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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媒:劉漢涉黑案細節:政法官員提供槍支子彈

檢方指控,1993年以來,被告人劉漢、劉維等36人無視國家法律,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大肆進行違法犯罪活動,攫取巨額經濟利益,稱霸一方,在四川省廣漢、綿陽、什邡等地及部分行業內,形成非法控制和重大影響,嚴重破壞社會治安、經濟和社會生活秩序。其中,故意殺人5起致6人死亡、故意傷害2起致2人死亡、非法拘禁1起致1人死亡。此外,被告人還千方百計拉攏腐蝕國家工作人員,尋求保護,鞏固和擴張其社會影響力。

檢方指出,劉漢、劉維等人的行為已構成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非法拘禁罪、妨害公務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開設賭場罪、非法買賣槍支罪、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非法經營罪、串通投標罪、故意毀壞財物罪、窩藏罪、騙取貸款、票據承兌、金融票證罪等,應對相關被告人予以數罪併罰。

政法幹部當保護傘提供彈藥

10多年時間裏,劉氏兄弟屢次涉案被查都能「逢凶化吉」。每過一道「險關」,其「江湖地位」、影響力更勝從前,連政界、商界、司法界的人也要避讓三分。

本案中一起被提起公訴的,還有當地3名政法幹部:原德陽市公安局刑警支隊政委劉學軍、原德陽市公安局裝備財務處處長呂斌和原什邡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劉忠偉。

據劉維供述,除了送金錢財物,他幾乎每周都會和這三人在自家的會所里聚會,一起尋歡作樂,甚至吸食毒品。由於這種特殊的關係,劉學軍以隱匿、銷毀案卷材料為條件,請劉漢幫助其升遷,發生命案後多次通風報信;劉忠偉、呂斌為劉維提供槍支配件和子彈。

專案組發現,通過行賄、幫助升遷、提供毒品等手段,劉氏兄弟建立起複雜的關係網,換取有案不查、壓案不辦、毀滅證據、重罪輕罰。

例如,2003年5月,組織成員孫華君在綿陽市非法持槍被舉報,從孫華君被警方抓獲,到檢察機關批捕、起訴,再到法院審理判決緩刑,總共只有15天,堪稱「奇蹟」。

為尋求更大的保護傘,劉漢不僅大肆結交官員,還利用自己的妻子結交官員夫人,從而接近官員。「劉漢在結交官員上很大方,肯花錢,而且還投其所好。」孫某供述。劉漢的前妻楊雪(另案處理)交代:「劉漢會帶我一起跟他們吃飯,向他們贈送黃金、翡翠等貴重物品,價值幾十萬甚至幾百萬;有時候還會通過賭博向他們行賄。」

據楊雪和團伙核心成員供述,近年來,劉漢的關係網隨着經濟實力的擴張水漲船高,從最先起家的廣漢、德陽,輻射到綿陽、成都,乃至北京。尤其是有了省政協常委的身份後,他結交的官員級別已非普通富豪所能比。

在黑金撐起的「保護傘」下,劉漢黑社會性質組織不僅攫取更大的經濟利益,也撈取到各種政治身份:劉漢本人是連續三屆四川省政協委員、政協常委,孫某是四川省人大代表、綿陽市人大代表、德陽市人大常委會委員;劉維在廣漢是眾所周知的「操哥」,竟當上了2008年奧運火炬手。

責任編輯: zhongkang  來源:京華時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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