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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茉莉花散步80後被判勞教 勞教委再敗訴要賠一萬八千元

因網上言論被判勞教兩年的重慶80後黃成城,向勞教委提出國家賠償訴訟案周五開庭,法院當庭宣佈黃成城獲精神賠償18000元。黃成城認為法院並沒有給予公正的裁決。同時,一批聲援人士準備到庭旁聽遭到打壓。有律師批評當局的維穩思路依然沒有改變。(畢子默報道)

黃成城對其勞教判決向勞教委提出國家賠償訴訟的案件在周五開庭,法庭當庭宣判重慶勞教委賠償黃成城精神損失費一萬八千元。

判決結果出來以後,黃成城接受了本台記者採訪。他指法庭的判決早已內定,他對結果很不滿,認為法庭敷衍對待當局的違法行為。他又說,當局對這宗案件大為緊張,對旁聽採取多項限制,為免庭審期間有人到場聲援,當局對一批維權人士進行了人身自由限制。黃成城表示,下一步他會繼續追究對他進行刑訊逼供的警察的責任。

黃成城:「今天這場審判也是一場表演。他(法庭)其實就是在敷衍。我要求在各大報刊媒體上道歉的訴訟請求沒有得到支持。旁聽證只給了五張,每個人只要報上身份證號碼都被談話、都被要求不准來。然後到現在為止,我知道是有四個人被當地有關部門被旅遊、被控制住了,不准來旁聽我的庭審。今天來了的,也可以說突破重重阻力才到達庭審現場的。今天在法庭周圍,至少都有十台車在進行監視、拍攝。下一步我們要繼續起訴,追究那些對我進行刑訊逼供的警察的責任。」

關注案件的維權律師浦志強認為,黃成城的國家賠償案獲勝,背後或與重慶的政治氛圍有關。他認為判決結果表明當局承認勞教對當事人造成精神損傷,這是一點可喜進步。但同時發生的種種跡象顯示,當局的維穩思維仍然沒有改變。浦志強又指,當局現時雖已基本停止使用勞教手段,但繼而以「非法集會」等莫須有罪名作為頂替,繼續對人權進行打壓。

浦志強:「它(判決)顯然不是由法院一家來決定的。勞教委給他一萬八千塊錢的賠償,我覺得考慮了精神損害,這應該說也算是一個進步。他一方面給一萬八千塊的賠償,另一方面把所有想來旁聽的人控制在家裏面,把黃成城依然列為不穩定因素或敵對勢力來進行限制和迫害從來沒有放鬆過,針對兩年勞動教養決定的訴訟,重慶一中院枉法不予立案。勞教在中國已經基本停用了,但是維穩的思路他們還是分得很清楚。他(當局)可以用別的方式,他現在用的是『非法集會』、『尋釁滋事』。十八大以後,中共的政治策略和治國方略其實沒有變化。」

2011年2月,黃成城在QQ上請同學到解放碑喝花茶,被當局指涉嫌散佈「茉莉花」訊息,將他從工作的地方帶走,其後採取了抄家、連續審訊、刑訊逼供等手段,最後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勞教兩年。去年底,在被勞教21個月後,當局以「處理不當」為由撤銷黃成城勞教判決。獲釋後黃成城對勞教委提出起訴,認為對他的勞教決定違法法律,案件至今不予立案。

責任編輯: zhongkang  來源:RFA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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