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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令案:誰不讓捅破那層窗戶紙

  一個在19年前本該破的案子,但卻因為權力關係而被擱淺,直至兇手至今逍遙。這並非不是一個不能破的案子,只是緣於某種阻力的存在,致使讓真兇潛逃19年。什麼叫人間悲劇?比如趙作海,比如張高平叔侄倆,比如唿吉格日勒,比如聶樹斌,他們在權力的魔杖之下成為了升官發財的墊腳石與祭品。趙作海與張高平叔侄相較唿吉格日勒、聶樹斌而言是幸運的,在飽嘗肉體的疼痛與失去自由的痛楚之後得以活命,而這種待遇在今天被看成是公正的處理,最高法院副院長言。那麼也就難怪朱令被投毒不破的真正因素所在。

  近幾日的新聞報道之中,朱令已經成為網絡最熱的詞條,解封與解禁,正是對朱令身中鉈毒追溯原凶的最好證明。19年,曾經風華正茂的朱令形同廢人,她的世界裏誰也無法走進去。也許,誰是投毒者,只能從報道的一些信息中去拼湊去解讀,雖然網絡上對某人定性為投毒嫌犯很肯定,並且對改名換姓的她在美國白宮發起驅逐的簽名令。可以理解,網民的這些做法是為祭奠朱令在鉈中毒19年以來生死不如的生活,也是對當年警方對該案置之不理的一種憤怒表達。但憤怒與同情卻不能去判定在司法機關做出對某人有罪栽定之前的兇手之說,那麼從朱令母親在向警方追問該案進展的過程回憶中,警方對該案進展的一句話值得追問,「能做的都做了,現在只剩下一層窗戶紙了。但他們一直都是說,已經上報請示了,也許就破了。」

  從這句話中去理解,是否可以推斷在當年,公安機關對誰是對朱令投毒者偵辦結果已經有了明確答案,而這答案的出爐卻需要經過上報請示領導批示才可以宣告破獲,才可以告之受害者家屬誰才是真正的兇手。但,如果上級領導不允許偵辦人員宣告結果,那麼該案就成為孤案,成為無頭兇案。在這當中,受傷的只有朱令的一家人。逍遙的是投毒者,失意的是法律。在許多時候,我們始終相信法律是神聖的,是至高無上的,但在許許多多的案件中看到,法律只不過是為權力者手中的玩具而已,說徹底些,它只不過是一張廁紙罷了。

  回過頭來看看,這層窗戶紙之所以沒被捅破,這當中的原因誰都能明白,投毒者家庭背景已經完全左右了該案的公正性走向,使辦案人員也只能把真相遮蔽,能讓辦案者沉默的,除了上級部門領導之外還會有誰?而能令上級部門肆意祭起權力利劍左右案件的,只有投毒者家庭盤中錯節的權力。當一個國家的法律不能為受害者升張正義、將犯罪者繩之以法的時候,所謂的法律只不過是替權力者背書而已,那麼普通群體想從中得到公正與公義談何容易。那麼作為朱令的父母想得到誰是真兇的願望又何能實現。

  我們可以相信,朱令並非是最後一個被投毒的人,唿吉格日勒、聶海斌也不會是最後一個被枉殺者,趙作海、張高平叔侄也不會是最後一個被刑詢逼供的枉判者。用一些豁達的官場人士的官點來解釋,這種判決應該是公正的,是否也可以理解為,最後那層窗戶紙不能捅破也是公正的?真兇19年來不被繩之以法也是公正的?只是我想知道,這種將人性自由、尊嚴甚至於生命作為法律試金石的悲劇性命運,從何能夠凸顯出法律的公正性平等性?從何凸顯出以法治國的精神,從何塑造最基本的人本關懷與情感,從何捍衛法律的公正與道義?從中也可以得到啟示,沒有司法的獨立,也就不會有真正意義上的公理與道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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