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 > 言論 > 正文

昝愛宗:《聖經》在紅頭文件下「內部出版印刷」真相

—讓宗教自由在中國真正落實

作者:

《聖經》是世界上發行量最大的書,也是中國近三十年來發行量最大的書。因中國特殊的制度,《聖經》不能被視為一般的圖書,而是被政府定性為「嚴格控制」的禁止公開售賣的「內部資料」、印刷品,其出版、印刷、發行各個環節,都要經國家宗教局的審批,並控制數量,此外還要通過國家新聞出版管理部門的印刷許可。政府明文規定,禁止信徒個人、教會自行印製出版發行《聖經》。

自1979年中國基督教會恢復公開活動以來,中國官方基督教協會開始恢復印刷《聖經》,但限於在「教會內部出版發行」。到1986年,其印刷發行500多萬冊。

基督教史學者顧長聲在《傳教士與近代中國》中記載:1987年中國唯一的一家《聖經》印刷廠南京愛德印刷廠建成投產,年生產量70萬冊。1987至1997年約印刷發行《聖經》2000萬冊以上。從1823年有《聖經》中文全譯本開始到1997年,中國國內總計發行約3億餘冊,遠遠超過其它各派宗教經卷在中國的發行。

一、國家宗教局主管《聖經》出版、印製審批

被政府嚴格控制的《聖經》,只能在基督教教會「內部發行」,禁止私自出版和印刷,禁止向書店公開發行,各地新聞出版部門均專門設立處罰規定,並指定處罰部門,受理相關舉報、立案、查處事項,觸犯刑律者,按非法經營罪判刑。

《聖經》「內部發行」的唯一依據是《關於承接<聖經>印件的管理規定》,1994年11月22日由新聞出版署、國務院宗教事務局、海關總署制定、公佈和執行。其第七條規定:「對違反此規定承接《聖經》印件印製業務的,按從事非法出版活動論處。觸犯刑律的,送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該文件發往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聞出版局、宗教事務局、廣東分署、各直屬海關,至今都有效。

該文件的實際起草和批准實施的部門並不是國家新聞出版署,而是國家宗教局。2014年3月17日,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辦公廳根據公民申請而公開的政府信息顯示:「出版、印刷、出口、發行《聖經》審批的主要實施機關為國家宗教事務局。」

對出版《聖經》進行行政審批,其依據的並不是法律,而是國務院辦公廳文件《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保留部分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的通知》(國辦發<2004>62號)。也就是說,對出版《聖經》進行行政審批是非法的。

中國《憲法》規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和「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但實際上出版、印刷、發行《聖經》必須經由政府審批、特許,並指定由官辦的中國基督教三自愛國運動委員會、中國基督教協會負責辦理。

二、《聖經》印刷額度的行政審批和指定印刷企業

每年,《聖經》的出版印製數量都必須經由政府行政審批。每年年底,由中國基督教三自愛國運動委員會、中國基督教協會(兩塊牌子,同一機構,以下簡稱「兩會」)向國家宗教局申請下一年度的《聖經》的印刷額度。據估算,每年至少要印刷200-250萬冊《聖經》供應「國內信徒需要」。「兩會」根據信徒對《聖經》的「實際需求」,申請每年印刷額度。國家宗教局根據「兩會」申請,批覆「同意」下年度印製《聖經》的數量。這說明《聖經》印刷的數量,不是根據市場需要,而是根據國家宗教局批覆的「紅頭文件」。

關於《聖經》印刷(包括《聖經》故事等,下同),該文件嚴格規定「國內《聖經》印件的印製業務,由全國性宗教團體(即「兩會」)負責,需經國務院宗教事務局批准,教會內部發行」。「承接境外(港、澳、台、國外,下同)《聖經》印件的印製業務,需經承印單位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宗教事務局和新聞出版局審批並由新聞出版局指定印刷企業印製,報國務院宗教事務局、海關總署和新聞出版署備案。印製的成品全部運輸出境,不准滯留境內傳播或銷售。」承印企業應是「一直受國內宗教團體委託承接中文版《聖經》印刷業務的南京愛德印刷有限公司」。承印企業在印製過程中,須指定專人負責,按「密件印製辦法」嚴格管理。密件印製指秘密、絕密類文件或資料的印製,專人負責,必須嚴格印製數量,印刷後的材料和次品等統一銷毀或處理,不得外流。該文件共八條,最後一條強調「過去在《聖經》印件印製管理方面的規定與此文件規定不一致的,以此規定為準」。

根據國家宗教局的審批文件,「兩會」需到江蘇省新聞出版局辦理「內部資料准印許可證」,南京愛德印刷公司再根據該「准印證」,安排印刷,成品交給「兩會」在教會內部發行,不得在社會上公開銷售。印刷企業若擅自印刷《聖經》或《聖經》故事,江蘇省新聞出版局則立案查處,該局官方網站行政處罰項目里有「違反《關於承接<聖經>印件的管理規定》承接《聖經》印件印製業務的處罰外部流程圖,程序分別是立案、處罰,重大處罰案件須報上級備案,由上級行業主管部門指導辦案。

三、公開《聖經》印製審批信息

據國家宗教事務局辦公室2014年3月21日公開的信息顯示:1980年至2013年,「我局共審批發行《聖經》6567萬冊,全部在國內發行」。1994年至2013年,為境外(港、澳、台、國外)承接《聖經》印製業務,「我局共審批承接印刷境外中文版和中外文對照版《聖經》382萬冊,印製的成品全部運輸出境」。

新華社新華網絡電視2013年12月25日提供了一組新的數字:由國家宗教局指定的唯一一家《聖經》印刷企業南京愛德印刷公司,從1987年到2013年止,已為70多個國家和地區印刷1.3億冊《聖經》,南京愛德印刷公司已成為世界最大的單體《聖經》印刷廠。此外,淘寶網上每年有數十萬冊《聖經》進入網絡公開發行渠道,以及社會上還有通過各種渠道從境外運輸進來的各種版本《聖經》,以及國內內部印刷的《聖經》,數量無法統計,估計不會少於中國印製出境的《聖經》總數。《聖經》若能公開出版,至少在新華書店系統每年能增加數百萬的發行量,而且年年會增長,因為基督徒人數每年都在增長,估計全國基督教信徒人數超過7000萬。

《聖經》不能公開出版,政府唯一所依據的就是這份「紅頭文件」《關於承接<聖經>印件的管理規定》。從法律角度看,該文件沒有法律效用,其目的是限制宗教信仰自由。為此,大批基督教信徒公開呼籲,當局應該儘快廢止該「紅頭文件」,恢復《聖經》的合法出版和發行,讓宗教自由在中國真正落實。

責任編輯: 趙亮軒  來源:中國人權雙周刊第128期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本文網址:https://hk.aboluowang.com/2014/0411/3873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