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雖好,不是自己的家。可我們這樣的人,無路可退。只好死皮賴臉留在這裏。今天去移民局打指模了、黑在美國的日子。雖沒有「一看到警察就兩腿發抖」。「出了車禍不敢看醫生,一聽說移民局要來趕緊從後門熘走。」但平時和警察有關的事情都害怕。受到騷擾也不敢報警。有要證件的地方,不敢輕易拿出護照。
小時候,有天妹妹向我報告:姐姐,剛才我看見兩個美女。我問她,美女長什麼樣?她說美女都染了黃頭髮。我朋友逗她說:你姐姐也染了黃頭髮。你姐姐是美女嗎?妹妹很認真的看了我一眼。說,是美女。沒人會記得08年在上海街頭無助哭泣的小女孩 。只有人記得今日的鳳姐。一直以為,這輩子只能窩囊的活着。要麼被人醜化,攻擊,惡搞。一輩子的惡名沒法洗刷。要麼沒人知道,但是連飯都吃不起。沒工作,沒男友,沒錢,沒房子。每天受盡資本家的剝削,惶惶不可終日。只有在美國,可以過上平凡但幸福的生活
我的成功沒法複製。我的父母在我七歲時離婚。從那以後父親再不管我。我 跟母親生活。母親再婚後生了個妹妹。我天天帶妹妹性格變得孤僻,沒有朋友,看書成了唯一愛好 。16歲,初中畢業 ,母親問我讀高中還是讀師範。我說讀師範,師範學費便宜。這麼多年來,我從來沒有後悔過,只是年輕時總是悶悶不樂。
我讀師範時每月生活費150塊。我讀教院時每月生活費100塊。我還 沒畢業就找到工作,一找到工作家裏就再不給我一分錢。再好的公司也要干一個月才發工資。幸好我 兼作勤工儉學。不至於餓死。但公司做活動,我連一塊錢路費都拿不出,只好走路去 。
20歲時,我 媽對我說:你這個人,不會處事。我覺得如果連在親生父母面前都要察言觀色,小心翼翼的話。人活着真的沒意思了。21歲,我從教書的學校回家,母親和弟弟欣喜的算着我一個月多少錢,還剩多少錢可以拿回家。我對朋友說,這輩子,我在外面買車子,買房子。我能拿回家的錢,都不多了。那時月薪554
我是從9歲起開始努力閱讀每一份讀物。18歲確立第一個職業規劃。20歲寫詩。20歲實習。21歲教書,23歲用教書兩年的錢到上海,24歲開始炒作,25歲用炒作的名氣加炒作的錢到了美國。誰想學,呵呵。一無所有,窮得叮噹響的人這麼一步步走過來,難啊
到 美國求什麼?我們這些東騙西騙,甚至不惜假結婚到美國為了什麼?那些花八萬美金偷渡過來的人為了什麼 ?不就為了 一份穩定的工作,一個舒適的環境。隨便就能買到的房子 ,非常便宜的日用品和食物。小孩免費上學。幾乎永遠不怕失業,生病看得起醫生,老了就有退休金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