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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稿:中國「法官十傑」姚麗青,到底有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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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莆田在「國字號榮譽」如何制假追蹤報道之一

最近,反映福建莆田腐敗及其上訪的百姓不斷增多,從莆田老百姓大量反映的許多腐敗事實來看,其中,絕大多數是反映莆田官場上的腐敗,其中,大量是莆田司法的腐敗。
為此,《法眼觀察》記者特地進行歷時二個月的追蹤,採訪了許多舉報者和知情者,發現特別引人注目的是:「造假之都」莆田---從鞋業高仿真產品造假,涉及到食品業造假,再攀登上政治榮譽造假的中國都市造假之巔,竟然造出轟動全國的「中國法官十傑」,至今仍然不斷地虛假欺騙宣傳,奉信「謊言重複一萬遍,就變成真理」魔法,這難道不足以引起我們的高度重視加以解決,還是任其由官場權力者腐敗走上全方位官場潰爛……
如果不想讓「從嚴治黨治吏」成空話,是到了該痛下決心嚴厲查處的時候!否則,後果與後患將是不堪設想…

假「十傑」
枉法裁判錯案多

惹惱幹部群眾不滿不斷舉報


2011年4月15日,莆田市委機關報《湄洲日報》刊登,莆田市委文明辦推薦姚麗青參加《第三屆全國道德模範和第二屆福建省道德模範評選表彰候選人》的公示,結果惹惱了莆田許多知情幹部群眾直接署名書信與電話向上舉報,有些直接向省委文明辦電話舉報,甚至向福建省委書記孫春蘭舉報。眾怒難犯,最後,省委直接拿下姚麗青作為道德模範評選表彰候選人,一場鬧劇才草草收場。

2007年9月20日,中央文明辦、全國總工會、共青團中央、全國婦聯決定在「第五個公民道德宣傳日」評選表彰全國道德模範。在2007年8月16日,湄
洲日報將莆田市擬推薦參加全國道德模範評選表彰的人選姚麗青公示,結果惹惱了莆田許多知情幹部群眾直接署名書信與電話向上舉報。
2005年「中國法官十傑」評選活動介紹候選人姚麗青,標榜說《當好法官就要一身正氣》,吹虛姚麗青從事各類案件審判幾十年裏,每年審結的案件數都名列全市法院前茅。僅1997年至2000年,就辦結各類案件800多件,4年完成了十多年的辦案任務,其中1999年一年審結各類案件219件,是當年崗位責任制指標的3.8倍,創造了莆田市法院系統個人審結案件的最高記錄。竟然吹虛姚麗青審理近千件案件,沒有一起超審限,沒有一起被發回重審,沒有一起被認定為錯案。結果惹惱了莆田許多知情幹部群眾直接署名書信與電話向上舉報。
早在2004年12月14 日,由全國婦聯與人民日報、光明日報、經濟日報、中央人民廣播電視台、中央電視台、解放軍報、科技日報、工人日報、中國婦女報社、農民日報、法制日報聯合舉辦的第五屆中國十大女傑評選活動,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婦聯、解放軍總政治部、武警部隊政治部、中直機關工委、中央國家機關工委等單位層層評選推薦的基礎上,產生35名候選人。在推介宣傳姚麗青事跡上,竟然將原本就沒有「中共十六大代表」資格的姚麗青,卻以姚麗青是中共十六大代表」上報提交材料,在《人民日報》等國家級主流媒體上通通冠上一個虛假的「中共十六大代表姚麗青」,進行大張旗鼓宣傳。
結果惹惱了莆田人議論紛紛,主流媒體成為造假幫凶,參與姚麗青和莆田官方冒充中共十六大代表「不知恥辱」騙取榮譽宣傳,直接損害共產黨和人民政府公信力的忽悠民眾蠢事。

姚麗青
榮譽等身紅粉光
到底含金量多少還算真?


