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西班牙法庭以 「群體滅絕」 罪名起訴中共前總書記江澤民等五人後,阿根廷法庭也在當地時間星期四(12月17日)裁定,針對江氏集團迫害中國法輪功學員的罪行,正式以 「群體滅絕罪」 和 「酷刑罪」 兩項罪名對江澤民、羅干二人啟動刑事訴訟程序,並下令在阿根廷境內與國際上全面逮捕二人。
阿根廷聯邦法院引用 「普遍管轄原則」 及 「引渡受審」 作法,下令逮捕還在中國對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迫害的江澤民與羅干。
這起訴訟案件歷經四年的審理,過程中中共也用盡各種手段試圖干擾法院及原告律師,但都未能得逞。阿根廷聯邦法院法官拉瑪希德(Octavio Araoz de Lamadrid)最後做出逮捕江、羅二人的裁決。
位於首都布宜諾斯艾利斯的阿根廷法院。(GETTY IMAG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