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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紅冰 台灣大劫難 第七章 軍事攻台預案

一、「軍事鬥爭準備」
        ——微笑後面的鐵血陰謀

創立一個只服從真理的世界,是古往今來諸多聖徒與智者的理想。可是,迄今為止,人類的命運往往仍然由強悍的力量主宰。中共暴政是物質力量的崇拜者;它相信物質力量是強權存在的第一支點,所以,即使在上個世紀餓死幾千萬中國農民的經濟大災難過程中,中共依舊花費巨資,獲得核武器的能力;所以,為了讓朝鮮這樣一個窮如乞丐的小國產生震撼美日神經的力量,從而具有在國際關係角逐中被利用的價值,中共才暗中全力支持朝鮮的核武和導彈項目。

「軍事鬥爭」是中共的一個專用政治名詞,是為用戰爭方式解決台灣問題而提出的一種「委婉」的說法。江澤民主政十餘年間,雖然對台統戰從未止息,不過,通過「軍事鬥爭「解決台灣問題,一直作為中共的政治興奮點而存在。江澤民之所以對「軍事鬥爭」感興趣,主要基於兩點考慮。首先是為了獲得軍人的效忠。以戰爭方式解決台灣問題,便為軍官獲得「軍功和榮耀」提供了歷史的機遇,從而也就把軍官的利益同效忠於江澤民聯繫在一起。江澤民的另一個更重要的考慮則在於,通過發動台海戰爭,實行緊急狀態,從而找到推遲向胡錦濤全面交權的合理理由。但由於鄧小平關於台灣問題的政治遺囑的錄音中,明確指定在胡錦濤任內解決台灣問題,並要求「江澤民不要爭功」,同時,也由於中共「老幹部」對江澤民浮華輕佻的個人風格極度反感,不斷催促其向胡錦濤交權,江澤民最終沒有敢踏入戰爭的門坎。

胡錦濤全面執政後,中共對台灣的戰略迅速發生重大轉變,即由「軍事鬥爭」準備為主,轉為全方位推進統戰工作。促使胡錦濤推動這種轉變的根本性原因,在於中共黨內鬥爭的態勢和胡錦濤的個人野心。當然,國民黨權貴徹底而全面的親共、媚共、投共政策,也為上述轉變提供了一定的理由。

江澤民時代中共的「大內總管」曾慶紅隨江澤民黯然退出權力之巔時,這個痴迷於搞政治陰謀的人,還是向胡錦濤射出一隻暗箭——為胡錦濤及其「共青團派」勢力,設立了一個強有力的權力競爭者,即習近平。在習近平以及他所代表的「太子黨」心目中,胡錦濤的「共青團派」只不過是一群既不懂經濟又不懂軍事、專靠阿諛逢迎得到升遷的佞臣,根本沒有資格執掌中共最高權力,而只有「太子黨」才配繼承中共的最高權力。鑑於「太子黨」在中共軍隊中的勢力遠比在中共黨內和政府內雄厚,經曾慶紅暗中協調,「太子黨」形成一個共識:抓住台海戰爭的時機,進一步加強他們對軍隊的控制,並以軍功為基礎,通過黨內鬥爭,必要時採取解決「四人幫」的模式,從胡錦濤及其團派手中奪回政治主導權。

在二○○七年中國新年期間「太子黨」的一次私下聚會中,中共政治局委員薄熙來酒後對在場的十餘位將軍狂言:「古有明訓,太監主政,必會禍國殃民。胡錦濤和他的阿貓阿狗團派,像不像一群太監?全他媽連鬍子都沒有!」薄熙來之語雖屬酒話,卻也說出了「太子黨」的真實心聲。胡錦濤對此洞若觀火。於是,他接受了親信令計劃的意見,以中共總書記之權威,確定用統戰方式為主解決台灣問題的戰略。如此一來,對於「太子黨」利用台海戰爭收回本屬於他們父兄的最高權力的圖謀,無異於釜底抽薪。同時,胡錦濤也有能力主導統戰台灣的政治進程,而不必像用戰爭方式那樣,實質上由軍方主導解決台灣問題的進程。這樣,也就為胡錦濤滿足個人「建功立業」的野心創造了基本條件。