姚麗青,到底是先進,還是假典型,或是愚弄民意的假模範?
《法眼觀察》記者查閱了許多公示資料和宣傳報道,無一不是誇大其詞的鼓吹姚麗青,說什麼敬業奉獻模範,說什麼無一錯案……說什麼在從事民商事審判的17年裏,每年審結的案件數都在全市法院名列前茅;說什麼從1997年至2000年共審、執結各類案件800多件,四年內完成了十多年的辦案任務,創下了全市法院系統個人辦結案件的最高紀錄;說什麼審理的一千多件案件,無一超審限、無一發回重審或重大改判、無一錯案。
2005年「中國法官十傑」評選活動,宣傳報道候選人姚麗青,突出標題是《當好法官就要一身正氣》,說什麼每年審結的案件數,名列全市法院前茅;說什麼4年,辦結各類案件800多件,完成了十多年的辦案任務;強調1999年一年審結各類案件就219件,是年崗位責任制指標的3.8倍,創造莆田市法院系統個人審結案件的最高記錄;最突出是審理一千多件案件,沒有一起超審限,沒有一起被發回重審,沒有一起被認定為錯案。
因此,姚麗青先後榮獲「全國百名人民滿意的好法官」、「全國十行百佳婦女」、「全國三八紅旗手」、「福建省優秀共產黨員」、第六屆「福建省十大傑出青年」提名獎、「福建省新長征突擊手」、第四屆「福建省十大傑出女性」、「福建省三八紅旗手標兵」、第五屆「中國十大女傑」提名獎、「中國法官十傑」、「金法槌獎」、「福建省十大傑出青年衛士」等39項榮譽稱號。
姚麗青到處作報告,傳經送寶,自我標榜:從邁入法院大門的第一天起,就下定決心,要踏踏實實、堂堂正正地當好一名法官,讓人民滿意。
《紅樓夢》上說得真切:「假作真時真亦假」。
《法眼觀察》記者歷經二個月的深入莆田實地採訪調查,了解發現姚麗青所謂的「中國法官十傑」、「全國三八紅旗手」、「全國十行百佳婦女」、「全國法院系統人民滿意的好法官」、「全國十大女傑提名獎」、「福建省十大女傑」、「省優秀共產黨員」、「莆田市十大傑出青年」等39項榮譽稱號,水分之多,硬是塞進了大量的水貨假貨,成了偽劣產品形象大使。
順着姚麗青在涵江、秀嶼、城廂三區法院崗位的執法軌跡,近距離觀察「全國十佳法官」「全國百名人民滿意的好法官」的作為,用事實與鐵證說話,昭告於天下:莆田官場如此混淆黑白,混淆視聽,欺騙了各級,欺騙了黨中央,欺騙了全國不知情的民眾,但是,始終欺騙不了莆田廣大的知情人!
不禁質問:難道「中國十傑法官」和「全國百名人民滿意的好法官」的執法水平和道德水準就是如此?姚麗青是否侮辱於一系列「國標」的榮譽稱號?!


