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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學生用現金收買英國導師被判刑

據報道,李洋向教授行賄時稱:我是做生意的。李洋來自中國一個富裕的家庭,父親是政府官員和商人。

李洋

據報道,李洋向教授行賄時稱:我是做生意的。

在英國巴斯大學(University of Bath)留學的一名中國學生因企圖用現金收買導師周二(4月23日)被法庭判刑12個月。

26歲的李洋(音譯)就讀巴斯大學創新與科技管理( Innovation and Technology Management)碩士學位。

要成功獲得學位,他的畢業論文必須至少獲得40分的成績,但他只得到37分。

為此,他於2012年11月23日約見了巴斯大學管理係為他論文評分的安德魯·格里弗斯教授(Andrew Graves)商談這一成績。

格里弗斯教授在面談時向他談到了三個選項:1)修改1萬2千字的論文後重新提交;2)如果對評分不滿,可以要求學校重新評分;3)接受這一評分退學。

李洋聽完後拿出5000英鎊的現金放在教授的桌上說:「我是個做生意的。還有第四個選項,就是你收下這些錢,讓我論文及格,我以後也不會再來煩你。」

格里弗斯教授聽了讓李洋馬上離開。李洋從桌上把錢收起來時,從他的口袋裏掉出來一把氣手槍,裏面裝了六顆氣槍子彈。

震驚

手槍

李洋攜帶的氣手槍內裝有6顆氣槍子彈

法庭上,法官向淚流滿面的李洋表示,手槍讓教授「非常害怕和震驚」。

法官還表示,你用這樣的方式試圖說服教授,如果得逞將使英國大學的誠信受損,也將損害英國大學,特別是巴斯大學學位的合法性。

「你試圖通過行賄教授來使論文及格是完全錯誤的,也是註定從一開始就是會失敗的。」

李洋行賄罪名成立被判刑12個月,另外在公共場所帶仿真手槍被判刑6個月,兩罪並罰,同期執行。

另外,李洋必須支付4880英鎊的檢控費用和120英鎊的附加費。

據檢控官透露,格里弗斯教授給李洋論文的評分,曾經過牛津和劍橋大學的校外考官的評審和認可。

而辯護律師布萊克·詹姆斯(Black James)則表示,李洋來自中國一個富裕的家庭,父親是政府官員和商人。

據詹姆斯介紹,李洋並不是個來混文憑的學生,他2006年到巴斯大學留學,獲得計算機學位。而各項資料都顯示他的碩士課程學習一直非常順利,所以論文不及格對他是很大的打擊。

李洋擔心自己成績不合格,學生簽證也將到期,不能轉成Tier1簽證。

辯護律師還稱,李洋習慣了身上帶大量現金和用來練習的氣手槍,在與老師見面時不願意把槍留在車內所以帶在了身上。

李洋行賄和攜帶仿真武器案宣判時,他的妻子、父母和岳父母都在場旁聽。

責任編輯: 於飛  來源:BBC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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