不過,胡錦濤卻不會像馬英九那樣說出什麼「不武」的蠢話;他仍然是武力崇拜者。在二○○八年六月中共政治局擴大會議上,胡錦濤對此說得很明白:「我們根據客觀形勢確定用統戰方式為主解決台灣問題,並不是要取消軍事鬥爭的準備。恰恰相反,越是想要和平解決台灣問題,越是要作好軍事鬥爭準備。我們能夠用統戰方式達到戰略目的,主要依賴於我們強大的經濟、政治實力,特別是軍事實力;沒有強大的軍隊和充分的軍事鬥爭的準備作後盾,和平統一是不可能成功的。全黨全軍對此必須有清醒的認識。『不戰而屈人之兵』,是最高戰略。但不戰而能屈人之兵,要以無堅不摧的戰力為基礎。」

胡錦濤一方面運用諸如「不戰而解決台灣問題,可以用最小的民族犧牲和經濟政治代價實現統一」之類冠冕堂皇的理由,壓制軍內主戰派的聲音,同時,他又通過擴充軍費等措施,安撫收買軍隊——公開宣佈的中共軍費已達世界第二,而根據中共不透明的政治運作體制,其現在用於軍事和戰爭準備的經費,至少比公開宣佈的軍費多一點五倍。

在確定用統戰方式解決台灣問題的同時,胡錦濤又指令軍方制定《軍事鬥爭準備預案》。胡錦濤這樣作並不僅僅基於平息主戰派的反對意見的需要,而是蘊涵着更深刻的政治陰謀。這個《軍事鬥爭準備預案》已經被列為中共《解決台灣問題的政治戰略》的附件。

該《軍事鬥爭準備預案》中聲稱:「全軍各參戰單位決心作好萬無一失的充分準備,實踐『首戰用我,用我必勝』的誓言。… … 只要黨中央、中央軍委一聲令下,中國人民解放軍必將以強大戰力,克敵制勝,一舉解放台灣。」

該《預案》確定,中共軍隊對台灣作戰的基本戰略是速決戰,即動用除核武器以外的全部作戰能力,用猛虎搏兔之勢,在七至十天之內,完成對台灣軍事目標的毀滅性打擊,並採用機降和海運相結合的方式,實施對台灣各戰略目標的佔領。

該《預案》還以《解決台灣問題的政治戰略》為根據,在遵循以統戰方式為主解決台灣問題的總方針之下,具體提出幾種需要對台灣實施軍事佔領的情況。現將這幾種情況分列如下:

「第一,二○一二年如果國民黨敗選,則應在選舉結果公佈之後至新當選的偽總統就職之前的時間段內,發起進攻。這個時間段內,台灣的權力移交沒有完成,有利於我軍的突襲;另外國民黨政府此時還掌握着行政權力資源。在敗選的情況下,國民黨願意 把權力交給我們,而不是交給民進黨的可能性極大,所以,國民黨利用手中的權力配合我軍解放台灣的可能性也極大。

「第二,二○一二年國民黨勝選之後,如果背信棄義,拒絕按照我們黨《解決台灣問題的政治戰略》規定的方針,簽訂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為中央政府,廢止中華民國的憲法、國號、國旗的和平統一協議——這種情況如果出現,說明國民黨自己關上了和平統一的大門;通過軍事鬥爭來解決台灣問題就是歷史的必然要求。

「第三,二○一二年國民黨勝選之後,在同我們黨簽訂和平統一協議的過程中,如果民進黨發動大規模抗議活動,造成社會混亂,威脅到協議的簽訂,這就說明台灣島內出現了可能導致國家分裂的重大事變。在此情況下,我軍必須根據《反國家分裂法》迅即出動,一舉佔領台灣,平息動亂。如果能爭取到由國民黨出面請求中央政府派軍維持秩序,政治效果會更好。」

從該《預案》對中共出兵台灣的幾種預設情況的表述中,人們不難發現,中共享統戰方式為主解決台灣問題的戰略很可能演變成一個大騙局;中共溫情脈脈的對台統戰的桃紅色面紗後面,是鐵血強權的猙獰面目。該《預案》特別指出,「用統戰方法解決台灣問題,當然可以避免戰爭給大陸東南沿海地區可能造成的破壞,以及帶來的經濟社會損失,也有利於爭取美、日等國對我們解決台灣問題採取不介入的態度。但有一利必有一弊。由於我國領導人已經表達過台灣和平回歸後,我們不在台灣駐軍。所以,只用統戰的方式解決台灣問題,我們至少短期內不便於向台灣派出軍隊,建立軍事設施。如果出現這樣的局面,台灣對中國在國際軍事戰略中的地位就會受到重大局限,解決台灣問題的國際政治作用也會大大減少。同時,沒有派兵權也不利於我們對台灣社會政治局勢的控制。」

