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晚,新華社旗下《瞭望東方周刊》記者周范才採訪時,被廣西荔浦警方搜身拘傳。警方稱不清楚周身份。周告訴記者,事實上,他在當地已正面接觸過多名官員。
對警察闖入房間的具體時間,周范才表示只能大致記得,「9點半和10點之間」。當時,周范才正在廣西陽朔縣美瑞賓館一房間內,採訪荔浦「1·12」警民衝突事件的3名當事村民。之前,在荔浦採訪時,周范才發現曾被不明身份男子跟蹤,所以住在臨縣陽朔。
周范才回憶,包括荔浦縣公安局刑警大隊隊長廖建輝在內的數名警察,衝進房間後,控制了接受採訪的村民,並對他展開問話。
「我馬上表明記者身份,並出示了社裏開的採訪函。」周范才說,見對方仍不相信,他就給之前採訪過的荔浦縣委宣傳部副部長唐秀麗打電話,並讓警察與唐通話。
唐秀麗向本報記者證實,她當時告訴警察,證實周范才的身份。「可是光通電話,警察連我身份也不敢確認,就決定先把周記者帶回來,讓我們認認。」
唐秀麗稱,廖建輝等警員並不認識她,至於她為何不主動給當地政法委及公安局領導打電話,以證明周范才身份,唐沒有正面回答。
周范才認為,警方在故意刁難,報復自己。前幾日,周范才除了接觸荔浦縣委宣傳部外,還採訪過該縣政法委兩名副書記,「有人告訴我已被跟蹤,我在採訪現場也見過尾隨來的警車」。
交涉無果後,警察對周范才搜身,包括採訪筆記和投訴材料在內的隨身物品,都被警察搜走。警察還當場為其出具一張《拘傳證》,「他們隨身帶着這個,就把我名字填上,身份證號碼空着」。
10時45分,警員將周范才推上轎車。一個多小時後,周范才被拉到荔浦,當地宣傳部一位副部長守候多時,稱已為其安排好食宿,被周拒絕。周要求連夜送自己回陽朔。
周范才透露,被帶迴路上,一名警察告訴他,「我們跟你好幾天了」。
荔浦縣公安局局長雷貴聲證實周范才被拘傳一事,「這都是誤會」。雷貴聲否認當地報復記者。雷說,當時警方正佈控抓捕一名疑犯,遇到周范才在場,周開始不出示證件,後來拿出身份證,「為了調查案情,就拘傳了他」。
據周范才介紹,雷所稱犯罪嫌疑人,為該縣馬嶺鎮廣安村部分村民。4年前,縣政府在該村征地設立工業區。數個村民小組村民因政府無合法手續、補償過低抵制征地,引發與同意征地的村民小組間的矛盾。
該村村民稱,去年6月2日,荔浦縣政府將村里不同意征地的村民小組土地,確權給同意征地的小組,並組織警察強征土地。12月15日,該縣法院工作人員征地時,與村民發生肢體接觸。
據媒體報道,今年1月12日凌晨5時許,荔浦縣公安局警察在對該村12名曾暴力阻礙法院執行公務的犯罪嫌疑人執行拘傳,遭到部分村民圍毆,多名警員受傷,一輛警車被燒。警方擊傷5名襲警村民。「1·12」事件也被當地定性為「打砸燒暴力抗法」。
北京律師周澤認為,拘傳一般是對經傳喚無正當理由不到案接受訊問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強制措施,記者與犯罪嫌疑人在一起,並不構成拘傳的理由。特別是在已經作了解釋的情況下,警方核實其身份,並不太難,非要拘傳,顯然毫無理由。
19日深夜到20日凌晨,國內多名記者在博客和微博中爆料稱,新華社《瞭望東方周刊》記者周范才在廣西陽朔採訪時,被荔浦縣公安局強行帶走。在周范才出示了相關證件後,荔浦警方仍堅持現場手寫「拘傳證」,將周范才從陽朔帶到荔浦……事件引起了全國媒體同行的強烈關注。
昨日,廣西荔浦縣公安局局長雷貴生接受新快報記者採訪時說,這是誤會。他解釋說,當時是拘傳其他犯罪嫌疑人,記者在現場卻拿不出有效的身份證明,才請回去協助調查。昨日,周范才已安全返回北京。
19日晚11時左右,在一些個人博客、新浪微博和天涯論壇上,陸續爆出「《瞭望東方周刊》記者周范才被廣西荔浦縣公安局從陽朔一賓館強行帶走」的消息。
