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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爆公務員涉房高利貸 憂反腐撤離潮起 地產受衝擊

受到反腐工作持續深入的影響,一些涉足高利貸的公職人員低調撤離,而部分涉及的房地產項目已經受到衝擊。

近日,江蘇官員欠高利貸巨債後失聯一事掀開了公職人員參與高利貸的冰山一角。

《華夏時報》記者獲悉,受到廣東反腐工作持續深入的影響,一些涉足高利貸的公職人員低調撤離,而部分涉及的房地產項目已經受到衝擊。

廣東某地級市一位從事商業地產項目的開發商表示,在近幾個月的反腐風暴中,該市一些官員被調職或暫停職務,而這些官員曾介入的商業地產項目也出現了資金問題,「其中一個原因是不少公職人員都擔心受牽連,不願意再介入這些項目的高利貸利益鏈中。」

此外,一些隱藏在房地產投資業務背後的「隱形股東」大都由公職人員擔任,隨着反腐工作的不斷深入,部分有公職人員牽涉在內的房地產投資項目陷入「停擺」困局。

涉房高利貸陸續撤離

據媒體報道,江蘇省句容市檔案局副局長鄭某因捲入高利貸欠下巨債後失蹤,紀委已介入調查。據悉,身為副局長的鄭某平常幾乎不上班,一度涉足餐飲、地產等投資項目。

鄭某的案件並非個例。本報記者從廣東部分公職人員處了解到,中共廣東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已經組織了13個巡視組,並在各市、單位開始連續第四批的巡視安排。由於擔憂遭到民眾舉報,一些涉足高利貸事務的公職人員低調地將資金撤離。

「擔心被『抓到小辮子』,有些資金已經撤出『避風頭』,現在已經有三個房地產項目的資金受到影響。」一位從事高利貸業務的高先生向記者坦言,這部分撤離資金以公職人員以及家屬為主,也有部分公職人員仍在入股。

對於撤資現象,高先生略有擔憂:「我擔心他們一旦撤離,其他資金也會效仿,到時候錢就會緊張,畢竟目前房地產項目佔比較大,現在這行最缺資金。」

高先生表示,有些房地產項目、基建工程項目是通過這些公職人員搭橋牽線才開始合作,所以他們是第一批入股集資的資金,隨後入資的不少商人是因為這批公職人員拉攏才願意進來的。

「除了擔心被查出外,不少人還怕房地產項目出問題,資金收不回來。」高先生稱,今年房地產項目資金緊張的情況非常普遍。由於今年樓市行情有所轉變,投資風險較大,因此「錢一般不會輕易貸到房地產項目上,尤其是短期過橋資金,需求大但更危險。」

據高先生了解,現在大部分公職人員都不會親自參與高利貸項目,而是讓配偶、親屬或者親密的朋友代辦,「有時候一位公職人員手上匯集着多位公職人員的資金,所以風險管控對他們來講更重要,都擔心被發現、舉報。」

交通銀行廣州某支行一位從事個貸業務的人士透露,有些公職人員手上有不少包括住宅、商鋪、宅基地等物業,他們通常會把這些物業到銀行做抵押貸款。因為有一定的公職關係存在,所以能貸到的額度也比較高,辦手續也較順利。據他所了解,有不少關係夠硬、膽子夠大的人拿抵押貸款去參股投資、集資放高利貸。

江蘇省某建築承包公司招標負責人曾向記者指出,有不少涉及房地產的建築項目在申請項目、獲得住建廳報批等程序的時候已經有相熟的官員打過招呼,當項目的具體環節缺短期資金時,有些公職人員願意私下提供資金周轉,最後工程方都通過短期高息債的方式向相關人員輸送了個人利益。

此前,多地法院對「落馬」官員案件審理中,不乏出現公職人員利用職位之便介入高利貸謀取私利的個案。

據媒體報道,某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原副局長張某,在2010年3月至2011年12月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夥同妻子多次挪用建築勞務工資保證金、建築企業養老保險金、安全文明施工費等公款2500多萬元,用於投放高利貸,從中謀取高額利息。

「隱形股東」屢禁不止

相對於官員介入高利貸的高風險,入股投資的方式成為一些公職人員較為穩定的個人收益來源。

部分受訪的公職人員向記者透露,受到地方巡視組等反腐動作的影響,目前公職人員參與高利貸已有收斂,一些公職人員以「隱形股東」身份參與投資的現象仍十分普遍。

中央巡視組對今年在全國多地巡視工作進行通報提出,發現部分領導幹部插手工程項目搞權錢交易、插手專項資金分配收受賄賂,個別領導插手工程建設謀取私利等。

上述受訪的廣東官員從中部城市升遷過來,據他描述,在從基層單位的公職人員開始一直到較高級別的官員,「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思想根深蒂固。在其原就職的中部城市,由於礦產資源豐富,公職人員入股礦場、礦產已成平常事。

「到了較發達的地方,入股炒賣宅基地、利用職能之便入股村集體的公司買賣土地等等,也是比較普遍的。」他指出,在房地產發展的上中下游各個產業中,掌握較多核心信息的公職人員往往能滲透到不同領域的投資。

此前,東莞市中堂鎮國稅分局局長羅紹強投資「祥鴻國際農批城」房地產項目7000萬元,獲得22%的股份和173個鋪位,被調侃為「鋪叔」。有分析指出,這種行為實際上是以投資的名義受賄,只是以合理的投資作為遮掩。

此前,中央巡視組發現行業協會已成利益輸送重災區。事實上,相關在職或已退休的官員在行業協會任職十分普遍,除了巧立名目賺取會費、獲取個人收益外,行業協會的這些任職官員還插手投資項目、收取好處費用以及入股投資。

據媒體報道,曾任浙江衢州市建設規劃局副局長的許林森,退休後「發揮餘熱」,當上了衢州市建築行業協會會長,收受總額達56.5萬元的賄賂,為他人在工程承包、工程評優、相關產品進入安居工程等事件中「提供幫助」,後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

責任編輯: 楚天  來源:華夏時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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