該《預案》在權衡用統戰方式解決台灣問題的利弊得失之餘,提出建議,以統戰方式為主,以軍事鬥爭手段為輔,和平方式與大規模、小烈度的作戰模式相結合的策略原則,作為解決台灣問題的基本策略指導。《預案》中對上述策略原則作出了具體說明:「… … 第一步,通過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的全面統戰工作,形成和平統一不可逆轉的歷史趨勢,為統一創造良好的國際政治和國際關係條件,並要確保國民黨與我們黨在統一的基本立場上保持高度一致;第二步,二○一二年台灣大選之後,以台灣出現造成社會動盪或者國家分裂的事變為理由,迅即對台灣實施大規模軍事佔領。在國民黨執政的情況下,我軍的軍事行動原則上不會受到有力的軍事抵抗;如果能作到國民黨出面請求我們出兵平息事變,則是一種最有利的態勢。… … 據專家判斷,二○一二年台灣大選出現國民黨繼續當選的情況,民進黨極可能發動街頭抗議活動,造成一定程度的社會混亂。所以,對台灣實施軍事佔領的理由很可能自動出現;當然如果不能自動出現,也可以全面動員我在台灣的地下力量,採取恰當的、有效的舉措,促使出現足以證明我對台灣實施大規模軍事佔領合理性的事變發生。」

該《預案》最後對所謂「以統戰方式為主,以軍事鬥爭手段為輔」的策略原則的綜合性效應,作出如下總結:「既可以避免戰爭可能造成的經濟、社會破壞,有效減少解決台灣問題的國際阻力,又能通過我軍的實際佔領,充分發揮台灣在國際政治軍事上的戰略價值,也有利於威懾台灣的敵對勢力,確保台灣的社會政治穩定。」

現在不清楚之處在於,上述「以統戰方式為主,以軍事鬥爭手段為輔」的策略原則,是軍中主戰派自主提出的,還是在胡錦濤授意下提出的。據中共高層良知人士分析,無論情況如何,中共最終採用這個策略原則的可能性極大。因為,二○一二年胡錦濤應當在中共第十八次代表大會上實際交出權力。他繼續保持權力的唯一機會,便是展開對台灣的軍事行動,然後以此為理由,推遲中共第十八次大代表大會的召開。同時,這樣做胡錦濤也不會喪失解決台灣問題的主導權,因為,主要問題都是通過他直接主持的統戰工作加以解決的,軍事行動不過是最後一刻的「錦上添花」。

當然,最終會不會出現這種局面,還要由當時中共黨內鬥爭形勢的的具體狀況來決定。對於台灣而言,則已經到了必須準備直接面對中共的鐵血陰謀的時刻。可悲的是,人們沒有發現一個台灣政治人物或者知識分子,真正理解局面的嚴重性和中共陰謀的兇險性。

二、統一後對台灣的政治法律處置
        ——「人為刀俎,我為魚肉」

中共《解決台灣問題的政治戰略》有兩個附件。一個是我們已經介紹過的《軍事鬥爭準備預案》,另一個就叫作《統一後對台灣的政治法律處置預案》。在令計劃統籌下,從公安部、國安部、司法部、總參二部、宗教事務管理局等部門抽調相關人員組成工作組,完成第二個預案的起草。
二○○八年六月中共政治局擴大會議上,令計劃就《政治法律處置預案》作出說明時,談到他對「一國兩制」的理解。他說:「『一國兩制』是鄧小平為解決港澳和台灣問題提出的偉大設想。但是我們要清楚,『一國兩制』是實現統一的策略方法,是為我們統一大業服務的,而不能被敵對勢力利用。鄧小平同志去世之之前,針對有人利用香港反共,曾明確指出,如果香港變成某些人進行反共活動的基地,那就違背了『一國兩制』的本意,就不能允許。鄧小平同志的這個思想,是我們起草統一後對台灣的《政治法律處置預案》的重要指導思想之一。」令計劃的這番話如果去除虛偽的修飾,其中心意思便在於,所謂「一國兩制」只不過是統戰的策略,至於統一的目的達到之後,如何理解和實行「一國兩制」,則完全取決中共的政治利益和政治要求。

