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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鐵副局官員落馬 一供就供出20多人

在中共嚴打腐敗受賄之際,一封舉報中鐵二十五局集團有限公司一名副局級幹部衛某受賄行為的舉報信直接遞交最高人民檢察院後引發蝴蝶效應。該信讓十幾名行賄人員和6名受賄人員浮出水面。

 

據《城市信報》1月29日報道,2011年初,一封舉報信直接遞交給最高人民檢察院,舉報中鐵二十五局集團有限公司塬副總經理兼湘桂鐵路擴能改造Ⅶ標(以下簡稱「湘桂Ⅶ標」)指揮部指揮長衛某受賄數十萬元(1美元約合6.2818元人民幣),並列舉了具體的受賄事實。

據了解,衛某主要負責指揮湘桂Ⅶ標工程施工,領導、協調和完成業主交給的任務,項目資金的撥付,具體領導指揮部下屬各項目部的安全施工生產、撥款等工作。檢察機關調查了解到,衛某擔任指揮部指揮長期間,非法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包工頭等人的好處費。2011年7月,自治區檢察院南寧鐵路運輸分院初步掌握衛某受賄30萬多元的事實,隨後將其帶回詢問,之後將其刑事拘留。

衛某交代稱,2009年6月,他將李某安排到湘桂Ⅶ標指揮部下屬的第叄項目部分包水泥攪拌樁和高壓旋噴樁工程。2010年8月,他再次將其安排到中鐵二十五局集團廣州鐵路工程有限公司南寧樞紐工程Ⅲ標工程指揮部第二項目部分包水泥攪拌樁工程。李某為感謝他的幫助,先後3次送給他好處費共37萬元。

此外,衛某還交代了他收受其他包工頭和公司負責人的好處費,並為對方非法謀取利益。據了解,李某分別向多名鐵路項目的負責人進行行賄。

李某交代犯罪過程兩天後,嫌疑人孫某投案自首,嫌疑人陳某被帶回調查,其他嫌疑人逐一浮出水面,而十幾名行賄人員也顯現出來,總共二十餘人露了餡兒。

從2012年至2013年1月24日,南寧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和南寧鐵路運輸法院開庭審理了行賄、受賄系列案,並對多名被告人的相關案件進行宣判。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衛某受賄188.775萬元,其中索賄134.7萬元。去年12月19日,南寧鐵路運輸中級法院進行了判決:衛某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30萬元。據了解,衛某對一審判決不服,已提起上訴。

此外,南寧鐵路運輸法院對3名行賄人員作出如下判決:李某犯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鄧某犯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魏某犯行賄罪,免予刑事處罰。

責任編輯: 於飛  來源:城市信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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