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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女子與富商一夜情後分飾三角 騙1394萬

2006年富商潘先生接到陌生女子「秀秀」電話

2008年元宵節前,兩人在丹灶仙湖某酒店開房

2008年農曆十一月,潘先生收到短訊報喜:「秀秀」為他「生」了一對「龍鳳胎」

2009年2月,「秀秀」索要「撫養費」,潘先生轉賬給她270萬元

2010年9月,「秀秀」稱自己患晚期肝癌,為孩子將來考慮,潘先生匯款300萬元給小孩「買房」

不久之後「秀秀」稱房子要463萬元,潘先生再度匯款246萬元。房款剛付沒幾天,「秀秀」在香港「去世」了。潘先生又匯去78萬元作「寶燭金」

2013年3月11日,「秀秀」媽媽稱要麼把孩子領回去自己撫養,要麼匯錢在香港給小孩買房,潘先生又匯款500萬元

潘先生累計給「秀秀」匯了1394萬元

2013年3月22日,潘先生向南海警方報案

2013年3月26日,「秀秀」羅某賢被警方抓獲

日前,佛山中院判處羅某賢無期徒刑,羅某賢未提起上訴。

說這是最「貴」的一夜情,一點都不為過。南海的富商潘先生於2008年和一名自稱「秀秀」的女子發生了一夜情,之後「秀秀」忽然打電話告訴他,自己為他生下了一對「龍鳳胎」,此後「秀秀」以及她的「朋友」、「母親」便以支付小孩撫養費、買房等各種名義,讓潘先生一共匯款1394萬元。直到警方破案後,潘先生才知道「秀秀」名字叫羅某賢,她處心積慮與他發生關係後,一人分飾三個角色向他詐騙錢財,而羅某賢所稱的「龍鳳胎」,也根本不存在。

報案:富商稱被騙千萬

潘先生30來歲,經營着金屬、陶瓷等生意,是個富商,拿出千把萬並非難事。

去年3月22日,一名姓潘的男子向南海公安機關報案,稱其於2006年通過電話認識了一個叫「秀秀」的女子,兩人於2008年年初發生了性關係,「秀秀」以為其生育了一對「龍鳳胎」、給兩個小孩買房、患有肝癌去世等事由,騙取其人民幣1000餘萬元。

潘先生30來歲,經營着金屬、陶瓷等生意,是個富商,拿出千把萬並非難事。若如他所言,將會牽出一起特大詐騙案。

警方「排兵佈陣」,通過潘先生提供的電話號碼及多個匯款賬號,按圖索驥。很快,一個叫羅某賢的女人進入視線,被認為有重大作案嫌疑。

3月26日晚,警察在南海區大瀝鎮顏峰仙溪村將羅某賢抓獲。

經潘先生辨認,羅某賢就是那個與他有過一夜情的「秀秀」。

喜訊:她生下了「龍鳳胎」

又見過幾次面後,兩人慢慢熟絡起來。2008年元宵前夕,兩人再次約會,並在丹灶仙湖某酒店開房。

潘先生回憶自己的被騙經過時表示,2006年,他偶然接到一名女子的電話,自稱「秀秀」的女子話語間顯得跟他很熟悉的樣子,並自稱是南海富商陳某之女。兩人之後一直有電話聯繫,又見過三、四次面,慢慢熟絡起來。2008年元宵前夕,兩人再次約會,並在丹灶仙湖某酒店開房。

那一晚之後,潘先生說,「秀秀」告訴他「有個有勢力的人在追求她」,兩人雖然還有電話聯繫,但再未見面。

直到2008年農曆十一月的一天,潘先生說他突然收到一條短訊,稱「秀秀」為他生了一對「龍鳳胎」。發短訊的人自稱叫黃映紅,是「秀秀」的朋友。當時,潘先生半信半疑。

一個星期後,潘先生接到「秀秀」本人的電話,「秀秀」親口告訴他,為他生下了一對「龍鳳胎」,這讓他十分高興並提出想見一見孩子,但被「秀秀」拒絕。「秀秀」告訴他,她已經與追求者阿佳結婚,但阿佳無生育能力,她才選擇生下雙胞胎。