姚麗青
就職在涵江區法院
1985年至2002年無錯冤案真相

涵江區法院是姚麗青的發跡地,許多神話來自涵江。連姚麗青也敢於大言不愧自我標榜:她審理的千多件案件,沒有一起超審限,沒有一起被發回重審,沒有一起被認定為錯案。事實果真是如此嗎?不!
1997年主審許金林民事錯案,沒管轄權民案卻逼死兩條人命
事實:姚麗青在涵江法院擔任案件主審法官,在審理民事案件過程製造冤假錯案,據(1997)涵民初字第638—2號案件的當事人許金林長女許碧丹於20061月向當時最高法院長肖揚舉報,控告「姚麗青等法官與案件當事人陳少聰勾結,沒按法律程序(涵江區法院依法沒有管轄權)將許金林的工廠查封,將價值超過500萬元資並,以10多萬拍打賣掉等,造成父親敗訴,導致許金林因此含冤氣死(腦出血),留下剛成年的許碧丹長年幼妹妹、母親和年邁奶奶,孤兒寡母在悲劇中煎熬,至今制冤者在位,冤案無法依法得到糾正。
此案連累到同案另一債權人顧玉琳自殺身亡,一樁民事案,致死兩條人命啊!
2000年審結執行郭天揚錯案,遭到13位人大代表聯名指控
事實:200046,姚麗青參與審結被執行人郭天揚錯案,即以涵江區法院(2000)涵執中字第098號《民事裁定書》錯案,引發民憤,涵江區姚俊仁、許宗華、康麗華、曾昭林、陳淑霞、俞玉榮、鄭永成、姚宗客、佘素珍、鄭日升、蔡子興、蔡鴻運、許雪山等13位人大代表,聯名指控姚麗青一夥法官所犯的常識性錯誤,認為姚麗青是誤意枉法裁決,呼籲應當嚴格以法律為準繩,儘快糾正錯誤裁決,保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遺憾是此起錯案,至今無法處到依法糾正。
2000年主審案件判決書竟然出現多處低級錯誤損害褻瀆法律
姚麗青大言不愧地自我標榜:為提高裁判文書的質量,對自己簽發的1000多份裁判文書都認真進行審核,對裁判文書中事實的認定、法律法規的適用、說理認證、語言規範及錯漏字甚至於標點符號都仔細推敲,嚴格把關。
事實:20001221--23日,姚麗青兩次參與主審行政訴訟案,身為主持行政庭工作的副庭長,竟然讓當時不是書記員的翁奇任參與審案,大大咧咧地署名在(20000)涵行初字第033號和032號判決書上,只因為其父翁愛珊是莆田市中級法院副院長,在這兩份判決書上竟然出現顛倒當事人的單位、姓名、訴訟標的地點、訴訟標的面積、錯別字、掉字、標點符號錯誤40多處。
據統計,姚麗青光在20009111030日,40天時間內簽發8份法律文書,竟然有嚴重差錯達40多處。如此低劣水平,莆田為了樹立政治典型,竟然將姚麗青死命地把包裝成全國辦案神手,全國十傑法官?!
2001年指定姚麗青出席福建省第七次黨代會代表,竟然引起眾憤
20019月《湄洲日報》刊出「姚麗青定為出席福建省第七次黨代會代表消息」,竟然引起群眾極大憤慨,單涵江區就自發組織了幾十名群眾代表,從數十里路的鄉下特地趕到莆田市委市府辦公地和報社,表示強烈的抗議!


姚麗青
就職在秀嶼區法院
2002年至2007年無錯冤案真相

秀嶼區法院是姚麗青成為「中國法官十傑」發跡地,許多神話與秀嶼有關,什麼全國辦案神手,全國十傑法官?真相是案件能說話,冤民在申訴。
執法違法枉裁判,教師喊冤誰憐惜何時能昭雪
事實:秀嶼山亭學區山柄小學校長陳金榮控訴:老闆陳正鳳違法強行佔地建房,致使小學教師陳金榮家成危房,經秀嶼區建委質監站、規劃辦、山亭鄉村建辦調查取證,發出《秀建(200213號文》指出:陳正鳳新建的房屋是異地搶建,致使陳金榮房屋成危房,應報市規劃局批准強制折除。
可是,在黃志雄為院長、姚麗青為副院長的秀嶼區法院,庭長林國霖、法官葉荔錦、林金華,再三坦護違章建築方老闆陳正鳳,掩飾造成的危房面積,縮少尺寸、隱瞞面積、出假證近百平方,枉法裁判。
逼得受害者幾年不斷地上訪,引發省市領導關注。2003515福建省委副書記王三運批示,莆田市區人大、檢察部門多次督促,秀嶼區法院竟然聯合莆田市中院共同造假,來維持原判正確。
一樁原本極為簡單明了的民事侵權案權,竟讓法官腐敗弄得一審二審再審5審,歷經5年多了,兩級法院11名法官,仍無法實現公平公正,莆田喪失了法院的公平公正,變成純粹的社會
老百姓對姚麗青最近用腳投票的!


