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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族人 你們上當了!/ 新疆

—果真有如此這般的特殊政策嗎?

文/唯色 來源:RFA自由亞洲藏語專題節目
    
     前些時日,因為在廣東韶關一家工廠發生數千漢人工人毆打數百維吾爾工人的血案,網絡上充滿對維吾爾人極其兇猛的語言暴力,如同去年三月西藏事件之後,從官方到民間充斥着對藏人極其兇猛的語言暴力,而當時已經在議論被稱為「三少一寬」或「兩少一寬」的特殊政策,此時針對漢維衝突,更是歸因於「三少一寬」或「兩少一寬」惹的禍。那麼,此乃怎樣的特殊政策呢?依據網絡提供的信息,讓我們做個簡單的了解。
  
       
    所謂「三少一寬」,據稱於1980年制訂,乃胡耀邦少數民族政策的重要組成部分,即少數民族犯罪,要堅持「少抓、少捕、少判」的方針,在量刑時要「儘量從寬」。所謂「兩少一寬」,據查是《中發〔1984〕第5號文件》規定的,原文為「對少數民族中的犯罪分子要堅持『少殺少捕』,在處理上一般要從寬。」相隔四年,「兩少一寬」比「三少一寬」更為精練,但因源自「三少一寬」,再加上其他大膽政策與出格言論,胡耀邦被稱為「胡亂邦」。
    
    網絡上一片叫屈之聲,稱這兩個政策嚴重違憲,因為憲法規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聽上去頗有道理,換位思考的話,憑什麼在同等犯罪的情況下,少數民族就享有特權,而漢人就要受到更嚴重的懲罰?因此,漢人對此耿耿於懷,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然而,歷年來,是的,就藏地而言,這半個世紀以來,有無執行這兩個特殊政策的案例呢?遠的如1950年代-1970年代,尚未制定什麼「三少一寬」或「兩少一寬」,除了像內地那樣嚴懲各種「反革命分子」,對藏人更多一種罪行即「叛亂分子」的懲罰。不計其數的藏人因「叛亂分子」的指控而人頭落地。據《西藏自治區重要文件選編》記載,1980年西藏自治區召開「落實政策會議」,會議紀要中的數字是:「據粗略統計,在各種冤假錯案中被觸及、牽連的人,全區有十幾萬,約佔總人口的百分之十以上。」這一數字顯然十分驚人。而真實的數字,遠比在黨的會議上公佈的數字更多。
    
    我曾經採訪過西藏造反派的首領,他是一位漢人。就1969年,藏人因所謂「再叛」而被法院判決槍斃,之後被認為殺錯,予以平反,並補償家人「安慰費」,他說:「藏族人太老實了,槍斃他們的時候說『突幾切』,給他們200元的時候也說『突幾切』,給他們800元的時候還是說『突幾切』,這些藏族人實在是可憐啊。」一位歷經「紅色恐怖」 的藏人則說:「這麼多的血案,讓我們藏人寒透了心。1987年和1989年的所謂『騷亂』,其實跟這些傷害有關。」
    
    至於近些年的藏地,在有了「三少一寬」或「兩少一寬」之後,有沒有獲此赦免呢?阿旺桑珍,一位尼姑,1990年因在帕廓街頭喊口號,年僅12歲就被捕,成為西藏年齡最小的女政治犯,坐牢長達11年。卓瑪加,一位作家,2005年因寫作評述西藏歷史與現實的書稿而被捕,以「煽動和顛覆國家罪」判刑十年半。十世班禪喇嘛的轉世靈童,只因他是由尊者達賴喇嘛認證,從6歲起,就被監禁在無人知道的地方已長達14年。而去年迄今,在多衛康藏地,藏人所蒙受的巨大災難舉世皆知,更是對那 「三少一寬」或「兩少一寬」的巨大諷刺!只是謊言千遍竟成真理,果然矇騙了無數不明真相的漢族群眾,身為是否享有特權的少數民族,務必應該澄清事實。
    
    2009-6-30,北京

阿波羅網註:相信對於維吾爾人偷東西,當局會枉法漠視。要抗議,就要重判。見:1、新疆75後最全面分析 為何漢維民族矛盾冰凍三尺 [2009-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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