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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方表態桑蘭官司:被告稱惡意敲詐 海明稱後悔

  新華社紐約3月5日體育專電(報道員李大玖)桑蘭前代理律師海明公開向被告劉國生、謝曉虹、莫虎和薛偉森道歉,承認包括性侵在內的指控「欠缺依據、明顯惡意和不符合紐約州法律」,對被告「造成的嚴重傷害」,表示「非常後悔」。本社採訪了與桑蘭案有關的各方當事人和代理律師,請他們就此發表評論。

  劉國生:這是一個惡意敲詐案

  報道員:(劉國生,本案的主要被告之一)您認為這個案件是什麼性質?您為什麼會原諒海明?

  劉國生:這是一個惡意敲詐案。海明作為桑蘭的代理律師到聯邦法院告我們,說當初我們幫助她,讓她住在家裏是軟禁她,又說我們侵吞她的資產,甚至告我和薛偉森對她性侵。案子發展到今天已經很清楚了,桑蘭所有的指控都毫無事實根據,也沒有任何證據。

  桑蘭一方面在法庭起訴我們,另一方面和她的經紀人黃健、前律師海明一起大造輿論,甚至不惜編造性侵謊言對我們進行威脅訛詐,其目的就是逼我們花錢和解。

  對於敲詐行為,我們不可能低頭,也不可能花錢消災。我們只有堅持將官司打到底,(這樣)才能還我們清白。

  海明認錯道歉,是明智之舉。我們願意原諒海明,因為他認錯道歉的態度是誠懇的。我相信他認識到自己真的錯了。我們不僅撤銷了要求聯邦法院對海明的懲罰動議,以後也不會再反訴他,更不會在任何場合羞辱他。我們與海明之間的事就此翻篇了。

  莫虎:桑蘭現在是涉嫌濫訴而可能要面對「R-11」懲罰的唯一對象

  報道員:(莫虎既是被告的代理律師,也是被告)請您談一談您對這個案子的看法,以及您對海明公開道歉的評論。

  莫虎:這起訴訟案剛開始的時候我就對媒體表示,「13年前桑蘭摔在地上,這次她將又一次摔倒在法律上」。今天我還是這句話。桑蘭今天再次摔倒在了法律上。海明是桑蘭的代理律師,如果沒有桑蘭的簽字,他不可能向法庭遞交起訴書。今天我們跟海明達成了和解協議,海明已經不再受到濫訴的懲罰,桑蘭就成為涉嫌濫訴而可能面臨「R-11」懲罰的唯一對象了。

  海明公開道歉是明智之舉,雖然對於海明而言,這是比「R-11」更重的懲罰。「R-11」是法官裁決,而公開認錯道歉則是他自己承認自己有錯。

  海明:我後悔接這個案子

  報道員:(海明律師是桑蘭天價跨國索賠案的第一個代理律師,曾經高調多次代理桑蘭召開記者會,對媒體發言,現在則與被告達成和解,並公開認錯道歉)請您談一談為什麼會道歉,以及您對性侵報案等問題應該負有什麼樣的責任?

  海明:我後悔接這個案子。(我)不僅沒拿到錢,還浪費了很多精力。我確實給劉國生和謝曉虹造成了傷害。現在我知道了他們都是很好的人。我不後悔跟 (向)他們認錯道歉。不過認錯書的措辭並不是我自己寫的,是他們寫好了我簽字的。我只想早日脫離這個案子。我從來沒有就桑蘭被性侵一事向紐約地方檢察官報案。我只是將中國媒體上發表的文章翻譯後寄給了檢察官。我是律師當然懂得,性侵報案一定要當事人當面錄口供簽字才行。桑蘭到警察局報性侵,我連門都沒進。

  謝曉虹:我對桑蘭比對我自己的兒女還要上心

  報道員:(謝曉虹女士是桑蘭案被告中的核心人物)請您簡單地介紹一下您與桑蘭的關係,您和您丈夫、兒子被桑蘭列為被告之後您有什麼想法,您如何看待海明公開認錯和道歉?

  謝曉虹:1998年桑蘭在美國友好運動會上不幸摔傷,留在紐約接受治療,成為美國媒體和公眾關注的焦點。當時急需有人能夠與中美各方保持聯絡,處理各種各樣的問題。受中國體操協會委託,我幫忙照顧桑蘭。

  桑蘭受傷後在醫院接受手術,我們一家人幾乎每天都輪流去看望她,給她送湯送飯,陪她聊天,目的就是要減輕她的痛苦,幫助她保持精神上的樂觀。桑蘭出院後,我們又接她住到我們家裏繼續康復治療,想盡一切辦法讓她的痛苦減到最低。桑蘭回國後我們又協助國內有關方面安排她的生活,努力幫助她自立,希望她能夠有自己的工作和生活。桑蘭一直跟我保持親如母女的關係。每次回國,我們總不忘和她見面,了解她的近況。她到美國也住在我們家裏。她總是親熱地稱老劉 「劉伯伯」,稱我兒子「阿森哥(薛偉森)」。每年除夕夜一過,她總是第一個打電話向我們祝賀新年。一直到2011年4月我才知道她將我和老劉告上了法庭,說我們當初讓她在家裏養傷是「軟禁」她。更令人不能容忍的是,她竟然告我兒子對她性侵。

  我對桑蘭比對我自己的兒女還要上心。對自己兒女我們經常說「No(不)」,可是對桑蘭,我們除了付出還是付出。我做夢都沒有想到,她會這樣對待我們。那段時間,我和我兒子都完全崩潰了。我兒子瘦了十幾斤,可是他怕我擔心,不僅不告訴我,還每天給我打電話安慰我。我也垮了,躺在床上連站都站不起來,什麼都吃不進去,腦子裏甚至轉着各種自殺的念頭,只想帶着兒子一起離開這個世界。去年夏天,她到警察局報性侵案,說我兒子和老劉對她性侵,我的心反而平靜下來。我沒什麼可怕的。我很慶幸我又活過來了。

  我也曾經非常恨海明,桑蘭做的很多事情都與他有直接關係。但是我現在覺得,只要他真心悔過,真誠道歉,我就應該原諒他。希望他能夠汲取教訓,以後不能再拿法律當武器胡鬧。

  桑蘭現任律師徐曉冰未作答覆

  5日,本社通過電話和電郵與徐曉冰聯繫,希望他或者桑蘭本人對海明公開道歉一事發表評論。到本社發稿之際,未收到徐曉冰律師或者桑蘭的任何回復。

  2011年4月28日,桑蘭向紐約南區聯邦法院遞交起訴書,起訴美國時代華納、美國體操協會、TIG保險公司以及劉國生、謝曉虹等9個機構和個人,提出18項指控,每項索賠1億美元。同年5月13日, 桑蘭向法院遞交起訴書的第一次修改稿,增加被告律師莫虎、謝曉虹之子薛偉森和15名網友為被告,起訴「罪名」增加到21項。眼下,桑蘭案未踏入法院大門一步。桑蘭僅在2月27日的和解會議上通過電話與法官有過交談。案件仍在審前程序階段。

責任編輯: 於飛  來源:新華社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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