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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城監獄/中央文革辦事組組長自爆被「種」了許多病

—秦城監獄恐怖見聞:中央文革辦事組組長回憶錄 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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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進了秦城監獄,竟被他們在飯菜、開水中暗用藥品「種」了許多病。他們最先折騰我的牙齒,後來又對胸骨製造病痛,而給我服得最多的是興奮劑。有些藥吃下去使人暴躁,有的服後產生幻覺,最討厭的是經他們「種」下的長期不愈的皮膚病。 

張卉中原是《光明日報》文藝部編輯,被打傷後於1967年9月離京南下治病。因恐報社造反派追捕,不能回九江老家,先到武漢親戚家暫避,以後在湖北、江西沿長江兩岸輾轉躲藏過17個地方,於12月底移到南昌。她離京後,光明日報社造反派造謠說她「帶走兩箱整葉群的『黑材料』」,聯絡公安部門對她印發大量「通輯令」;隨後又派一個姓金的原籍九江資本家子弟前去追捕(此人過去一度參加共產黨而在預備期間被取消了黨籍,曾進黨校一個訓練班學習而在未結業前被調離黨校)。他夥同一些人跟蹤尋找,沒有找到張卉中,卻和各地造反派沆瀣一氣,把張卉中躲藏過的人家整得家破人亡。我手上有許多控訴這夥人殘酷施暴的信函,在無意間得到的這位姓金的專記迫害我們一家事項的一本筆記本中也有詳細記載。1968年2月23日,吳法憲派「聯合艦隊」核心分子於新野在南昌找到張卉中,26日用專機押送北京,即被拘留在北京衛戍區,4月29日起關押到秦城監獄。她在獄中備受折磨,獄中傳達了毛澤東周恩來不准採取法西斯式的審查方式迫害受審人員的指示,她在1973年12月20日向周恩來總理寫了一封申訴信,控訴「審判員」壓制申訴、大搞逼供信的犯法行為。她說:「1973年8月14日,審判員同另一位解放軍2人來,出了4個題目,叫我寫一份交代檢查材料。我8月20日寫成,23日監獄管理員取走,共36頁。9月26日他2人又來,一見面,審判員大發雷霆,說我不該寫這麼多頁紙,不該寫得像文藝論文,……他說,哼!還想給你把材料轉黨中央!我沒有負這個幫你轉材料的責任!」  

這位「審判員」接着說:「好了!先不跟你說這些。你這份材料不行,得重寫!就在這裏(指審訊室)我看着你寫。於是他拿出材料紙(是黑色線紙,與監獄的紅橫線不同),抽出他自己的自來水筆給我。他一邊口述,我一邊筆錄。9月26日未寫完,他把草稿帶走。第2天2人又來,草稿刪去了一半,還改了許多地方。他繼續口述,又令我筆錄,隨後令我謄寫一遍。於是完成了1973年9月27日的所謂交代材料(共3頁半紙)。然後,他把我8月20日的36頁材料交我,勒令我撕毀(撕後,他帶走了)。」(這位審判員和楊羅王們在逼我「交代」所謂「反軍」『「罪行」時,也曾採取過類似的辦法:「越俎代庖」,炮製假「交代」,強加於人,羅織誣陷。他們口口聲聲「擁護偉大領袖毛主席」,在自己的行動中卻處處違背毛澤東思想,把毛主席一貫嚴禁使用的「逼、供、信」手段發展到登峰造極的地步。)  