受騙:稀里煳塗多次匯款

房款剛付沒幾天,潘先生就收到「噩耗」:「秀秀」在香港去世了。潘先生又匯了78萬元作「寶燭金」。

潘先生說,2009年2月,「秀秀」讓他出錢撫養孩子,「盡一下做父親的責任」,之後,他便轉賬給她270萬元。這也是他第一次給「秀秀」錢。

2010年9月底,他再次接到「秀秀」的電話,「秀秀」哭訴自己得了晚期肝癌,恐不能撫養孩子長大,希望他買一套房給小孩,好有個保障。潘先生聽後非常內疚,就匯了300萬元到她提供的賬號上。之後,「秀秀」說她看中了一套463萬元的房子,於是他又再匯了一筆錢給她。

房款剛付沒幾天,潘先生就收到「噩耗」:「秀秀」在香港去世了。傳遞「噩耗」的依舊是「秀秀」的朋友黃映紅。黃映紅通過手機短訊對他說,作為兩個孩子的父親,他應該要表達自己的心意。於是,潘先生又匯了78萬元作「寶燭金」,為「秀秀」做法事。

「秀秀」去世後,潘先生說,為了日後對一對「龍鳳胎」有所交代,他遂將自己與「秀秀」以及黃映紅的短訊記錄及匯款清單保留了下來。而隨着「秀秀」的去世,潘先生開始慢慢淡忘這件事情。

但他沒想到,兩年半之後,2013年3月11日,他又接到一個自稱「秀秀」媽媽的人的電話。「秀媽」說,兩個孩子的「生辰八字」對家人不利,要潘先生把孩子領回去撫養或者匯錢在香港給小孩買房。於是,潘先生選擇匯款500萬元在香港給小孩買房。

「我後來覺得可疑,遂托銀行的朋友查詢對方的賬號,才知被騙。」潘先生說。至此,他已給「秀秀」匯了1394萬元。

真相:為求財刻意接近

她知道潘先生非常有錢,於是就想盡辦法結識潘先生。此後,她一再引誘潘先生和她發生關係。

羅某賢承認,她就是「秀秀」。案中最大的一個疑點,就是羅某賢怎麼會知道潘先生的底細和電話號碼?原來,潘先生其實是羅某賢弟弟的生意夥伴。2005年,羅某賢的弟弟通過朋友的關係,認識了潘先生。

據羅某賢供述,2006年,她知道潘先生非常有錢,於是就想結識潘先生。為了隱瞞自己的身份,她先後多次換過手機號碼,而且這些號碼都是沒有經過實名登記的。此後,她一再引誘潘先生和她發生關係。發生關係後,她便聲稱生下「龍鳳胎」。而扮成「秀秀朋友」和「秀秀母親」的,同樣是她本人,因為潘先生與她多年沒見,她又故意改了說話的方式和語氣,所以潘先生並沒有聽出電話那頭的女子其實是同一個人。

今年剛滿40歲的羅某賢僅有初中文化,曾離過婚,除了離婚前生育的一個兒子,她的母親以及表弟媳都稱,她再未生育過。也就是說,那一對「龍鳳胎」根本不存在。羅某賢說,騙來的大部分錢款被她用於賭博,其餘部分用於個人消費、借給他人購房等。

判決:「秀秀」構成詐騙罪被判無期徒刑

法庭上,羅某賢辯稱,潘先生事先對羅某賢有承諾,兩人之間存有感情,潘先生是自願送錢給她的。

佛山中院經審理後認為,潘先生是基於對羅某賢虛構的事實的錯誤認識而交出財物,並非自願交出這些錢,羅某賢的行為已經構成詐騙罪。

近日,佛山中院一審以詐騙罪,判處羅某賢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羅某賢用來接收匯款的賬戶上的餘額及她被扣押的一條手鍊、一條項鍊、一個戒指退還給潘先生。宣判後,羅某賢未提起上訴。 (劉藝明孫楠)

責任編輯: zhongkang  來源:大洋網-廣州日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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