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跪國旗,是想引起領導高度重視。可是,才跪了30秒,就被勞教了一年。好嚇人!」湖南長沙的被拆遷戶周建躍告訴財新記者。

2011年夏天,周建躍和其他25名來自長沙的被拆遷戶,到北京天安門向國旗下跪,結果21人被勞教,4人被判刑。

周建躍和其他部分被勞教者隨後提起行政訴訟,狀告長沙市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要求撤銷勞教決定。一審敗訴後,周建躍上訴。9月6日,長沙市中級法院將對該案二審開庭。

「勞動教養制度本身嚴重違憲。《憲法》規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經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或者人民法院決定,並由公安機關執行,不受逮捕。而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未經審判,就可以剝奪公民長達四年的人身自由。」為周建躍代理二審訴訟的律師、北京才良律師事務所的李仁傑說。

周建躍,今年53歲,在長沙以經營小飯館為生。2001年,其飯店被強拆,他被安置在一個不能做生意的「過道房」。周建躍不滿該補償方案,遂上訪,但十年無果。

2011年夏天,周建躍夫婦和長沙其他23名被拆遷戶在天安門國旗警戒區內下跪,打橫幅,舉狀紙,喊口號。此行為被長沙市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認為是「製造混亂,破壞天安門廣場的社會秩序,引起現場數百名中外遊客圍觀,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2011年10月10日,長沙市勞教委作出長勞教(2011)字587-607號《勞動教養決定書》,決定對王躍輝等四人勞動教養一年六個月;周建躍等17人勞動教養一年。而阮翔等四人則被判處兩年、兩年半和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可是,我們才跪了30秒左右,還沒到一分鐘,四五十個便衣警察就衝過來了。」周建躍說,「我只是跪下來喊了一聲要生存權。沒想到這麼黑。原來以為,最多是拘留5到10天。早知道,就不去了。」

收到《勞動教養決定書》之後,部分被勞教者起訴了長沙市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其中,夏利仁等四人的代理人張華告訴財新記者,提起訴訟後,法院曾勸原告家屬撤訴,「如果撤訴,打個條子保證不上訪,就可以放人回家,如果不撤訴,就繼續關人。」他代理的四個案件中,兩個人因放心不下家庭,撤訴了,堅持訴訟的,兩審都敗訴,人至今仍在勞教所里。

周建躍告訴財新記者,他和妻子年齡比較大,而且也「托關係找了人」,才能「所外執行」。

2012年6月,周建躍和其他四名被勞教者的一審也敗訴了。長沙市芙蓉區法院一審判決認為,對周建躍等人作出的「勞教決定事實清楚,程序合法適用法律法規正確」,駁回訴訟請求。7月,周建躍等人向長沙市中級法院上訴。

周建躍妻子的代理律師、北京才良律師事務所的任佳慧告訴財新記者,被拆遷戶向國旗下跪事出有因,他們賴以生存的房屋被強拆後,維權無果,其生存權受到了嚴重威脅,無奈之下,才向國旗下跪,一方面表達自己對於國旗的尊重,另一方面也表達了無奈。她期待法院二審能夠公正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