結果,張卉中只好另外又寫了《對9月27日材料的申訴》,逐條批駁「審判員」強制口授的「交代材料」。「審判員」收了她的申訴,但絕不給她轉送(我是從她自獄中帶出的寫在草紙上的《申訴》底稿中摘錄的這些話)。同時又拿出一些偽證和國民黨反動分子寫的誣陷她的材料,逼迫她承認。張卉中對自己的遭遇百思不解,以致絕望,曾經偷偷咬破手指,從襯衣上撕下一塊布,給兒女寫血書說:「這是要把我也搞成特務,故留此血書,讓你們知道我們被政治陷害的概況。」在姓金的這本專記迫害我們夫婦事項的筆記本上,寫了331個人的名字(還不包括有姓無名或有職務無姓名的幾十個)。其中許多我們自己早已遺忘、已經死去或者從來也沒有聽說過的人,都要「尋找下落以擴大特(務)證(據)的線索」。他的着眼點是專找對共產黨懷有刻骨仇恨的人,提供誣陷革命幹部的「證明材料」。不達目的,誓不罷休。他去找的,幾乎全是一些社會渣滓,如像:「日偽政務警長」、「偽警察局長」、「日本憲兵隊突擊隊情報員」、在日本憲兵隊作過密探的「勞改釋放犯」、「天津勞改犯」,國民黨政府「高二分院首席檢查官」、「江西省黨部書記長」、「黨證特字一八三六二號」國民黨特務以及「日偽縣長」、「偽保長」、「甲長」,準備找的還有罪大惡極、人民政府「已鎮壓」、「已槍斃」的朱某、曾某。他從他們那裏究竟收羅到了一些什麼樣的、用來誣陷我們的「罪證」呢?可以舉一個例。他在九江看守所找到作過「軍統少尉譯電員」的國民黨特務黃某,筆記本里如獲至寶似地錄下這個人的口供:「穆、張運了一部電台到九江。他們有個女兒,文化大革命期間發了幾次報。電台先在東門外,後轉廬山。欣紅梅,在北京一無線電學校。」我們有個女兒叫穆小玫,1967年我被江青關起來時,她才剛滿10歲,在北京第二聾啞學校讀書。這些情況筆記本的主人自然全都知道,卻還要拿這些被他逼出來的「口供」羅織罪名,豈非蓄意誣陷?  

張卉中原是南昌女子師範學校學生,歷史清白,思想進步,南昌解放第7天就參加了人民解放軍。南昌解放前她曾與反動校長張矯作過鬥爭,引起她的仇恨。張矯是什麼人?筆記本上記述她是「南昌女師校長、國民黨員、國民黨江西省書記長」。張卉中根本沒有參加過張矯遵照偽教育廳指示組織的「應變會」,專案組硬說她參加過。張卉中提出5個人可以證明此事,有的就在北京。姓金的一個也不找,偏到南昌去找張矯捏造偽證,一口咬定張卉中參加過「應變會」。張卉中在申訴信中揭發光明日報社造反派進行外調,「不是為了弄清問題,不是對黨負責和對幹部負責,而是先有了結論,下去找假證為他們一貫陷害我的結論服務。」他們的行為,完全違背毛澤東所主張的實事求是、不准搞逼供信的原則。在姓金的本子上詳細記有張宏學1969年3月25日對他們的「訓話」:「外調重點是特務問題。」還說要他們「用主席思想指導我們的行動」,「堅持活學活用」,「天天讀一小時不能少」、「每周一個學習日雷打不動」。看來這位「學生」連同他的「老師」的言行,都是完全違背了毛澤東思想的,完全是他們所效忠的「林副統帥」「萬歲不離口,語錄不離手,當面說好話,背後下毒手」那一套手法,堪稱「打着紅旗反紅旗」的典型。  

8年冤獄,張卉中精神上身體上都受到了嚴重摧殘,身患多種重病:高血壓(血壓常在200以上)、心肌梗塞、嚴重的神經官能症、甲狀腺腫大,1974年10月26日患腦血栓差點死掉,腎出血至死未愈,終被折磨死了。在「十年浩劫」中,我和張卉中兩個家庭,先後共有12人被關押過,3人致死(張卉中和她的母親被關生病致死,我的父親因受驚嚇,病死)2人逼瘋、1人致殘。  

