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報:要警惕少女「援交」現象在中國蔓延
4月30日,著名青少年問題研究專家孫雲曉接受羊城晚報記者獨家專訪時,就李欣玥的悲劇評論說:「這個女孩子的死,絕對不僅僅是關於髮型的規定。」孫雲曉還談及2011年發生在上海的「少女援交」案件。孫雲曉說:「我擔心了十年的事情終於出現了,我覺得在中國有可能蔓延,最可怕的是它具有可複製性。」
中國少男少女們的生活,正在發生什麼變化?
援交如果失控或有燎原之虞
「援交」的發生,是因為少女價值觀的變化:第一不丟人,第二沒什麼損失。
羊城晚報:去年底,上海的女中學生「援交」案震動全國,後來在廣州也發現有這種情況存在。有報道稱,有些女孩去「援交」,並不是因為家庭問題,也不是為了買奢侈品,而僅僅是為了買零食。為什麼現在的孩子會出現這種變化?
孫雲曉:我特別關註上海女生的「援交」案,因為我擔心的事情終於出現了。我擔心了有十年以上,因為日本在上世紀90年代末已發生了這樣的「援交」事件。上海的「援交」案件發生後,我覺得在中國有可能蔓延,最可怕的是它具有可複製性。實際上,我認為中國已經完全具備了日本當時「援交」蔓延的客觀條件。
「援交」在廣州有,以前在雲南也有。實際上,「援交」的發生,是因為少女價值觀的變化:第一是享樂主義,物質享受高於一切,滿足虛榮心。第二是覺得在性方面開放一點不是損失,甚至成為一種時尚。日本少女「援交」也是出於價值觀的變化:第一不丟人,第二沒什麼損失。
羊城晚報:就是說「拿我不在乎的東西,換我想要的東西」?
孫雲曉:簡單地說就是這樣。日本是世界上最富有的國家之一,為什麼還會發生這種事情?因為日本家庭再富有,高中生的零花錢也是不多的。錢不多,又面對那麼多名牌誘惑和炫耀型消費、享受型消費的衝擊,欲望滿足不了的情況下,就拿自己不在乎的東西去換取很在乎的東西。
羊城晚報:有媒體在報道中提及一個小女孩,她把「援交」想得很簡單,當記者問她「要是不想做了怎麼辦」,她說「把手機卡扔了就行」。
孫雲曉:正是因為少女們不認為是什麼了不起的事情,所以這種事情就容易蔓延。據日本青少年研究所1997年的調查發現,對於賣淫等色情服務,25.3%的日本高中生認為「可以隨個人的自由」而定。
羊城晚報:那您覺得,這種現象在中國會不會有燎原之勢?
孫雲曉:這正是我擔心的事情。如果任其發展,就很有可能。
法律若不細化將無屏障可守
《未成年人保護法》像「棉花法」,只是宣言和原則。
羊城晚報:為什麼現在的少女這麼「看得開」?
孫雲曉:現在的少女性觀念已經和過去不同。我了解到,北京有一個女中學生過16歲生日,請6個男生和她發生性行為,不收錢,就是為了放縱、體驗、享樂。還有另外一個女中學生,1年內做了6次人工流產。北京一位婦產科大夫告訴我,她一年至少給200個未成年少女做人工流產。這些雖然是較為極端的案例,但可以看出,有些少女的性觀念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在日本,「援交」已經由高中生發展到初中生,年齡越來越小!
現在的孩子比以前更叛逆。我曾經與人合寫過一本書《藏在書包里的玫瑰》,我們通過簽保密協議的方式,採訪了13位發生過性行為的中學生,我們發現:這些孩子中半數以上是公認的好學生,1/3來自重點中學甚至是名聲顯赫的學校。
羊城晚報:到現在為止,無論是「援交」,還是性放縱,少女的性行為看來已經失控,難道只能任其自由發展?
