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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志強案:外交部強硬反駁 浦提五條最後一條微妙

浦會見律師後提出五條意見:(一)我有「六·四」情結,或者說「心結」,而今25年過去,我應付出代價。完全應該,無怨無悔。(二)我不會因這次事件而改變初衷。(三)我在討論上的發言,也僅止於一些想法。(四)我的觀點不一定都對,但我堅持有表達這些觀點的權利,談不上「尋釁滋事」。(五)我不會因此而忌恨任何人;不會走極端。

北京—中共外交部女發言人針對美國對浦志強等人的聲明回應道,中國是一個法治國家,罪犯在中國觸犯法律都應該受到制裁。華春瑩還反問道,美國發言人有什麼權利讓中國放人。

在中共外交部星期五(5月9日)舉行的例行記者會上,有記者問道浦志強的問題,並援引美國國務院發言人莎琪的話說,美國表示關注,並呼籲中共政府立即釋放這些被關押的人士,接觸對他們行動自由的限制。

*措辭強硬*

中共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做出了措辭嚴厲的回應:「中國是一個法治國家。中國人在中國觸犯了中國的法律,都會依法受到懲罰。我想問美國的發言人,她有什麼資格要求中共政府釋放觸犯了中國法律法規的中國人?我們希望美方停止這種無理的干涉中國內政和司法主權的言行。」

*美國深表關切*

中共外交部發言人是針對美國國務院發言人的一份聲明說這番話的。

美國國務院發言人莎琪星期三發表聲明說:「有報道說中國人權律師浦志強和其他活動人士被拘留,在此之前他們曾經參加和平紀念即將來臨的六四周年研討會,對此國務院深感關切。當年在六月四日北京天安門廣場附近曾經發生對抗議者的暴力鎮壓。我們呼籲中共當局,立刻釋放這些被關押的人,解除對他們行動自由的限制,確保他們的各項自由受到保護。中國在國際人權規範下有遵守的義務。」

*張思之律師發表聲明*

我們受託擔任浦案律師,八日上午初見50分鐘,監所十分配合,工作順利。有錄像,但談話從未中斷。

張思之律師還表示浦志強律師有病在身,不能停藥,希望當局「挽救生命要緊」。張思之律師還表示:「我願承擔保證責任:在浦志強保外期間,如有違法違規,我自甘連坐,包括入獄候審」。

*浦五條*

浦志強在會見律師張思之之後,提出了五條意見:

(一)我有「六·四」情結,或者說「心結」,而今25年過去,我應付出代價。完全應該,無怨無悔。

(二)我不會因這次事件而改變初衷。

(三)我在討論上的發言,也僅止於一些想法。

(四)我的觀點不一定都對,但我堅持有表達這些觀點的權利,談不上「尋釁滋事」。

(五)我不會因此而忌恨任何人;不會走極端。

 

責任編輯: zhongkang  來源:美國之音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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