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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局施壓要處理嚴曉玲屍體

福建省閩清縣女子嚴曉玲的死亡原因至今仍疑點重重,母親林秀英多次要求公安局重新屍檢亦未獲受理,兩年來屍體一直存放在醫院太平間。但林秀英突然接到醫院通知,要求她從速處理女兒的遺體,並要繳交二萬多元的屍體處理費,否則依法處置。(姬勵思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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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給林秀英的通知書,上面既沒有日期,也沒有簽名,連林秀英的姓氏亦弄錯。(圖片由林秀英提供)


林秀英周三下午突然收到閩清縣醫院的通知,指該院因建設工程,計劃短期內拆除舊病房大樓,要求她從速處理女兒嚴曉玲的屍體,並繳付二萬六千多元的屍體處理費,否則按法律程序處置。

林秀英對本台粵語組表示,她多次向閩清縣公安局提出重新屍檢的要求,但公安局一直迴避。她認為案件涉及刑事成份,醫院無權要求她處理屍體。她拒絕在通知書上簽字,假如院方在她不知情下,私自處理屍體,她會追究到底。

她說:叫我去領屍體,我說我不簽字,你應該通知公安局,由公安局通知我,我正在要求重新鑑定。

林秀英表示,當局的屍檢結果,指女兒死於5個月的宮外孕大出血,並非輪姦致死。她對結果存疑,認為女兒根本無可能懷有身孕,因此一直拒絕處理屍體,直到當局回應她的訴求。

她說:我女兒2008年1月份時還有月事,2月就出事,報告還說她有五個月。他們認為我沒有文化,隨便亂講都可以。

林秀英又質疑院方處事粗疏,通知書上沒有日期,沒有簽名,連她的姓氏亦弄錯。

記者曾致電閩清縣醫院查詢,但工作人員以不知情為由,拒絕回應。而閩清縣公安局局長劉偉光的手機就一直處於關機狀態。

曾因關注案件被控,並服刑一年的福州網民游精佑認為,林秀英對屍檢結果存疑是有權提出覆檢,並應在福建省以外進行,以示公正。

他說:當事人有懷疑,是有權要求再鑑定。嚴曉玲的案件初時只是福州介入,後來變成整個福建的事,所以覆檢應離開福建,令人感到更獨立。

游精佑說,公安局應積極回應林秀英的要求,以釋除當局可能借拆除病房大樓為名,藉機消滅證據的疑慮。否則會引起網民新一波的迴響。

他說:不少網友一直在關注這事,官方這邊如果想要迫她儘快把屍體處理,這樣下去,不排除網友會有所動作。

25歲女子嚴曉玲2008年2月離奇死亡,當局指她是死於宮外孕,但嚴曉玲的母親林秀英獲醫護人員及知情者暗中通知,女兒是被人輪姦致死,她一直堅持上訪要求徹查,但當局都置諸不理,家人更受到當局的威嚇。事件在網上披露後,引起社會廣泛關注。范燕瓊、游精佑及吳華英更因在網上發表評論,被當局起訴,今年4月中,法院分別判處三人有期徒刑兩年及一年。其中游精佑及吳華英已於上月刑滿出獄。而范燕瓊在被關押期間,健康持續惡化,已不能走路。

責任編輯: 劉詩雨  來源:rfa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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