姚麗青
就職在涵江區法院
2007年至2011年無錯冤案真相

城廂區法院是姚麗青的許多神話來源地。姚麗青敢於大言不愧自我標榜:她審理的千多件案件,沒有一起超審限,沒有一起被發回重審,沒有一起被認定為錯案。臉皮果真是如屁股一般?!
福建一人大代表控訴司法不公,15年來直接損失超過150萬
事實:莆田代表林荔霞說:製造諸多社會不公正的事件的首惡是什麼?答案很簡單:司法不公。司法不公已經成為了不可迴避的社會問題,這不是危言聳聽。
莆田市的人大代表林荔霞,莆田市城廂區法院在執行生效判決中反反覆覆了15年,我遭受的損失至少超過150萬元,可以監督法院的人大代表被司法不公正折磨了15年。是人大代表的無奈,還是人民法院的悲哀?
這在全國全世界網絡上,都是可以看見的人大代表控訴博文。

徒有虛名中國法官十傑姚麗青 400多萬元執行款無蹤影
事實:莆田老闆蔡永行說:生意上的合作夥伴翻臉不講究誠信,我只有通過人民法院來訴求公道。人民法院是實現司法公正的最後一道防線,關於我和張建興發生租賃糾紛的官司是在榮獲中國法官十傑、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的姚麗青擔任院長的福建省莆田市城廂區法院開庭。
我官司贏了,但這家法院在執行生效判決上,卻採取的是陽奉陰違的態度,上下推諉,4年時間難以執行一個生效判決,縱容張建興隱匿和轉移了可供執行的財產,致使我400多萬元的損失打了水漂。
中國法官十傑、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姚麗青院長,你所作所為能夠承受得住黨和政府、人民賦予你們的崇高榮譽嗎?
這在全國全世界網絡上,都是可以看見的老闆的控訴博文。


中國法官十傑不糾錯損失達200萬 8年上訪路緣於法院枉法執行

事實:控訴人劉秀雲說:一起本不應由我承擔的5萬元貸款擔保連帶責任,竟然被城廂區法院野蠻閩台婚姻差點解體。早在1999年,我與前夫劉金勇因感情不和通過法院起訴調解離婚,清晰處置婚內財產各自承擔清償債務責任,隨之我與台灣丈夫結婚。而區院一審和市院二審卻偏枉法判決,將1998328前夫為5萬元貸款擔保的連帶責任強加予我。
200337,城廂區法院無端查封並執行拍賣案外人的建築面積216平方米,佔地面積68.8平方米的自建房來抵債。
姚麗青執掌城廂區法院至今有五年多,難以想像的「全國模範基層人民法院」,為什麼竟然會如此「李代桃僵」枉法判決和違法執行?
為什麼無視一審二審枉法判決經由福建省檢察院抗訴,莆田市中院再審終審拆銷判決的事實?
姚麗青五年來拒不予受害者糾錯,堅持說,枉法執行正確,已經拍賣,無法執行迴轉。讓我贏得了官司,卻拿不回財產,仍得承受居無定所的窘境,如今,被無端枉法裁判執行的房子,市價飆升到200多萬元,為尋求公正繼續上訪。
這是受害者8年多的上訪上訴,對號稱「中國法官十傑」「全國法院系統人民的好法官」公示推薦為全省和全國的道德模範姚麗青的控訴! 
正義網2008年10月22日: 莆田市城廂區法院裁定 父債子還?
事實:福建莆田市城廂區法院的裁定書漏洞百出,執行人員素質太低。這樣的法院竟然還能產生『中國法官十傑』、五一勞動獎章,表示懷疑。
正義網說,那個查封房產的裁定,執行法官連原告、被告之間的債權、債務都沒搞清楚,案件執行情況,也是稀里糊塗,裁定也沒說被告到底欠原告多少錢,就是這樣一份十分罕見的錯誤的裁定書,牽涉了人好多精力,耽誤了很多工作,不得不在北京和福建莆田之間來回奔波,這樣的損失誰來賠償?」
記者看到了劉燕金所說的這份編號為「(2008)城執督字第2號」裁定書,執行長是陳捷勛,執行員是曾廣霖、卓晶亮,書記員是鄭芬芬。
  這份裁定書的第二條認為,劉文志累計應償還黃文通的款項為30000元加上10418元,而那10428元,在莆田城廂區法院民事判決書(1998)城民初字第36號上,是黃文通應該清償劉文志的款項。
  在法院,記者針對這個奇怪的「顛覆」採訪了城廂區法院副院長陳力。「這個裁定書的第二條錯了。應該是對抵的債務,裁定書搞成累加了。另外,車輛已經執行給原告了。」
  關於錯誤的裁定書,城廂區法院院長姚麗青告訴記者說,「是執行法官不細緻造成的,應該做個裁定補正過來。」
原來姚麗青的全國「三八」紅旗手、全國「五一」勞動獎章、全國法院系統人民滿意的好法官、中國法官十傑,竟然如此名不符其實!