在《政治法律處置預案》中,對中共以「一國兩制」之名控制台灣後要達到的基本政治要求,作出明確規定。中共的基本政治要求被概括為「一個有利於,兩個堅決防止和三個務必做到」,即「台灣的統一要有利於鞏固和發展以中國共產黨為領導核心的大陸的社會主義制度;堅決防止敵對勢力把台灣當做反共基地,堅決防止敵對勢力利用台灣引發大陸的資產階級化和社會動亂;務必做到用馬克思列寧主義的基本理論為指導,佔領台灣的輿論和教育陣地,務必做到由我們黨培養的政治力量主導台灣的政治趨勢,務必做到通過台灣的選舉制度,實現我們黨和中央政府對台灣立法權、行政權和司法權的實際控制。」

令計劃要求中共高層官員認識到,如果沒有實現「一個有利於,兩個堅決防止和三個務必做到」的基本政治要求,在台灣實行「一國兩制」就是不成功的。令計劃實際已經講明,「一國兩制」對於台灣只是一個騙局,中共企圖在台灣實現的基本政治要求才構成「一國兩制」的實質。當然,所謂「一國兩制」對中國大陸人也是極度的蔑視與侮辱,它意味着在中共的視野中,中國人只配在極權專制下生存,永遠作中共的政治奴隸。

《政治法律處置預案》要求中共官員始終牢記中共統一台灣的基本政治要求,始終對台灣社會的複雜性保持高度的警覺。該預案還列出台灣社會中阻礙中共實現基本政治需求的力量,具體包括:第一,以民進黨和台聯黨為主要組織依託的台獨勢力;第二,暗中追求台灣與日本統一的「皇民」勢力;第三,極端的「資產階級自由化分子」;第四,宗教界的敵對勢力,特別是天主教勢力;第五,國民黨中殘存的一部分極端反共勢力。

針對上述五種勢力,《政治法律處置預案》規定了相應的處置辦法。該《預案》要求,「對台獨勢力和『皇民』勢力必須旗幟鮮明地用法律給予嚴厲懲處。 … … 要以《反分裂法》為依據,進一步完善相關的刑法規定,要制定針對台灣實際情況的煽動分裂國家罪的條款,為徹底杜絕台獨的理論思想宣傳夯實法律基礎。… … 通過司法程序,宣佈台聯黨是觸犯『反分裂法』的犯罪組織,予以取締。這樣作是為了打擊台獨勢力的氣焰,起到普遍的震懾作用。對於民進黨要以違背『反分裂法』為理由,責令其限期取消台獨黨綱,逾期不取消,則宣佈其為非法組織;如果民進黨在強大的政治法律壓力下同意取消台獨黨綱,也就自動取消了它存在的政治基礎,它的分崩離析、自我消亡將指日可待。」

令計劃對該《預案》的這一部分內容作說明時指出,用堅決的法律措施摧毀台獨勢力,可能會引起一定的社會騷亂,但他認為這是徹底清除台灣政治社會動亂之源所必須付出的代價。他說:「毛澤東同志有一句名言,『以鬥爭求團結則團結存,以退讓求團結則團結亡』。何況我們面對台獨勢力,政治上沒有任何退路和迴旋的餘地,只有堅決果斷地加以處置。這樣做很可能會引起暫時的社會動亂,但只有堅決平息動亂,換來的社會穩定才是可靠的,才有生命力。這是我們黨成功處置六.四風波的基本經驗之一。如果實施『以統戰工作為主,以軍事鬥爭為輔』的策略,在二○一二年尋找或者創造相應的政治機會,在最後一刻對台進行軍事佔領,我們就可以運用軍事法庭審判的方式,迅速、徹底地對台獨勢力的所有代表人物加以清理,一次性解決問題。」

《政治法律處置預案》強調天主教勢力的「危險性」,指出「天主教長老會」是台獨勢力重要的社會基礎之一,務必要運用政治和法律的處置方法,予以取締;還要注意嚴格防止其它的天主教教會,通過統一之後兩岸必然更加頻繁的交往,把梵蒂岡的天主教勢力輸入大陸,破壞中共官方的所謂「三自」教會在信眾中的權威和精神控制力。

