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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共港媒:全國防泄密 嚴控網絡

廣東省委書記汪洋、上海市委書記俞正聲等多名地方高官近日齊齊參觀由國家保密局在全國各地舉辦的防泄密展覽,接受「保密警示教育」,要求嚴防網絡泄密,確保國家秘密安全。今年是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以下簡稱《保密法》)實施一周年,全國上下高調紀念,是其他法例前所未有。該法例曾因將互聯網、電訊商納入保密管理範圍而備受爭議。

一個「全國竊密泄密案例警示教育展」展覽從上周起在全國各地同時舉辦,由國家保密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和解放軍保密委員會聯合主辦,為期30天,而《保密法》至10月1日就實施滿一周年。廣東、上海等地分別由汪洋、俞正聲帶隊參觀,黨委、政府、人大、政協「四套班子」領導均有參與,在江蘇、江西、河南等亦有同樣活動。

展覽內容保密 視屏打格

不過,這個「保密」展覽正如其名,傳媒只報道領導行程,不能報道具體內容,連廣東電視台報道新聞時,都要對鏡頭中的展板「打格仔」處理。據《南方日報》引述汪洋在觀展時指出,廣東是「改革開放和對敵鬥爭的前沿」,電腦網絡是當前最大的泄密隱患,廣東受到網絡攻擊數量最多,要力爭在保密防範技術上走在全國前列。汪洋全程觀看了竊密與防竊密技術演示,指現時保密技術較量十分激烈,「形勢不容樂觀,任務十分艱巨」。

汪洋指廣東網絡攻擊多

《保密法》於去年2月份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因舊版在1988年制定,當年只對紙質機密載體作出限制,而未有包括以電子、網絡及通訊手段泄密內容。新《保密法》的第28條規定,互聯網及其他公共信息網絡運營商、服務商應當配合公安、國安、檢察機關調查泄密案件,如發現信息涉及泄露國家秘密,運營商應立即停止傳輸、保存有關紀錄,向公安、國安或保密部門報告,並應按要求刪除泄密信息,當時曾引發有關互聯網審查的爭議,但最後仍獲通過。

網絡運營商須配合國安調查

在近期的《刑事訴訟法》修訂草案中,亦增加了對於危害國家安全、恐怖活動、黑社會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嚴重危害社會的案件,可以採取技術偵查、秘密偵查等的條款,大陸不少律師和法學專家均發聲反對此條,認為會被濫用。

責任編輯: zhongkang  來源:明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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