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驚人之語:中國大陸只有一個罪魁?

—牛克思:只有一個壞人的國家

如果我提出一個這樣的問題:「你喜不喜歡只有一個壞人的國家?」估計大多數人都會給予肯定的回答,尤其像中國這樣一個有着十幾億人口的泱泱大國,能碰到這個壞人的概率微乎其微,絕大多數人一輩子都碰不到這個壞人,每天都和好人相處,那是多麼令人愉快的事情啊!可是,問題並非這麼簡單。

2010年7月26日,由聯合國支持的柬埔寨特別法庭對前紅色高棉監獄長康克由進行宣判,他因戰爭罪、反人類罪、酷刑和謀殺罪被判監禁35年。康克由在紅色高棉統治期間管理S-21監獄,以嚴刑逼供等手段導致超過1.4萬人死亡。康克由承認了自己犯下的全部罪行,但是辯稱自己「僅僅是在執行命令」。執行誰的命令?當然是紅色高棉最高領袖波爾布特的命令了。波爾布特領導的紅色高棉是一個信奉共產主義的組織,就是柬埔寨共產黨。波爾布特十分崇拜毛澤東,在他奪取政權之前,曾多次來到北京朝見毛澤東,得到了中國共產黨的大力支持。波爾布特最終取得了戰爭的勝利,於1976 年4月任柬埔寨政府總理,在其不到三年的任期內,他領導的政府把城市居民撤到農村,編入農業合作社從事生產,把工廠、商店全部收歸國有,取消國內市場和貨幣,實行全民供給制。在一個僅有700多萬人口的國家,紅色高棉屠殺了170萬人。1979年1月7日越南打敗紅色高棉後,波爾布特被越南軍隊趕進了山區。1997年7月他被叛軍判處終身監禁,1998年4月15日深夜,波爾布特因心臟病突發在柬埔寨安隆汶去世,終年73歲。波爾布特是個名副其實的惡魔,當獨裁制度垮台後,曾經參加屠殺人民的紅色高棉領導人都把責任推到他身上,好像整個國家只有波爾布特一個人是壞人似的,可是如果整個國家只有他這麼一個壞人,他有那麼大能量嗎?

共產黨《憲法》第三十五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可是為什麼人民的這些憲法權利總是得不到保障?誰若行使這些權利誰就會被警察投進監獄?《憲法》第三十六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可是警察在執行「610」辦公室迫害法輪功的命令時,為什麼就不思考一下,「610」辦公室的命令是違反憲法的?《憲法》第三十七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可是當截訪的警察把訪民關進黑監獄進行毆打虐待的時候,為什麼就不思考一下,這些行為已經違反了憲法?《憲法》第十三條規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可是農民因為政府的補償價格太低不願意出賣自己的房子,而政府就採取強拆手段毀壞他人的財產,這個時候為什麼就沒有人想想這是違反憲法的行為?難道中國所有的罪惡都是中共中央總書記一個人犯下的嗎?

每個犯罪組織的成員都可以說自己是好人,只有那個組織的首領才是壞人,自己所做的一切傷天害理的事情,都是在執行他的命令。如果我們承認這種邏輯的話,就應該徹底拋棄現在的刑法,因為現在的刑法不僅懲罰犯罪組織的首領,也懲罰犯罪組織的幫凶。顯然這是做不到的。既然我們不承認有組織的刑事犯罪的這個邏輯,那麼有組織的政治犯罪不是一個道理嗎?我們不能承認這種一個壞人的邏輯,還有以下的原因,那就是如果我們承認這種邏輯的話,那麼每個人都會放棄識別善惡、堅守正義的責任。然而,一個人不管身處什麼樣的組織之中,都沒有權利放棄識別善惡、堅守正義的責任。凡是要搞獨裁的人,都害怕別人具有識別善惡的能力。共產黨為了不讓人民認出它的醜惡本質,就嚴厲封鎖國內的新聞媒體,讓人民聽不到與共產黨不同的聲音,還美其名曰「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共產黨甚至連它的狗腿子—國保都不放心,只讓省級國保中經過嚴格洗腦的專門情報人員接觸國外媒體,其他具體辦案的警察都不能接觸,只能從省級國保那裏得到國外媒體上的材料,因為共產黨知道「兼聽則明、偏信則暗」這個道理,它害怕廣大基層警察接觸了國外媒體後會知道獨裁統治的真相,會增加識別善惡的能力。