該《預案》把「極端的資產階級自由化分子」也列為中共在台灣實現其政治要求的一種阻力,並斷言,「極端的資產階級自由化分子絕大部分都有台獨的強烈傾向,所以,對其中一部分最極端的分子可以在處置台獨勢力過程中一併處置之;對於其餘的人,要運用經濟壓力、學術限制,必要時運用特殊社會力量,迫使其放棄與我們黨敵對的思想觀念;對于堅持不改者,則要採取有效措施,使之在台灣社會徹底邊緣化。」在此,願提醒讀者注意,上述引文中所說的「特殊社會力量」,在中共的政治字典里是指黑社會勢力或者秘密政治警察。

《政治法律處置預案》聲稱,「要實現我們黨在台灣的基本政治要求,最終通過我們黨培育的政治力量控制台灣的立法、行政、司法、監察和考試權,治本的措施還是要徹底改變台灣社會的政治和思想意識的生態環境。」為此,該預案提出,統一之後,要在台灣實施下列六項具體的社會控制方案:

其一,中共官方控制的大陸電視台、廣播電台、報紙、雜誌、出版社,要儘快登陸台灣,實現中共中央宣傳部直接主導台灣輿論的能力;其二,中共官辦的基督教「三自」教會以及官辦的佛教、道教、伊斯蘭教組織,要儘快登陸台灣,開設分支機構,對台灣當地各個宗教團體實現組織和宗教精神兩個層次上的控制;其三,中共官辦的大陸最著名的大學: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復旦大學、南開大學、四川醫科大學等,要儘快在台灣開設分校,運用經濟的和學術的方法,吸引台灣一流學者入校任教,吸引台灣優秀的學生入校學習,逐步形成由這些學校主導台灣大學教育的態勢;其四,大陸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都要在台灣設立辦事處,在處理經濟、文化、宗教等日常事務的同時,深化對台灣社會的了解,加強同台灣社會個階層的聯繫,及時向中央反應台灣的政情、社情;其五,公安和國安要分別在台灣建立自己的秘密力量系統,香港的經驗表明,在中共原來的各種社會組織基礎比較薄弱的社會裏,形成立體性地廣泛分佈於社會各階層的秘密力量系統,對實現有效的政治控制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其六,大陸作為「政治花瓶」存在的所謂「參政黨」,也要儘快在台灣建立分支機構,分工負責,在各自的社會領域中積極發展組織成員,逐步擴大影響,從思想、組織、社會影響各個角度,全面削弱台灣原來的政黨和其它社會組織,促進早日形成中共培育的台灣社會民主黨一黨獨大的政治結構。

該《預案》特別指出,「台灣問題的解決並不是以國共兩黨簽訂政治統一的協議為標誌。只有通過上述六項社會控制方案的實施,達到對台灣社會全面政治控制的目標以後,才意味着台灣問題的根本解決。統一也並不是解決台灣問題的最終目標。最終目標是通過統一,消除台灣的資產階級虛假的民主制度對我們社會主義制度的威脅。」

中共《統一後對台灣的政治法律處置預案》介紹至此,任何人,無論其政治立場如何,都會看清一個客觀的結果,即一旦失去中華民國的主權保障,台灣就只能處於「人為刀俎,我為魚肉」,任中共予取予求的地位。

三、台灣社會民主黨執政
        ——中共對國民黨的最後羞辱

當今世界上,最不應該親共、媚共、投共的政治力量便是國民黨。之所以如此說,主要並非由於國民黨與中共在近一個世紀中的血海深仇,也不是因為中共建政後屠殺了已處於平民地位的約二百餘萬國民黨人,至今屬於大屠殺受難者的正義還沒有得到申張,而是基於一個最具現實政治性的理由,即國民黨此次大投共最終將得到的,不是政治利益或者歷史榮耀,卻是刻寫在國民黨政治生命之墓碑上的奇恥大辱。

然而,世界就是如此荒謬,最不該發生的事竟發生了。從連戰到馬英九,這兩代政客正通過親共、媚共、投共的政治表演,把國民黨的百年命運,引向恥辱的終點——這並不是政治預測,而是中共正在實施的對台政治戰略之劍鋒的最終指向。