孫雲曉:這應當由教育和法制結合起來解決。
首先,所有與未成年女性發生性行為的成年人,一定要嚴厲打擊。中國的法律原來有一個規定:和14歲以下的幼女發生性行為一律視為強姦,強姦罪是很重的罪。但後來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釋有了一定的鬆動,說要區別情況,因為這裏面要考慮到少男少女談戀愛,不加區別就判強姦可能不妥,因為有時候女孩比男孩還願意。這個解釋保護了一些男孩,但是一些女孩的父母就驚呼這是一個倒退。
我們需要完善法律。中國實際上缺少一個完善的未成年人保護體系,這是(保護未成年人)的最後一道屏障,沒有法律就沒法應對各種各樣的侵害。中國的《未成年人保護法》我覺得像一個「棉花法」,只是宣言和原則。 2006年,我和北大張美英教授主編過一套《當代未成年人法律譯叢》,介紹美、英、德、澳、挪、日等6個國家的未成年保護法律文件,這些國家保護未成年人的規定之細,讓人驚訝,是個很方便執行的操作手冊。
性教育是中國最落後的教育
性教育是中國最落後的教育。性教育其實本身也是價值觀教育。
羊城晚報:除了從法制層面上加以遏制,還能做些什麼?
孫雲曉:主要還是從教育上防微杜漸,因為法律的懲處只能在事後,已經晚了。青少年的變化跟教育是有關係的,我們的青少年確實是缺乏性教育的,性教育是中國最落後的教育。中國需要在家庭和學校里都建立一套完善的性教育體系,性教育其實本身也是價值觀教育。
羊城晚報:在這方面,學校和家庭如何分工?
孫雲曉:實際上,目前我國的學校教育並沒有完全放棄對學生的性教育,很多學校和相關機構還是在努力。北京市計生委最近就在小學裏派發了幾十萬冊性教育小冊子,這是一種很好的努力。北京市教委從去年開始在中、小學進行性教育實驗,特別可貴的是在小學就已經進行,我認為這是一個突破。性教育本身就是價值觀教育、愛的教育、健康教育。這個事情無論是學校和家庭都要高度重視。
羊城晚報:如果性教育到位,是否可以減少類似「援交」的現象發生?
孫雲曉:我相信在預防上會有積極的作用,徹底消除是不容易,但是顯著降低是可能的。
羊城晚報:日本的教育中也有性教育部分,為什麼還是「援交」蔓延?
孫雲曉:日本的性觀念跟我們的傳統不一樣。比如說它的色情服務鋪天蓋地,和中國的國情不太一樣。
任何國家的性教育都認為性是跟愛情有關係的,日本的性教育也不例外。但是,日本流行一些放縱的觀點,據日本青少年研究所所長千石保先生的介紹,在論東京都的賣淫處罰條例時,有人就認為這種禁止和處罰是無視學生的自我決定權。因此,70.1%的日本高中生認為,可以隨便觀看色情錄像,他們覺得不是什麼大的問題。
少年成長之路 重在學會適應
要教育好孩子,不僅要張揚個性,也要學會協商甚至是適當妥協,要學習尊重規則的權威性、適應社會。
羊城晚報:13歲女生李欣玥因為拒絕剪短髮而自殺,我們發現,社會的反應分化成兩派:一者認為是女孩太固執;其餘則認為學校太苛刻。
孫雲曉:這個事件值得研究。我認為,把少女自殺單純歸結為學校關於髮型的規定,可能並不符合事實,而且這樣的輿論會對學生造成誤導。學校是需要制定規則的,沒有規則就無法辦學,也不利於學生的社會化,但關鍵是校方和學生之間要形成價值共識。比如說要向學生說清楚:為什麼髮型要統一,為什麼要穿校服。如果溝通得好,師生是可以達成共識的。
羊城晚報:如果在進校之前李欣玥就知道有這個短髮規則,如果不能接受,她可以選擇其他學校。
孫雲曉:你說的很對。學校規定不能留長髮,學生不同意就自殺,現在社會就譴責學校,那麼下一步呢?學校要求穿校服,假如學生討厭校服、看到校服就噁心,拒絕穿校服怎麼辦?再下一步呢,學生不願意上課,不願意學數學、化學……還能辦學校嗎?這就很難辦了。