姚麗青
違法亂紀所作所為
實有辱於中國法官十傑稱號


事實:莆田曝出鳳凰大廈的商品房整個銷售過程,搞起來房產銷售 一女嫁多夫損招,出起一房賣多家奇招,鳳凰大廈有40多套商品房,竟然賣出了100多家,收了百家眾業主的錢,開發商玩起來人間蒸發術,經銷商玩起地遁術,讓購買鳳凰大廈房子的眾業主們,相互打起來爭奪戰爭,最後只好求助於法律維權。眾多的受害者,紛紛上告到人民法院,要求得到公正裁決。
據統計,莆田鳳凰大廈超過25家業主,為維護自己購來的房子權益,起訴到莆田市城廂區法院。這原本是百姓寄希望司法公正的社會底線,竟然被官商勾結演變為司法腐敗。在審理莆田鳳凰大廈欺詐房產案中,城廂區法院扮演一個極不光采的角色,主審法官林仁傑等人竟然與人相勾結,收受賄賂,惡意串通,枉法裁判,讓許多買房的百姓,欲哭無淚……
結果觸犯了民怒,在日益高漲的上訪上告潮下,城廂區檢察院不得不將林仁傑抓捕起來。可是,身為中國法官十傑的姚麗青院長,竟然到處活動保林仁傑。 
原來,姚麗青保林仁傑實質是在保自己。年初以院長身份,與市委、市府、市政法委簽署的責任狀,信誓旦旦保證法院人員任期內不違法,否則就引咎辭職。 
姚麗青院長,為保城廂區法院院長官帽,為保將提升莆田市法院副院長的官帽,就可以冒天下之大不韙,不惜動用各種關係資源,為林仁傑解脫。 
20088月福建省「優秀女法官」、莆田市人大代表、城廂區法院立案庭副庭長吳惠英,為了幫助涉嫌受賄的城廂區水利局長老公吳國泰,做假立功減刑,利用司法資源,花錢買通公安警員,搞虛假立功,案發後,夥同作假證的公安警員被判刑。為何主媒者吳惠英,沒有受到刑罰處理還保留公職,保持法院副科級待遇。這一切全靠姚麗青院長積極有效周旋與活動的結果。
原來福建省「優秀女法官」、莆田市人大代表的吳惠英,竟然如此墜落!
原來集於一身無數光環的中國法官十傑全國五一勞動獎章全國三八紅旗手、「全國十佳婦女」、「全國法院系統人民的好法官」的姚麗青,竟然也是如此腐敗!
上述調查列舉的種種事實,難道還不足以證明,假先進假典型的姚麗青,不僅是愚弄民意的假英雄、假模範,而且是實實在在有辱於中國法官十傑光榮而神聖的稱號! 

責任編輯: zhongkang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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