自從「文化大革命」開始,就決定由光明日報社和紅旗雜誌社代為收轉各方寄給中央文化革命小組的信件和材料。1967年7月,筆者在第七機械工業部設於內蒙呼和浩特市的第四研究院工作的弟弟(杜保同),參加群眾組織「新紅聯」外調組從武漢回來,寫了一份《關於蔣匪軍委第六部青年戰地服務訓練班情況調查》材料,通過我帶到釣魚台,交給收發室轉送給毛澤東、周恩來以及林彪陳伯達等。這份材料中列舉曾在那裏受過訓練、目前在我黨、政、軍領導機關工作的10多人的名單,其中就有葉群。葉群在外面用的名字叫葉宜敬,筆者和所有參加調查的人都不知道。他們照寫,我也照轉。葉群是林彪的老婆、秘書,又是林彪辦公室主任,送給林彪的一份她會首先看到。原在這個訓練班擔任教官的歐陽敏納向「新紅聯」外調組提供這些材料之後,也給林彪寫信,說有人調查葉群在「青訓班」的歷史,希望林彪「注意」。林彪對葉群說:「搞倒你,目的是要搞倒我。」隨即親筆寫信給被人稱作「草包司令」但是死心塌地效忠「副統帥」的吳法憲,要他對此事詳細追查。林彪的信大意說:葉群同志的歷史情況,從延安整風起已多次查明,作過結論,無問題。現在有人整她的黑材料,目的在反對我,現請你派人找寫信的人,設法抓住這隻黑手,很可能從中發現重大的政治線索,也許可以破獲一系列的重大問題。具體辦法,請酌定。在追查中發現杜保同經過筆者轉送這份材料,認為我是「黑手」。以後就正式下令將我和杜保同、張卉中拘留審查,進行迫害。  

杜保同於1967年12月2日夜被吳法憲派宋城等綁架後,關押到東城西揚威胡同他們私設的牢房裏八九天。他們私設公堂,逐日由林立果「聯合艦隊」的宋城、宋煥閣、何汝珍、張舜甫採取車輪戰術,晝夜審訊。他們反覆逼問整「中央首長」葉群「黑材料」的問題:「穆欣怎麼向你們佈置的?你們通過穆欣送過幾次整『中央首長』的『黑材料』,穆欣都送給了誰?」逼他承認「穆欣是整葉群材料的後台」,還造謠說:「穆欣都交代了,你還頑固。」杜保同拒絕回答,逼供沒有結果。他們決定把他押回內蒙長期專政,繼續審問。吳法憲「指示」:「杜保同不是好人,是危險人物,押回去後要長期關押,要看管好,不許跑掉,不許打死,留着這個人有用。」  

杜保同被押送回內蒙的情形,在他向黨組織寫的控訴信中說:「在押送我上北京站那天,真是戒備森嚴,如臨大敵。宋城、宋煥閣、何汝珍指揮,在押送我的汽車到火車站前,他們已早派人站好了崗,監視和押送我下汽車、上火車。在呼市和四院『迎接』我的是滿市、滿院的大標語。大標語寫的是『北京專政機關依法逮捕現行反革命五?一六骨幹分子杜保同,經內蒙專政機關押送我公司革命群眾批鬥!』並將這一內容每天廣播3次,連續廣播了3天。把我押回來不幾天,大概12月20日左右,宋城、宋煥閣、何汝珍又親自來呼市看了我和邢鑒等十幾個同志的檔案材料,又進一步策劃,佈置對我們進行迫害的反革命陰謀活動。不久就發生了抄查整葉群『黑材料』的『1·20』事件。那天晚上把邢鑒等5位同志毒打後,送進了監獄,打傷了許多同志,有的打傷致殘,又抄了150多個同志的家。以後又繼續對邢鑒同志專政11個月,抄了5次家。」  

他們把杜保同押回呼和浩特市後,繼續對他逼供,殘酷迫害。「九大」以後,有一次追問杜保同有關葉群的材料送給了誰的時候,竟然誘供說:「他們現在還是中央常委嘛,穆欣把材料送給他,你講了也不要緊嘛!」九屆中央政治局5個常委是毛、林、陳、康和周恩來,十分明顯,他們明目張胆地將矛頭指向周恩來總理。  