可能有的警察會說,我為什麼要識別善惡?服從命令是我的天職,我只遵守上級的指示、服從上級的命令就行了,什麼善惡不善惡,我才不關心呢!是這樣嗎?讓我們舉一個極端的例子來說明這個問題。

假設你是個遵守上級指示、服從上級命令的模範警察,上級叫你去抓發表了反共言論的人你去了,上級叫你去強拆農民的房子你去了,上級叫你毆打他討厭的訪民你也毆打了。你認為服從命令是警察的天職,你沒有責任去識別這些命令的善惡,沒有義務去思考這些命令是否正義、是否違反憲法。你的的確確是個好警察,上級很喜歡你,給了你很多榮耀,提拔你當了領導,使你也有了下級可以指揮,你也是這樣要求下級服從你的命令。你拿出《警察法》指着第一章第四條告誡你的下級:「人民警察……必須忠於職守、服從命令。」你故意漏掉該條法律中「人民警察必須以憲法和法律為活動準則」這個服從命令的前提,因為你認為這是空洞的說教、是無意義的陳述。可是,突然有一天,你的上級命令你當眾侮辱你自己的母親,叫你扒光你母親的衣服,讓她在眾人面前跳裸體舞。服從了這個命令的話,你可以連升三級,不服從這個命令的話,免去你的一切職務。我可以十分肯定的認為,你不會執行這個命令,你情願不要任何獎賞,情願承受任何懲罰,也要維護你母親的尊嚴。為什麼一個以服從命令為天職的模範警察,這次卻不服從命令了呢?因為你清楚地識別了善惡!所以,不要說什麼識別善惡與你無關這樣的話,你完全有能力識別善惡,你不去識別,是因為你受到了個人利益的誘惑,你不在乎用別人的痛苦來換取你的飛黃騰達,看清了這一點,難道你還敢說你所做的惡完全是在執行命令嗎?不!你已經成為獨裁政府的幫凶了,因此,當獨裁政府垮台的時候,你不能把責任推給你的上級,也不能推給獨裁制度,你必須接受正義的審判,接受法律的制裁。

凡是按照公平正義的原則制定的法令、發佈的命令就是善,凡是違背公平正義原則制定的法令、發佈的命令就是惡。掌握權力的人都有作惡的傾向,我們絕不能盲目聽從他們的指揮,警惕權力作惡是我們每個人的義務,因此我們絕不能放棄識別善惡、堅守正義的社會責任。公平正義是我們的母親,如果我們放棄識別善惡的社會責任,我們就會認不出自己的母親。識別善惡是有規則可循的,時刻牢記「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這句古老的格言,我們就會知道強姦憲法、刑訊逼供、非法綁架、暴力拆遷的本質。不要把所有責任都推到上級身上,魔鬼要是沒有幫凶也幹不了壞事,共產黨之所以能夠危害中國,與獨裁體制內的各級幹部心甘情願成為它的幫凶是分不開的。只有一個壞人的國家其實就是其他所有人都放棄了自由思想、放棄了社會責任、放棄了公平正義的國家,而放棄了這些基本價值觀後,人類和野獸還有什麼區別呢?如果說進入政府工作、成為一名公務員完全是因為生活所迫的話,難道昧着良心想方設法往上爬也是生活所迫嗎?絕對不是!在獨裁政府中工作的普通公務員確實是為生活所迫,只要沒有血債都應該繼續留用,可是對於在獨裁政府中任職的各級幹部來說,都是共產黨的幫凶,將來的民主政府絕不能輕信一個壞人的託詞,除非對民主事業有巨大貢獻的以外,必須追究每一個為虎作倀者的法律責任。對於有血債的幫凶必須按刑事犯罪給予嚴厲的懲罰,對於沒有血債的幫凶,因為其道德上的嚴重缺陷而不適合繼續從事公共事業,應該解除公職,終身不得錄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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