他認為事件是警方「屈記者、砌生豬肉」,影響新聞自由及公眾知情權。

責任編輯: 王篤若  來源:蘋果日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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