林彪給吳法憲的信中說:「現在有人整她(指葉群)的黑材料,目的在反對我。」「設法抓住這隻黑手,很可能從中發現重大的政治線索,也許可以破獲一系列的重大問題。」而在吳法憲給宋城等人的「指示」中,最耐人尋味的,就是「留着這個人有用」這句話。杜保同只是一般幹部,他們從北京押送他回內蒙,竟然如此「戒備森嚴」,聯繫林彪一夥指示於新野這樣的「大人物」親自跑南昌追捕張卉中這樣的一般幹部,還破格用專機並配備醫生(因張有重病、怕死掉了)押送她回北京的情景,以及當時於新野等不斷地在光明日報社對面北京勞動保護館,同報社某些造反派頭頭頻繁開會密謀的情形,固然顯示他們對於葉群反對歷史曝光的恐懼,同時也可看出他們準備借題發揮,正在暗中醞釀、策劃着某種重大陰謀。只因突然發生「九·一三」事件,致使這一陰謀歸於破產。  

杜保同於1973年11月20日給黨組織的信中,控訴了所遭受的殘酷迫害:「從1967年12月把我押回來,直到1968年5月份,6個多月不准我出門,不許我亂說亂動。6個月不准我換衣服,不准我洗澡,不准我理髮。我滿身是虱子,頭髮可以梳成辮子。我在1968年5月底,經過極大的努力,說了不知多少好話、多次請求,才准我在有人看押下,從南地(當時在四院車間關押)到東門來拿換洗的衣服和上市里理髮。當我在路上走時,有不少大人、小孩跟在後面看,以為我是一個瘋子。在理髮前,利用押送我的人一時不在,我就跑到照相館先照一張長頭髮像。後來托人取出後,我就寫信並附上像片,向中央首長控訴對我的迫害情況。信到北京後被葉群、吳法憲等死黨分子扣留了。後來吳法憲又把信和像片轉到四院來,並「指示』對我要嚴懲,加強對我的管制。從此我被禁止一切通信,家信也不准我寫(原來准我寫信,但信寫好後必須經過他們檢查,才能送出),並多次遭到毒打,把我留下的兩張長頭髮照片也抄走了。」  

杜保同在1973年12月間寫的另一份申訴中說,當時他給中央首長和公安部、北京市公安局都寫了信,並且附上所拍的長頭髮照片,控告吳法憲一夥的迫害。「可是給中央首長的多次去信,都被林彪、葉群、吳法憲全部扣留了。只有北京市公安局軍管會接到了我的信。並回信說:『逮捕你我們不知道,望你來信把詳情告訴我們,我們好追查處理。』不幾天,這封信被抄走了。長頭髮照片和底片全被抄走,並由四院革委會把這封蓋有北京市公安局軍管會公章的信與我的長頭髮照片轉給了吳法憲。吳法憲一看大怒,認為我『太不老實』了。因此,吳法憲就來電話和信指示,要對我嚴懲,叫狠狠地整我。結果有半個來月的時間(這時我在東門14單元3樓5號關押),每天晚上10點以後把我拉到辦公樓,推到一個小房間裏,搞去我的眼鏡,先是審問,然後就是七八個人上來拳打腳踢,一打就是兩三個小時,有時打得我滿臉是血(走時還要逼我去廁所把血洗掉才准走)。腰被打壞了,直到現在還經常腰痛。頭被打得腦震盪,搞得我頭痛腦脹,精神時常錯亂。當時搞得我實在受不了啦,曾想到過自殺。但在關押我這個房子裏找不到機會,因薛偉民同志、梁貴全同志每天都在屋裏不出去,外屋還有看押我們的人。有一次讓我替薛偉民同志去打掃大樓,打掃大樓的用具都放在辦公樓一樓西頭樓梯底下那個小屋裏。我進去以後,看到這個小屋很背,沒有人來,多少天產生的自殺念頭又來了。仔細看了一遍,就決定電死。我把燈打開,把燈泡摘下。在我就要伸手去觸電了,思想上複雜極了,鬥爭非常激烈。我想要是就這樣死了,不就是叛黨、成了反革命了嗎?我家裏還有一個多病年邁的老父親,還有4個孩子,我這樣死了,他們不就成了反革命家屬了嗎?同時我想到我又沒有幹什麼壞事,有我們的偉大領袖毛主席健在,問題再大也會搞清楚的,死了反而複雜了。我還想,一個共產黨員死要重如泰山,不能輕如鴻毛,我這樣自殺不是比鴻毛還輕嗎?結果我在那裏哭了一個來小時,下定決心不死了。不能死,再大的痛苦再大的折磨也要咬牙頂過去。……」  

