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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氏叔侄姦殺冤案「女神探」遭調查

在當局決定調查這起冤案責任人的時候,人們紛紛把目光投向了這位「女神探」聶海芬。但是人們普遍認為,應該為這起冤案負責的人遠不僅僅是聶海芬一個人。


張氏叔侄

張高平(右)和張輝叔侄蒙冤10年後出獄

中國杭州兩名被錯判強姦殺人的男子在蒙冤10年之後獲釋出獄,當年主持辦案的「女神探」聶海芬已經遭到當局調查。

2003年5月19日,一位名叫王冬的年輕女性在杭州遭強姦殺害。時任杭州市公安局刑偵支隊預審大隊大隊長的聶海芬帶領她的辦案人員,「突審」安徽籍張高平和張輝叔侄,獲得「鐵證」,使二人蒙冤入獄。

2005年1月,浙江大學城市學院學生吳晶晶被強姦殺害。當年4月,在杭州從事出租車司機工作的吉林省男子勾海峰落網,並被槍決。

2005年,正在獄中服刑的張高平通過電視新聞了解到了勾海峰案件,感到兩起案件的作案方式非常相近,認為讓自己蒙冤的案件是勾海峰所為。

張高平多次向警方報告自己的懷疑,並要求鑑定、對比勾海峰的DNA資料,但杭州警方未予理睬。

在張高平和張輝叔侄及其家人的不斷申訴下和二人服刑的新疆石河子地方檢察官張飈等人的幫助下,浙江法院終於在2012年2月同意對案件進行複查。

DNA證據

調查獲得的一項重要證據是,在被害人王冬的指甲里發現了屬於勾海峰的DNA,而王冬從來沒有過與勾海峰相識的紀錄。

2013年3月26日,浙江省法院宣佈撤銷對張高平、張輝叔侄的原審判決,宣告兩人無罪。

重新獲得自由的張高平和張輝叔侄表示,他們在2003年案發被捕後遭到辦案警方人員的刑訊逼供。

據中國媒體報道,當年領導偵辦案件的是被譽為「女神探」的聶海芬。

聶海芬生於1965年,1986年參加工作。杭州警方曾在2006年對外宣稱,聶海芬從警20餘年,工作表現出色,多次立功受獎,「近五年來牽頭主辦的重特大案件達350餘起,準確率達到100%」。

在中共當局決定調查這起冤案責任人的時候,人們紛紛把目光投向了這位「女神探」聶海芬。但是人們普遍認為,應該為這起冤案負責的人遠不僅僅是聶海芬一個人。BBC


聶海芬還是疑似真兇另案審核人

聶海芬。資料圖片

聶海芬。資料圖片

3月27日,安徽省黃山市歙縣,張高平與女兒見面。圖/CFP

3月27日,安徽省黃山市歙縣,張高平與女兒見面。圖/CFP

被冤入獄叔侄介紹遭逼供過程

因十年前一樁命案,張輝被判處死緩,張高平被判處15年有期徒刑。3月26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再審宣判張輝、張高平無罪。「浙江神探」聶海芬偵破此案的過程因而受到廣泛質疑。

案發當年從死者王某指甲中提取的DNA混合物中,2011年11月22日被證實來自另一起命案的兇手勾海峰。記者經過調查得知,受到質疑的聶海芬不僅是當年張輝、張高平案的審核人,也是勾海峰案的審核人。當年勾海峰案中,勾海峰的作案動機也沒有查明。本報記者周喜豐浙江杭州報道

正面典型「神探」聶海芬榮譽滿身

2006年4月13日,中央電視台第12頻道《第一線》欄目推出「浙江神探」系列報道之「無懈可擊聶海芬」。節目講述的是杭州市公安局刑偵支隊預審大隊大隊長聶海芬參與偵破張輝、張高平叔侄強姦殺人案中,如何在沒有找到任何強姦物證的情況下,通過「突審」,讓「驚魂未定」的張氏叔侄交代犯罪事實,進而從細節入手,獲得了「無懈可擊」的證據。

在張氏叔侄冤案平反後,聶海芬偵破此案的過程因而受到廣泛質疑。

聶海芬曾是公安機關的正面典型。據之前的新聞報道,聶海芬於1986年參加公安工作,現為杭州市公安局刑偵支隊六大隊大隊長,「負責全市命案的審核報捕、預審審訊與調查和移送審查起訴以及全地區刑偵預審辦案業務指導工作。」

相關報道稱,2000年以來,聶海芬主辦及牽頭主辦的杭州市區重特大案件350餘起,一審判處死刑的300餘起,準確率達到100%。經她手裝訂的案卷材料可以裝滿一間30平方米的房間。她審核的預審案件,移送起訴後無一起冤假錯案及無罪判決案件。

