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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人女兒沉睡五年之久 聽說父親受傷流出眼淚

      5年,植物人女孩落下兩顆淚
    
      一顆是聽說父親受傷,一顆是本報記者採訪時
    
      8月4日下午,在太湖縣人民醫院腦外科住院部5號病床,記者見到了沉睡五年之久的女孩汪琳。當她的父親握着她的手說:「女兒,省城的記者來採訪了,他們很關心你,也會有更多的人關心你。」汪琳的眼睛顫動了幾下,突然一顆晶瑩的淚珠從眼角滑落。
    
      「這是她五年多來第二次落淚。」汪琳的母親說,第一次是在去年父親汪劉元去合肥申請強制執行時,不小心扭傷了手臂,汪琳聽說後,流下了一顆眼淚。
    
      汪琳是如何成為植物人的?她的命運經歷了怎樣的坎坷?事件還得從五年前的一場車禍說起。 記者 張火旺 文 圖
    
      悲劇:美麗女孩撞成重傷
    
      2002年,25歲的汪琳青春美麗,從武漢交通科技大學畢業。隨後進入安徽省公路工程建設監理有限責任公司當工程監理員,一晃三年的時間就過去了,每次回到太湖縣老家,她總是對父母說,她對自己的工作很滿意,等她成家後,就將父母親接到合肥一起生活,讓父母安度晚年。
    
      但不幸正悄悄降臨在這個善良的女孩身上。2005年1月15日下午1時許,汪琳與兩名同事乘坐公司的小型客車行駛至合肥市桃花店鐵路立交橋附近時,與長豐縣個體司機樊傳亮駕駛的貨車相撞,汪琳當場被撞成重傷。
    
      事故發生後,樊傳亮在向「120」、「122」報警後,不顧途經此處的出租車駕駛員李某的阻止,棄車逃逃往外地。4個月後,他在寧國市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被撞成重傷的汪琳送到合肥市某醫院搶救,一直處於深度昏迷狀態。據汪琳的父親汪劉元說,剛開始的幾天裏,汪琳所在的公司領導對汪琳受傷十分重視,公司派來同事照顧,同時支付了2萬多元醫療費。
    
    
    救治:誰來承擔傷者醫藥費?
    
      安徽省公路工程建設監理公司為汪琳支付的2萬多元醫藥費很快花完,汪劉元和老伴都是六十多歲的老人,以前完全靠汪劉元打短工以及與老伴擺水果攤維持生計和供養女兒汪琳上學,家裏無任何積蓄。
    
      由於樊傳亮在逃,汪劉元只得將救治女兒的希望寄托在公司身上。他告訴記者,「女兒是與同事一起去工地,應該屬於工傷,只希望公司能出錢將女兒搶救過來。」
    
      但公司表示也很困難,沒有再次支付醫療費。看到生命垂危的女兒,汪劉元四處借了5萬多元維持治療,汪琳的同事對汪琳的遭遇表示同情,大家捐款3萬多元。但這些錢又很快用完,汪琳的傷情仍不見好轉,醫生說,如果得不到及時有效治療,很可能進入植物人狀態。
    
      這可急壞了汪劉元,汪琳是獨生女,是老兩口活着的全部希望。他多次找到公司,請求單位再拿出些錢,讓汪琳儘快甦醒過來。「但公司總是推脫。」 汪劉元說,直到2005年5月,他到省政府上訪後,經過協調,不久,監理公司再次支付了10萬元的醫藥費,但前提是以後不得再找他們要錢。「為了救女兒的性命,我當時只得答應。」
    
      同年5月底,樊傳亮在寧國市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經交警部門認定,樊傳亮負這起事故的全部責任。這似乎讓無助的汪劉元看到了希望,但接下來的事實是,由於樊傳亮的車是黑車,沒有辦理保險,樊傳亮雖然表示願意賠償,但他沒有財產可供賠償。儘管接下來法院判決樊傳亮犯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並一次性賠償汪琳醫藥費6萬元,但這只是一張法律白條。
    
      求助:植物人女孩流淚了
    
      救治是經不起拖延的,汪琳最終成了植物人。儘管汪劉元老兩口無法接受這樣的事實,但這一結果卻是在短期內不可能改變的。只能寄希望於未來,而接下來的護理費用將會更多。
    
      想不出任何辦法的汪劉元只得再找監理公司,尋求幫助。但不僅沒得到一分錢不說,2007年底,監理公司突然告之汪劉元,早在2005年7月,監理公司就已經解除與汪琳的勞動關係,既然沒有了勞動關係,他們就不必要為汪琳支付任何費用。
    
      在諮詢了律師之後,2008年4月,汪劉元向安徽省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2008年8月,省仲裁委作出仲裁裁決:公路監理公司解除汪琳勞動關係的行為無效,雙方勞動關係仍然繼續;公路監理公司一次性補發汪琳2005年1月至2008年7月病假工資16360元,並自2008年8月份起以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為標準按月支付汪琳病假工資。
    
      公路監理公司對此仲裁不服,上訴至合肥市蜀山區人民法院。2008年11月6日,法院審理後維持勞動仲裁的決定。公路監理公司提起上訴,2009年2月26日,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做出終審判決,維持原判。
    
      官司雖然贏了,但公路監理公司對法院判決拒不執行,汪劉元申請法院強制執行,2009年11月,公路監理公司支付了汪琳2005年1月至2009年3月的病假工資。
    
      汪劉元在多次奔波在申請強制執行的路上時,不小心扭傷了手臂,當母親把這件事告訴汪琳,「女兒,你早一天醒過來吧,你爸爸年紀大了,不能再奔走下去了。」這時,沉睡了五年之久的植物人女孩突然流下了第一顆眼淚。
    
    維權:太湖縣擬組成律師團
    
      五年多的時間下來,汪劉元目前共為女兒治病花費40多萬元。他說,這麼多年他和老伴吃住在醫院,幾乎沒有上床睡過覺,他本人中風後患腦血栓,老伴患高血壓、心臟病。家中已是債台高築,房子也因無人管理而倒塌。
    
      7月16日,由於再也拿不出錢來支付醫藥費,汪琳被合肥市某醫院送到了太湖縣人民醫院。公路監理公司也未支付給汪琳2009年3月份以後的病假工資,目前,汪劉元第二次向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希望法院判決的病假工資,單位能夠按月支付,我一次次往合肥跑,不只是年紀大了精力跟不上,路費也承受不起。」汪劉元說。
    
      汪琳的悲慘遭遇引起了家鄉人的關注,不少網友在論壇上發貼為汪琳如何維權支招,同時祝福她能夠早日甦醒。太湖縣法律援助中心對此也非常重視,近日,召集多名律師商討案情,分析具體法律問題。該中心主任范效九接受記者採訪時稱,一旦在法律上找到新的突破口,該縣將組成律師團為汪琳維權。
    
      「但通過該案來看,有一點值得我們反思,那就是我國的社會救濟制度的滯後,像汪琳被撞成重傷的事故發生後,因為肇事司機無力賠償,而我們又沒有實施社會救濟,那麼汪琳的不幸遭遇就不是她一個人的悲哀。」范效九律師說。

責任編輯: 沈波  來源:市場星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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