杜保同還控訴了家庭所受到的迫害。當時留在河南省扶溝縣農村家鄉的,還有年近80歲的老父、弟媳以及4個侄兒侄女。吳法憲處和杜保同所在單位以及光明日報社的造反派,都曾連續不斷地派人前去「調查」、抄家,對家屬殘酷迫害。他們以吳法憲盜用中央軍委的名義,向公社、大隊、小隊和社員宣佈我們是「現行反革命」,專找那些因犯錯誤受過處份、對黨不滿的幹部和歷史上有嚴重問題的人(如原國民黨副警長、勞改釋放犯等)寫假材料。又用高壓手段把我家打成「反革命家屬」,並向家屬逼索杜保同送回家裏的「整葉群的黑材料」。還給家屬在經濟上製造種種困難。留在老家的老小6口,沒勞動力,過去基本上靠我們寄錢回家買糧生活。這時我們夫婦和杜保同都被非法關押,不准寫信、不准寄錢,他們「只好向親戚借點糧,挖點野菜維持生活」。父親因在舊社會勞動過度,得下多種疾病,因得不到任何治療,病情日益加重。又因兩個兒子都是早年參加革命,忽然都被扣上「反革命」的帽子,關在牢裏,生死不明;那些前去「調查」的人,抄家、逼供,使他深受驚嚇,以致病情一天天加重,及至杜保同獲得平反後趕回家裏,已經奄奄一息,陷入昏迷狀態,不久即在驚恐不安中謝世。  

因為杜保同受迫害的「罪名」就是整葉群這個「中央首長」的「黑材料」,是公開由林彪的死黨吳法憲掛帥、「聯合艦隊」四員大將逼供。所以「九?一三」事件以後,儘管一直迫害他的那些已經成了「職業殺手」的人還不甘心,但已沒戲唱了。他們在吳法憲已被抓起來後還去北京找吳法憲「調查」,被空軍頂回來。1972年1月就恢復了杜保同黨的組織生活。  

我的案情與林彪有關,我和張卉中、杜保同都因林彪的命令而被捕。但專案組和報社楊羅王們只是暗中整我同揭發葉群的事有牽連,表面講的卻是「反軍」「亂軍」。「九·一三」事件後老題目不好再提了,就改在歷史問題上繼續對我誣陷。直到1975年鄧小平同志主持中央工作,批准釋放大批受迫害的幹部,才得重見天日。報社負責人本來當眾宣佈4月7日我和張卉中同時釋放,決定派一名報社的負責人去接。報社領導小組當眾表態:堅決按照中央指示辦事;每個黨員每個群眾按黨性、黨的政策辦事。當天並讓報社分組討論,絕大多數表示同意。可是過了一夜變了卦,未向公眾說明原因,4月7日只將身患重病的張卉中從「監外就醫」的復興醫院接回報社,而我卻延緩到5月14日才得從監獄裏出來。  