中共內部曾經有人對《解決台灣問題的政治戰略》的名稱提出不同意見,質疑為什麼不直接叫作《統一台灣的政治戰略》。針對這種質疑,在二○○八年六月那次中共政治局擴大會議上,胡錦濤有一段話,專門作出說明。他說:「有同志問為什麼不稱之為《統一台灣的政治戰略》?因為,統一併不是解決台灣問題的最終的政治目標,而只是解決台灣問題的形式。那麼我們解決台灣問題要達到的政治目標是什麼?我認為至少要達到三個基本的政治目標。一段時間以來,國內外的敵對勢力用台灣實現所謂民主為例,論證在中國大陸也可以實行資產階級三權分立那一套政治制度。我們黨內也有極個別頭腦不清醒的人,跟着搖旗吶喊。統一台灣,就是要從實踐上粉碎國內外敵對勢力利用台灣為例證,顛覆我國社會主義制度的圖謀,徹底清除台灣對中國大陸的政治威脅。這應該是我們解決台灣問題必須實現的首要政治目標。其次,解決台灣問題還是我們黨領導的國家和軍隊在國際政治舞台上邁出的歷史性一步。台灣問題的解決,不僅能夠擊碎美日企圖利用第一島鏈束縛我們向太平洋和南半球發展的戰略設想,而且會為我們控制菲律賓和印度尼西亞,進而控制東盟提供戰略機遇。我想順便強調一點,現在共產主義運動的存在和在世界範圍內發展的責任,已經歷史性地落在中國共產黨的肩上。對外我們暫時不去講,但在我們黨內部,所有的同志對這一點都要有明確的認識。也只有認清了這一點,才算真正達到了共產黨員『講政治』的根本要求。下面,我要重點講一下解決台灣問題必須達到的第三個基本政治要求。這個要求就是對中國共產黨和國民黨之間的政治關係作出歷史性的結論。對這個必須達到的基本政治要求有正確、深刻的理解,是我們處理好現階段同國民黨的關係,作好統戰工作的思想基礎。」

關於中國共產黨與國民黨之間的政治關係的內涵,胡錦濤的說明很全面。但由於他的講話中充滿中共黨文化的概念術語,台灣一般讀者不容易清楚地理解,所以,我把他的原意用更簡單易懂的語言表述如下。

胡錦濤認為,中共與國民黨百年關係的歷史結論,將只能是中共的全面的政治勝利,國民黨的全面的政治失敗。從此之後,國民黨或者成為中國政治歷史中的遺蹟;或者作為中共的政治附屬物存在。如果最後沒有作出這個歷史結論,即使統一了,中共對國民黨的統戰工作也不算取得成功。

胡錦濤指出,對中共和國民黨之所以必須作出上述歷史性結論,是被國民黨殺死的無數中共黨員的要求,是中共「老一輩無產階級革命家」的集體的遺願,是中國近現代史發展的客觀規律的必然結果。他斷言,如果不能實現上述歷史性結論,「毛澤東等老一輩無產階級革命家不會瞑目,為中國的無產階級革命事業犧牲的無數革命先烈也不會瞑目。」

胡錦濤要求中共黨員在向國民黨作統戰工作的時候,時刻牢記統戰是為了得出中共全面勝利和國民黨全面失敗的歷史性結論;對這個歷史性結論「不可須臾忘記」,否則很可能會在和國民黨的宴會、祝酒、擁抱中迷失政治方向,犯下不可饒恕的歷史性錯誤。

胡錦濤還要求中共黨員在同國民黨交往過程中提高警覺性,不要被大陸的敵對勢力和國民黨中的某些人利用。胡錦濤講,國民黨中還有少部分人幻想將來繼續和中共平起平坐,更有極少數頭腦不清醒的國民黨政客文人希望,獲得再一次在大陸發展國民黨組織的機會,甚至企圖統一後同中共以平等的政治地位,來競選全中國的執政權;大陸內部敵對勢力對國民黨的政治幻想也沒有完全破滅,有人借連戰、宋楚瑜訪問大陸的機會組織所謂「泛藍聯盟」,妄想以此為契機,公開組建政治反對派。

胡錦濤不給人留下任何想像空間地明確指示,要徹底消除某些國民黨人的幻想,這次同國民黨的互動的實質,並不是什麼「第三次國共合作」,而只能以中共對國民黨的全面政治勝利為歷史結論;對於「泛藍聯盟」和國民黨在大陸殘存的社會基礎,要以運用國安部的秘密力量為主,以公開的司法審判為輔的方式,堅決果斷地予以打擊。