19日,在完成廣西荔浦「1·12警民衝突事件」的採訪後,記者周范才入住陽朔縣美瑞賓館,晚間10時許,多名警察進入賓館,以抓捕犯罪嫌疑人為名傳喚周范才。周范才拒絕後,被幾名警察強行帶走。爆料的記者和網友表示,相關情況隨後持續更新,請網友關注……
20日1時前後,有網友更新消息稱,周范才已聯繫上,警察強行將其從陽朔的賓館帶到荔浦,隨後被送往縣委宣傳部。警方發還周范才的手機和身份證,說沒事了。
據了解,《瞭望東方周刊》是由新華社主管,瞭望周刊社主辦,瞭望東方傳媒有限公司出品的一份大型時事政經類新聞周刊。2003年11月18日在上海創刊。
突然被抓,「輕鬆」被放,短短几個小時中究竟發生了什麼?記者昨日聯繫了《瞭望東方周刊》記者周范才。
周范才告訴記者,本周一和周二,他一直在廣西荔浦等地調查「1·12警民衝突事件」。19日晚9時左右,有幾個當地的村民表示要向他反映一些事件的情況,還有相關材料,於是他和村民相約見面。採訪進行了半個小時左右,七八名警察突然出現了,將在場的村民都帶走了,還要將他帶走,遭到了他的拒絕。
周范才說:「我當場就向警察出示了採訪介紹信,周一和周二,我一直在荔浦採訪,當地宣傳部的副部長也接受過我的採訪,知道我的身份。」但警察堅持要將他帶走,並拿出空白的拘傳證,要了周范才的身份證,現場填寫了拘傳證並讓周范才簽字,遭到了周范才的拒絕。
遭拒後,「警方拿出DV進行拍攝,將拘傳證念了,宣佈(我)正式被拘了」。同時,警方將周范才的錄音筆、手機、包等隨身攜帶物品收走,還對他進行了搜身。
隨後,周范才被警方從陽朔帶往荔浦,「上警車的時間是當晚10時45分,這是車上儀錶盤顯示的時間」。讓周范才沒有料到的是,他被警方帶到荔浦後,並沒有被送到公安局或派出所,而是被送到前兩日他多次出入採訪的荔浦縣政府大院的宣傳部。周范才問警察為何不去公安局,警方的回答是,拘到宣傳部來問話。
進了宣傳部後,幹警就走了,此前接受周范才採訪的當地宣傳部副部長「接待了」他,聲稱這是一個「誤會」,只是讓他來坐一坐,並表示可以「招待」 他在當地休息。當時已近20日零時。「住下來」的提議遭到了周范才的拒絕,在他的堅持下,宣傳部把他又從荔浦送回了陽朔——他被放了。回到陽朔,已經是 20日1時半了。昨日上午7時,周范才乘機飛回了北京。
究竟為何要「拘」記者?廣西荔浦縣公安局局長雷貴生接受新快報記者採訪時說,沒有抓,沒有拘,沒有拘傳證。雷局長強調說:「不可能對他(記者)出示拘傳證,拘傳的是其他犯罪嫌疑人,不是他。」
雷局長說,在拘傳犯罪嫌疑人,發現記者與犯罪嫌疑人在一起,當時記者拿不出任何證明身份的證件,沒有出示記者證,只有一張廣西區黨委出具的介紹信,所以就請記者回去協助調查。至於為何會被帶到宣傳部而不是公安局,雷局長解釋說,在將記者從陽朔帶到荔浦的途中,記者聯繫了其單位,廣西新華社又與他們取得了聯繫,如此一來就證明了記者的身份,所以才將其送到了宣傳部,這是一個誤會。雷局長還表示,隨時歡迎監督。
廣西荔浦縣縣委書記羅永東接受媒體採訪時也表示,由於公安部門在抓捕一名犯罪嫌疑人時,該記者正好與此人在一個房間,所以才一起帶走,完全是誤會。
記者深夜被拘的消息,在網上迅速傳開,引起了各界網友尤其是媒體同行的強烈關注。有網友號召關註記者的生存狀態,保障記者的採訪權和人身安全。
有媒體記者留言表示,照此發展下去,以後報社招聘深度報道記者,必須要看有無特種兵職業背景或優秀的反偵察能力。網友「吶喊」指出,現在連新華社的記者都敢隨便抓,其他媒體的記者可能都敢就地給槍斃了,這充分說明了他們無視法規、膽大妄為到了極點,說不定哪天都敢去北京。
著名評論員康國平戲稱,荔浦除了芋頭,還有抓捕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