在我出獄之前,專案組採取高壓手段,對我進行了極其殘酷的折磨。他們一面突擊審訊,大搞逼供信。不過所問仍是老調重彈,並無新意,只是態度更加蠻橫,列位「審判官」的臉色更加難看。放風的時候,監管員惡言惡語,厲聲恫嚇,或在圍牆外面鳴槍放炮,顯示威懾力量,製造恐怖氣氛。同時通過飯菜飲水頻繁地給我服用各種藥品,折騰我的頭腦。有的服後產生幻覺,有的出現恐怖感,有的服後話特別多,自己無法抑制。還有一種藥品,導致一切記憶中的事物性質完全顛倒。連續多日,都是人睡時藥力就開始發作,記億中浮現的所有的人、所有的事,都像有嚴重的政治問題;至起床前藥力失效,思維重歸正常,那些顛倒了的記憶又都顛倒過來。  

他們所以這樣對我百般折磨,其目的顯然是想逼出他們預期的什麼口供,以便找到某些把柄,阻擋我出去。為此他們千方百計,煞費心思想出許多怪招,什麼離奇的手段都施展出來。  

獄中發給受審人員看的一份《人民日報》,早已成為他們戲弄、折磨受審人員的工具。人們被關進來,經過相當長的時間才給看報。監獄雖在北京市郊,北京出版的報紙總是較遲幾天交來,以便他們有時間研究報上哪些內容可以用來折磨「犯人」。他們想要封鎖某些消息,即將某天或幾天的報紙「扣發」;有時為了達到某種效應,故意多拖幾天再給你看。凡遇比較重要的新聞,留心窺測「犯人」的反應,作為評價「犯人」政治表現的依據。  

1972年初,接連曾有兩個重要人物病逝,一個是全黨和全國人民敬重的元帥、詩人陳毅同志,1月6日病逝;一個是靠篡黨奪權手段爬上高位,身後被最高人民法院特別法庭判決為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主犯的謝富治,死於3月26日。1月初旬看到陳毅追悼會的報導,拿起報紙一看,感到異常悲痛,不禁熱淚滾滾,強自抑制才沒哭出聲音。隔沒多久,刊有謝富治死訊的報紙來了,看一眼就扔到床板上去。謝富治這個被人稱作「猶大」的熱衷權欲而摒棄了任何道德準則的人,死訊傳出只能讓人舒口氣――人們不止是「無動於衷」。自己對待陳、謝死訊上的這種鮮明的差異,勢必引起監管員的注視,並且會留下深刻印象,作為難得的「罪證」上報。俗話說得好:「不怕賊偷,就怕賊惦記。」一旦在迫害狂那裏掛了號,日後必然難得有好日子過。  

這個時候,1975年4月,報紙上又有類似情況的兩則新聞出現,而且隔得更近。4月2日,我國人民尊敬的董老――中華人民共和國副主席董必武在北京病逝;4月5日,人民公敵蔣介石在台灣死了。監獄當局乘機又以《人民日報》來做手腳。他們送來刊有董老逝世新聞的報紙之前,暗中給我吃上抑制流淚的藥品(女「犯人」在獄中會見前往探視的子女以前,許多人都給吃過這種藥),使人怎麼難受也流不出淚水。但到送給刊有蔣介石死訊的報紙之前,故意又給吃下相反作用的藥。縱然如此,對人民公敵蔣介石的死也不會有絲毫的「難受」,更不會流眼淚。他們觀察到這一點,又叫「獄卒」們把濃烈的刺激眼睛、容易流淚的硫酸液傾灑在囚室門口地上,還用扇子往屋裏扇,力圖逼出你的眼淚,可以上報你的「反革命感情」。結果,這一招也不靈驗。其實,即使採取這種手段逼出幾滴眼淚,不是也和他們偽造的那些「證據」同樣毫無用處嘛!  

