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姦殺5歲女兒 沙烏地阿拉伯獸父竟然僅被囚3個月

伊斯蘭世界男尊女卑,某些國家處理強姦案的手法更是令人咋舌。有沙烏地阿拉伯獸父姦殺女兒,監禁數月便獲准罰款出獄;阿富汗婦人遭親戚強姦,反被被控通姦,最後更屈服下嫁強姦犯以換取自由。

沙烏地知名的伊斯蘭教傳道人甘迪(Fayhan al-Ghamdi),去年10月把自己的5歲女兒拉瑪虐待至死。驗屍官發現拉瑪的身體多處骨折及燒傷,且曾被多次強姦。

甘迪去年11月被捕後,僅被監禁三個月。他其後支付了約5萬美元賠償金給拉瑪的母親,便獲准出獄。

此案在沙國引發爭議。民權團體認為甘迪的懲罰太輕,婦權團體稱,按照沙烏地的法例,男性即使把妻子或子女殺死,也毋須被判死刑。

沙國女權組織嚴厲批評此案判決,近日利用社交網站大肆宣傳,希望能影響重審,為拉瑪討公道。

被姦反入獄迫嫁強姦犯

此外,阿富汗女被姦逼嫁犯人在2009年因姦成孕的阿富汗女子吉納茲(Gulnaz),被表姊夫強姦後,反被控通姦入獄,判監12年,更在獄中產下因姦成孕的女兒。為了重獲自由以及女兒的將來,吉納茲終於作出痛苦的決定,於上周下嫁表姊夫。

責任編輯: zhongkang  來源:世界日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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