胡錦濤還提到,國民黨中另有人想利用與中共的交往,取得對民進黨的全面政治優勢,在台灣形成國民黨一黨獨大的政治局面,從而長期保持不統不獨,偏安一隅,重建國民黨對台灣權力的實質性壟斷的局面。針對這種情況,胡錦濤強硬指出,任何人都不能改變中共二○一二年解決台灣問題的決心,國民黨某些人試圖長期不統不獨,「偏安海島的想法,根本違背兩岸政治力量對比的客觀實際情況」;中共對民進黨的鬥爭是為了實現自己的基本政治要求,而不是要給國民黨火中取栗,為了避免被國民黨某些人利用,中共在與國民黨密切交往過程中,也不要關死和民進黨交往的大門,與民進党進行適度交往,恰恰有利於爭取國民黨中的主導力量,放棄一切不切實際的幻想,依照中共的政治戰略規定的時間表,完成兩岸統一,並最終實現中共所追求的歷史性結論。

從胡錦濤的講話中人們不難發覺,老謀深算、詭詐多端、兇狠堅定的中共政客,與輕薄無知、目光如豆、充滿孩子氣的幻想的國民黨政客相比,具有政治權謀上的極大優勢。可嘆,百年國民黨正遵循胡錦濤為其規定的命運邏輯,走向最後的恥辱。恥辱的具體內容可以表述如下:國民黨依照中共的政治意志,把台灣的自由出賣給極權專制的歷史悲劇之後,中共很快便會結束與國民黨的政治蜜月,使國民黨變成政治棄婦,並開始由中共培育的台灣社會民主黨主導、壟斷台灣政治權力的過程。國民黨在中共對其的最後羞辱中,或是魂消魄散,灰飛煙滅,成百年一夢,或是忍辱偷生,作中共,甚至中共代理人——台灣社會民主黨的政治婢女。

關於組建台灣社會民主黨,中共的《解決台灣問題的政治戰略》及其附件中都作出明確具體的規劃。根據中共的規劃,組建台灣社會民主黨要遵循先秘密,後公開的原則進行;台灣社會民主黨的群眾基礎是二百萬台商,以及受台商影響的社會各階層,其骨幹力量是中共長期在台灣社會各階層中培植的秘密力量;台灣社會民主黨的領導層要從社會各界有重要政治和社會影響的人士中遴選,中共相關部門已列出近百人的候選名單,並將對名單上的人開始進行秘密動員和說服的統戰工作,其中台灣政界的人士如民進黨前主席許信良、無黨團結聯盟主席林炳坤、新民黨秘書長泰金生、新民黨主席郁慕明、國民黨副主席朱立倫等,都榜上有名。

根據中共的規劃,台灣社會民主黨定於二○一二年春台灣大選之後,至新當選的「總統」接掌權力之間公開註冊,宣佈成立。台灣社會民主黨的總的任務是,擔負起徹底改變台灣社會政治生態環境的責任,形成社會黨一黨獨大,其他政黨眾星捧月的局面,代表中共掌握台灣的權力系統,主導台灣的政治趨勢。

同時,根據可能出現的不同情況,中共還對台灣社會民主黨的具體任務作出下列規劃:第一,如果二○一二年國民黨勝選,出現民進黨開展街頭抗議的局面,社會民主黨則應當激化衝突,形成社會動亂的局面,然後,發表聲明,以台灣人的名義,請求中共派兵登陸台灣,平息動亂;第二,如果民進黨勝選,社會民主黨則應當聯合國民黨,發起大規模群眾街頭運動,越激烈越好,儘量造成流血事件,然後,單獨或者聯合國民黨共同發表聲明,用台灣已經處於分裂和社會大動亂之中為理由,請求中共派兵登陸台灣,穩定事態,消除危機;第三,如果國民黨勝選,而民進黨由於中共統戰工作的瓦解,已經無力發動具有重大影響力的街頭抗議,則社會民主黨的主要任務就是從台灣島內對國民黨施加政治、經濟、文化、社會輿論的全面壓力,促使國民黨在二○一二年十月中共第十八次全國代表大會召開之前,和中共簽訂廢止中華民國國號、國旗、憲法,以中共政府為中央政府的和平統一的政治協議。

中共的規劃着重指出,組建台灣社會民主黨的根本目的,就是結束國民黨和民進黨主導台灣政治的歷史,形成社會民主黨一黨獨大的態勢,從而為中共利用台灣的民主選舉制度,永遠掌握權力夯實政治基礎;同時還規定,無論情況出現怎樣的變化,社會民主黨至遲要在二○一六年的選舉中獲勝,並取得政權,而且只能提前,不能拖後。