機關算盡,終歸徒然。拖到1975年5月14日,早晨忽見張宏學跑來,讓我收拾東西(其實就是四卷《毛選》,一本《語錄》和一件故意留作8年冤獄「紀念品」的破爛襯衣),知道這是要釋放我。因為這裏的「犯人」已有許多人出去,每天都有成批的人出獄。當天中午回到家裏,見到朝思暮想的家人和一些親友,自然感到無限喜悅、寬慰。  

但是,人從獄中出來了,「案子」卻遠沒有了結。江青那張垂天大網依然罩在頭上,心情依舊感到壓抑。據說在我出獄那天,張宏學們那個中央專案組向報社領導小組成員講了四條:(一)有人講,穆欣是特務,經過審查,他不是特務;(二)中央沒有給我們審查他是不是「五?一六」的任務;(三)他在中央文革小組的工作,中央了解;(四)他犯過執行修正主義的錯誤。在這種情況下,隨處可以看到不少敵視的眼光,報社頭頭每天還得給姚文元送去一份有關我的「動態」的報告。張卉中再也承受不住新的迫害,於1978年4月2日因遭長期折磨重病而含冤逝世――至死都沒等到一個公正的結論,死後報社的兩個負責人還不允許為她開追悼會。  

經過孩子們奔走,得到北京市委譚莊同志的幫助,我於6月21日住進友誼醫院檢查、治療,原想可以安靜幾天。不料剛到第5天,張宏學們就找到醫院裏來,像催命鬼般進行新的折磨,又在結論問題上做手腳,繼續施加壓力,逼令在他們誣陷自己的結論上簽字。在我住院期間,從7月21日到8月8日,先後給我看過5個內容互異的結論稿,每一個都說我是「人民內部矛盾」,可是一直還是把我當敵人來看待。拒絕他們這種強加於人的誣陷,他們就秉承上司的旨意威脅說:「再不簽字,就以拒絕簽字論!」或者同你軟磨:「今*****不簽,我們就不走!」既然8年的監禁都不曾壓服,這時哪個還會屈從他的淫威。拖到翌年10月,江青一夥垮台,張宏學也再未露面。辦結論的專案組又換了兩班,經過許多周折,直到黨的第十一屆三中全會後,1979年12月15日,方才有了一個徹底平反的結論:「穆欣同志的歷史是清楚的。」「撤銷中央專案小組辦公室1975年8月6日結論,所謂整葉群『黑材料』等,均系林彪、『四人幫』妄加罪名,蓄意迫害。對林彪、『四人幫』強加給穆欣同志的一切誣衊不實之詞和莫須有的罪名統統推倒,予以徹底平反,恢復政治名譽;對因穆欣同志問題而受株連的家屬、親友和幹部,應予平反,恢復政治名譽。有關材料,按黨中央規定處理。」  

《結論》也寫明了這次林彪對我進行迫害的情形:「1967年7月間,穆欣同志的弟弟杜保同,曾通過穆欣同志轉送過七機部四院一派群眾組織『新紅聯』外調組『關於蔣匪軍委第六部青年戰地服務訓練班情況調查』材料。10月份,青訓班原教官歐陽敏納給林彪寫信,說有人在調查葉群在青訓班的歷史,林彪要吳法憲派人追查此事。追查中發現杜保同同志轉送過材料、懷疑穆欣是『黑手』,因而將杜保同、穆欣、張卉中同志拘留審查、進行迫害。穆欣同志在被關押期間,政治上受到迫害、精神上身體上受到殘酷摧殘,家屬、子女及其親友也受到株連。」  

同日,對張卉中也作出了徹底平反的結論:「歷史清楚,所謂特嫌問題純屬誣陷。因此,對林彪、『四人幫』強加給張卉中同志的一切誣衊不實之詞應予推倒,徹底平反昭雪,恢復政治名譽。原中央專案審查小組辦公室1975年8月26日的結論應予撤銷。……」1980年2月21日,光明日報社為張卉中舉行了追悼會。  

憶起蒙難8年九族株連,仿佛又墜入蠻煙瘴雨之鄉,受駭浪驚濤之險。然而,寒心冰骨的嚴冬畢竟已成過去,雨過天晴,天空依然是那麼蔚藍……

責任編輯: 東方白  來源:秦城監獄6831號犯人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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