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 大陸 > 正文

惠州女孩回家途中被姦殺 警方稱嫌犯未成年遭質疑

惠州龍門中學高二女生放學歸家途中,在一段偏僻的山路上遭強姦殺害。案發約10天後,嫌犯張某傑歸案,警方稱其17歲。但由於警方關於嫌犯的年齡說辭前後矛盾,引起家屬的強烈質疑。

女生走山路回家遇害

遇害女生黃某,剛滿18歲,就讀於龍門中學,下學期準備升高三。其父老黃說,他們是普寧人,2004年全家到龍門謀生,在平陵鎮下面一個村承包山地種植果樹。從平陵鎮到老黃居住的地方,要經過一段山路,步行約需半個多小時,沿途偏僻無人居住。

遇害女生是老黃的第二個女兒,根據龍門中學的做法,升高三的學生,周六要補課。按習慣,女兒補課結束後,從縣城坐20分鐘的班車,到達平陵汽車站。老黃則騎摩托車提前到汽車站等待,接女兒回家。

今年6月28日,正逢周五,龍門中學取消了周六補課,老黃卻不知道。女兒乘車到達平陵後,沒有父親的迎接,便獨自一人沿山路走回家。

直到次日下午,他在平陵車站沒能接到女兒,就趕到學校,才知道取消補課,女兒已於周五返家。不見了女兒,老黃隨即報警。警方在那條偏僻山路旁的樹林裏發現了黃某的屍體。老黃說,女兒遭強姦殺害。

警方:年齡經過人口系統查實

案發後的7月8日晚,嫌犯張某傑歸案,是平陵本地人。家裏距老黃居住的地方只有約300米遠。

龍門警方向記者確認,張某曾因搶劫入獄。今年4月初才從監獄出來,兩個多月後即犯下兇案。涉嫌強姦殺害黃某。但犯罪嫌疑人張某作案時,沒有成年,17歲。作案後系投案自首。

但是,案發後龍門警方先後貼出兩張徵集破案線索的告示,第一份寫明,張某的年齡20歲,身高177C M。第二份留有龍門縣公安局刑偵大隊負責人聯繫電話的告示,則寫明張某18歲。

如果沒有成年,意味着張某不會被判處死刑。因此,遇害者家屬質疑龍門警方更改年齡,是包庇本地人。同時,他們也懷疑自首的說法。

對此,龍門縣公安局辦公室負責人表示,這個年齡是經過人口管理系統查實的,不可能存在包庇,而自首也是屬實。

責任編輯: zhongkang  來源:南方都市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本文網址:https://hk.aboluowang.com/2013/0722/3206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