其實這涉及一個非常深刻、也很有意思的問題:青少年成長的過程是一個社會化的過程,他要逐漸適應社會的各種規範、要求,還要學會用合適的手段表達自己的訴求。比如,對學校制定的規則可以有不同意見,但如果只是少數人不同意,就需要服從大多數。
具體到穿校服的規定,歷來就有很多種意見,但是國際上很多研究都發現穿校服有明顯的好處:穿了校服後犯罪率下降了。因為外人混進學生團體不容易;第二是校服是一種角色提醒;第三是避免學生在着裝上攀比。但校規的關鍵在於是否達成價值共識。校規制定和實施,本身就應該是一個教育、溝通的過程。
李欣玥固然是個悲劇,但從目前來看,這所學校並沒有強迫學生實施規定,所以不能簡單地把責任歸咎到學校身上。可以推斷的是:李欣玥的死,絕對不是僅僅因為髮型的規定,而是有綜合的原因。如果把它只歸結為髮型的規定,我認為太簡單化、表面化,是誤導。很可能李欣玥還存在其他的「心結」,「短髮令」只是駱駝背上最後一根稻草。媒體的報道千萬不要情緒化、簡單化。
通過這個問題,我覺得最核心的就是要教育好孩子,不僅要張揚個性,也要學會協商甚至是適當妥協,要學習尊重規則的權威性、適應社會,一味情緒化、個人至上的成長,孩子是沒辦法長大的,將來到社會上,稍微不順心就走極端,這能行嗎?自然人變成社會人的過程,就是一個了解並遵守適應社會規範的過程。
羊城晚報:其實,即使是以自由出名的歐美,在這些方面也有很嚴格的要求。
孫雲曉:按照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和中國的《未成年人保護法》,未成年人有四個基本權:生存權、發展權、受保護權和參與權。歐美學校當然也有嚴格的規則,許多學校把制定和執行規則的過程,變成一種教育的過程,甚至變成一種民主參與的過程,校規不是由校方單獨作出決定,孩子們也有參與制定跟自己有關的規則的權利。規則通過討論之後,讓大家充分認識它的價值,達成共識,最終少數服從多數。
援助交際
即在校少女為獲得金錢而與男性約會,從事色情活動。
在日本,「援助交際」當初基本上都是由女高中生發起的,可以說是女高中生的標記行為,可沒過幾年,一些女初中生也加入到援助交際的行列。根據東京都的調查,女高中生中有4%-5%承認有過「援助交際」的體驗,她們中的一部分只是與成年人在一起喝喝茶吃吃飯聊聊天,但發生性行為的也不在少數,交際的程度不一樣,收取的費用也不一樣。據日本警方的調查,「女子性越軌行為」的第一動機是「想要玩樂的錢」,第二動機則是「出於好奇心」。
日本高二女生井上路望寫的《十七歲》,描述了援交女生的心態。路望生於1981年8月17日,日本神奈川縣大和市人,高二時因出版此書一舉成名。在「援助交際」一節,她寫道:「社會上的人都認為,女高中生們是因為想要那些名牌產品和衣服,所以出賣自己的肉體」,實質上,「『援助交際』之所以能夠存在,是因為有那麼些成年人需要它,另外,那些隨隨便便就可以接受『援助交際』的女孩子們,不也是成年人教育出來的嗎?總之,責任在成年人那裏,這一點我是毫不懷疑的。」「不是經常說到『人權』、『人格』什麼的嗎?可是,將孩子們當成商品的不正是成年人嗎?」
上海「援交」案
2011年11月4日,上海市閘北區檢察院向媒體披露一起未成年女性參與賣淫和介紹賣淫的特大案件。該案涉案人員多達20人,其中多數為在校中學生,2人為未滿14周歲的幼女,涉及上海市某職業學校分校、普通高中等9所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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