因專業工作出色、成績顯著,聶海芬曾先後榮獲三等功2次、受嘉獎2次,2次被聘為全省刑偵行家。聶海芬還是杭州市公安局自1960年以來唯一榮獲全國「三·八紅旗手」稱號的女警察。

另一疑點聶還是勾海峰案的審核人

張輝、張高平冤案的平反,讓聶海芬的「神話」破滅。

在再審法庭上,張高平講述了另一個真相:2005年,另一起命案兇手勾海峰被抓時,身在監獄的張高平就看到了電視報道,他當時便懷疑王某是勾海峰所殺。

2011年12月6日,公安部物證鑑定中心出具《物證鑑定查詢比對報告》證明,經查詢比對,從王某指甲中提取的DNA檢出的混合STR分型中包含與勾海峰的STR分型,「上述鑑定意見具有科學依據,符合客觀性要求。」比對結論表明,勾海峰極可能是殺害王某的兇手。

據張輝、張高平向記者證實,聶海芬並沒有直接審訊過他們。張高平說,「從頭到尾都沒有女人審過我」,而張輝則說,「只有在提取DNA鑑定的時候,是一個女警員來給我取了指甲、毛髮」。當拿出聶海芬的照片給他們看時,他們很確定地說「沒見過」。

沒有直接審訊,並不意味着不需要負責任。而記者經調查得知,聶海芬不僅是張氏叔侄案的審核人,還是勾海峰案的審核人。「這表明,這兩個案件的偵查預審都是她負責的。」相關法律專家介紹說,「如果把這個案件比作一項工程,建好了要驗收,聶海芬就是一個驗收、把關者的角色,但後來樓倒了,當年的驗收人當然要負責任。」

這位法律專家介紹說,法律上對於刑事案件偵查完畢後的「審核人」並無明確的身份界定,但作為審核人,可能擔負兩種職責:一是在案件偵查預審階段進行指導;二是將案卷移送檢察院時的把關者。

難解之謎勾海峰犯罪動機成疑

2005年1月8日,浙江大學城市學院女大學生吳晶晶在回家途中失蹤。1月16日,吳的屍體在下沙開發區的隱蔽處找到,全身赤裸。同一天,出租車司機勾海峰被警方抓獲。

據勾海峰交代,案發當晚他將吳晶晶送到家門口附近,兩人因車錢起爭執,勾海峰動怒,掐住吳的脖子,將其殺害。

但對其殺人動機,因只有勾海峰一面之詞,在法庭上引發辯論。庭審時,勾海峰提出自己不是蓄意殺人,而是過激言行使其失去理智。其辯護人提出勾海峰是在自感人格尊嚴受到嚴重傷害後在十分激奮的情況下實施了殺人犯罪,歸案後認罪態度也好,請求從輕處罰。

在一審判處勾海峰死刑後,其辯護律師對於判決書內容持有異議,表示「死也要死個明白」。一審判決書在審理查明案情時,用了「勾海峰因故產生殺人惡念」的字眼。為什麼用一個「故」字?因為法院「對於起訴書指控被告人勾海峰系車費、服務態度等問題與被害人發生口角而激起被告人對被害人行兇之事實,經查,此環節事實僅有被告人勾海峰供述,無相應的證據印證,且據被告人勾海峰所實施的客觀行為,不能排除其具有其他作案動機」。

有人質疑勾可能有劫色劫財的作案動機,但勾在臨刑前接受採訪時還否認了這一說法,並稱自己活了30多年沒有做過什麼違法的事。

二審法院審理認為,「勾海峰故意殺人的動機不能確定,但不影響故意殺人、盜竊的認定。」在案發3個月後,激發眾怒的殺人兇手勾海峰,走完了一、二審及死刑覆核程序,被執行槍決。

難追之責時至今日無人擔責

在張輝、張高平冤案平反之後,輿論矛頭指向聶海芬一人,但需承擔責任者顯然遠非聶海芬一人。

據浙江政法界人士透露,檢察院也找到了當年辦案的警察,挨個調查問話,但大多回復時間長、記不清了,對於是否刑訊逼供,無人承認。「後來,省政法委協調公檢法,決定予以再審,再審阻力主要在公安,省高院態度堅決,高院的意見最後起到了主導作用。」上述人士稱。

3月28日晚,浙江省公安廳通過其官方微博,就張輝、張高平案作出表態:向當事人及家屬致歉,並要求杭州市公安局配合有關部門,認真做好該錯案中相關執法問題的調查,要做到有錯必糾,有責必查,絕不掩蓋,絕不袒護。

但至今,尚無處理結論通報。(瀟湘晨報)

責任編輯: 於飛  來源:BBC/瀟湘晨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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