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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民國第一女殺手 曾暗殺袁世凱

鄭毓秀在花園裏折了一段玫瑰枝,藏在衣服里頂住陸征祥,聲色俱厲地說,「你要簽字,我這支槍不會放過你。」結果,陸征祥不敢去凡爾賽宮簽字,並辭去代表職務,中國也沒有在巴黎和約上簽字。而鄭毓秀的「玫瑰為槍」義舉,成為當時街頭巷尾的熱議話題。

圖為鄭毓秀(前排左2)與蔣介石(前排左1),胡漢民(前排右2)等人的合影。(網絡圖片)

代理孟小冬、梅蘭芳離婚案轟動一時

1924年,鄭毓秀獲得巴黎大學法學博士學位後回國。歸國後,她和留學時代的友人魏道明在上海公共租界合作開設律師事務所,成為中國歷史上第一位女性律師。

執業期間,鄭毓秀屢屢打贏官司。其中,尤以代理孟小冬與梅蘭芳離婚案最為轟動。最終,梅大師以4萬元平息了這場官司。鄭毓秀的律師事務所一時門庭若市,訴訟費動輒以萬元計。

圖為1943年2月華盛頓,駐美大使魏道明夫人鄭毓秀與訪美中國代表團團長熊式輝在酒會上。(網絡圖片)

鄭毓秀曾「紅得透頂」

1927年4月,鄭毓秀任江蘇省政務委員會委員,年末成為上海臨時法院院長,但未就任。她還兼上海法政大學校長。

1927年8月,鄭毓秀與時任國民政府司法部主席秘書的魏道明結婚。此後,鄭毓秀先後出任過上海地方審判廳廳長、監察廳廳長、上海臨時法院院長等職,一時風頭無二。1928年,她任國民政府駐歐特使,同年歸國,11月任立法院立法委員。

1942年,魏道明任駐美國大使,她隨行赴美國。1943年她任各國援華會名譽主席。戰後,她和魏道明一同回國,再任立法委員。

據上海錦江飯店創辦人董竹君在自傳《我的一個世紀》中描述鄭毓秀:身材魁梧,皮膚粗黑,臉型凶怪,穿着旗袍,戴副眼鏡,聲音洪亮,舉止有些像男人。性格急躁,動輒就怒。

據董竹君記述,鄭毓秀當時「紅得透頂,據聞僅次於宋美齡、宋藹齡。她人住南京,卻要喝上海租界的自來水,麵包要吃上海老大昌的,每天火車送一次。」

1959年12月16日,鄭毓秀病逝於美國洛杉磯,終年68歲。(網絡圖片)

鄭毓秀晚景淒涼病死美國

1949年後,魏道明、鄭毓秀夫婦政治失勢,夫婦移居巴西,從事商業活動。但由於經營不善,鄭毓秀夫婦數年後又返美國。夫婦倆回不了大陸也去不了台灣,在美國窮困寂寥,以打麻將消磨時光。

1954年,鄭毓秀左臂被發現癌變症狀,被迫切除左臂。鄭毓秀晚年疾病纏身,度日如年,於1959年12月16日病逝於美國洛杉磯,終年68歲。

責任編輯: 劉詩雨  來源:大紀元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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