胡錦濤在其講話中也說道:「解決台灣問題有兩個時間決不能改變,一個是二○一二年實現政治統一,一個是不遲於二○一六年,台灣社會民主黨必須成為執政黨。有的同志只重視第一個時間,不重視第二個時間,這是片面的。第一個時間是我們完成統一大業的象徵,當然意義重大。同時也要看到,第二個時間的意義也同樣重大,甚至更重大。社會民主黨執掌台灣的政權說明,我們黨同國民黨將近一個世紀的政治鬥爭,以我們黨獲得全勝為最終結果;國民黨從此之後就會淡出中國政治舞台。」

中共關於社會民主黨成為台灣執政黨的規劃,顯示出中共具有把國民黨玩弄於股掌之上的自信。對於國民黨,這毫無疑問意味着侮辱。但這還是一種比較「溫柔」的侮辱方式。事實上,中共主戰派曾提出一種更加生猛的方案,即中共在台灣培育的政治力量公開之後,不應當叫作社會民主黨,而應該稱為「中國共產黨台灣省委員會」,直接以中國共產黨的名義,掌握台灣政權,明確表達對國民黨的歷史性羞辱。

中共主戰派還認為,中共曾把以蔣介石為首的國民黨領袖群體劃為戰爭罪犯,公開通緝;對於戰爭罪,法律沒有追訴時效的限制,現在戰爭罪犯個人雖然都已死去,但國民黨作為發動中國內戰的「犯罪組織」,還必須要受到審判;通過對國民黨的歷史罪行審判,才能可靠的樹立中共的歷史地位。

中共主戰派的上述意見被認為缺乏策略性和過分冒進,沒有寫進《解決台灣問題的政治戰略》。不過,中共政治局仍然把其視為「保留意見」。在中共的政治術語的詞典中,所謂「保留意見」是指,這種意見雖然暫時沒有得到確認,並付諸實施,但將來仍然有得到確認並付諸實施的可能。換言之,中共在以統一的名義,把專制鐵鏈套在台灣的脖頸上之後,最終是否會允許國民黨得到政治上的安樂死的結局,仍在未定之數;受到中共的專制之法的審判,仍然是國民黨可能不得不承受的羞辱。

四、簡要結論

斯大林是西方極權主義文化造就的典型的獨裁人格。斯大林曾說,看到政治敵人跪在地上求饒,是最大的快樂。中共暴政的獨裁者具有和斯大林同一的西方極權主義文化源流,因此,上述曾經主宰過斯大林的心理狀態的願望,很可能也會主宰中共獨裁者的心理——通過對被擊敗的政治對手的肆意凌辱,體驗「至上」的歡樂。

有鑑於此,我判斷,根據獨裁者和專制政治的人格邏輯,中共的全部統戰活動最終可能演化為掩護軍事佔領的騙局。統戰騙局既有麻痹台灣人的政治警覺性,瓦解台灣人的政治意志的效應,又有利於促使美、日以「兩岸自願和平統一」為託詞,放棄它們對台灣的關注和承諾,從而換取中共在「國家核心利益」 問題上對它們的讓步。但是,當統戰台灣的活動取得基本成功之際,很可能出現圖窮匕見的局面——中共極有可能在所謂「和平統一」馬英九政府已成定局的情況下,製造對台用兵的藉口,突如其來出動大軍,在國際社會來不及反應的情況下佔領台灣。因為,軍事佔領最有利於中共對台灣任意作政治處置,而這正可以實現獨裁者心目中的最大快樂。更何況進入軍事行動狀態,又能為胡錦濤二○一二年之後繼續執掌最高權力,提供強有力的理由。

人世間所有的欺騙能夠成功,不僅取決於騙子的狡猾,而且也基於被騙者的愚昧。現在,中共正用其統戰活動欺騙世界和台灣,塗滿和平脂粉的騙局深處隱藏着刀光劍影,隱藏着中共極權暴政對台灣自由的仇恨,隱藏着試圖通過摧殘台灣自由獲得政治快感的黑色激情,當然,也隱藏着最終踐踏國民黨尊嚴的強烈願望。世界和台灣是否會被欺騙仍然是個問題,但是,國民黨已經如醉如痴地相信了中共的謊言,並在竭盡全力說服世界和台灣也相信。

責任編輯: zhongkang  來源:台灣大劫難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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