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發:控告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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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告人:張金雷,男,62歲,現住:河北邯鄲市峰峰礦區界城鎮黃沙礦社區。
被控告人:邯鄲市公安局
被控告人:峰峰礦區公安局
控告事項:請有關部門依法追究上述兩公安局相關責任人員的法律責任。
控告理由:
我的兒子張吉武烈士,生前服役於蘭州軍區蘭空現93987部隊,1993年8月13日在部隊奉命到邯鄲峰峰礦區執行軍務(緝拿所在部隊逃兵),於同月的18日晚上在峰峰礦區界城鎮黃沙礦社區被殺害,我次日早上發現後並保護了現場,火速向峰峰公安局報案其竟然說不屬於他們管轄範圍,與我們相壤的磁縣公安局也是如此答覆,只好向邯鄲市公安局報案,市局雖然來人出了現場,卻遲遲不來人偵破此命案,致使受害者家屬天天到邯請求偵破此案,死者所在部隊也多次來人與市公安局的領導交涉此案的偵破問題,並多次和市局領導在飯店請客吃飯,還向部隊索要辦案經費,部隊在答應市公安局索要偵破經費的要求後才開始偵破此案,那時已經離案發時間相隔三個多月了,來到這裏偵破此案的幹警在提供線索的情況下也沒有認真備案,有的線索根本就連查都沒查,幾個幹警工作不到十天,就以現場處理的不好和時間過長為由就一走了之了,從此,市局裏的人和峰峰礦區公安局的人誰也沒有再過問此事。就這樣轟動一市兩縣的殺害現役軍人的命案,被邯鄲市公安局及峰峰礦區公安局的亂作為及不作為的行為致使兇手至今還逍遙法外。
我為了早點讓兇手被捉拿歸案,我到處走訪消息,給我市公安局提供有價值的線索,可我市公安局是不理不問,乾脆就置之不理!1998年我市公安局接到安徽省六安市公安部門發來的傳真,告知有一勞改犯為了減刑交代同黨殺了軍人,我市公安局竟無人問竟、無人去查、更無人負責,經我上訪,在我市政法委和市人大的督促下,市公安局才答應去查,辦理此案的警官要審卷時才發現我兒子的命案卷宗早已丟失(試問命案卷宗丟失該負什麼責任,該誰負責),2001年所在部隊來人也已查證此事,但結果還是不了了之。由此可見,我兒這宗命案至今不能偵破,原因是公安局玩忽職守、嚴重違反法律,視百姓的性命為兒戲所致。
尊敬的領導試問聽說過上述的駭人聽聞事情嗎?但這事偏偏就發生在我們僅距離首都北京四、五百公里的邯鄲了! 邯鄲市公安局和峰峰礦區公安局的亂作為及不作為的行為,引起了邯鄲350萬人口極大的憤慨,邯鄲市公安局是您的下屬單位,我知道我國正在創辦和諧社會,邯鄲市公安局和峰峰礦區公安局的亂作為及不作為的行為能構築成和諧社會嗎?那我們又怎樣能夠落實胡總書記的決策和構建和諧社會的偉大構想呢?我不願意為我的家鄉抹黑,更不願意看到我們這的公安局這樣違法亂紀,在工作上亂作為和不作為!望領導您能幫我討個說法,我代表全家老小及關注這起命案的人感謝您!並衷心的感謝您!
此致
控告人:張金雷
2009年2月23日
控告人:張金雷,男,62歲,現住:河北邯鄲市峰峰礦區界城鎮黃沙礦社區。
被控告人:邯鄲市公安局
被控告人:峰峰礦區公安局
控告事項:請有關部門依法追究上述兩公安局相關責任人員的法律責任。
控告理由:
我的兒子張吉武烈士,生前服役於蘭州軍區蘭空現93987部隊,1993年8月13日在部隊奉命到邯鄲峰峰礦區執行軍務(緝拿所在部隊逃兵),於同月的18日晚上在峰峰礦區界城鎮黃沙礦社區被殺害,我次日早上發現後並保護了現場,火速向峰峰公安局報案其竟然說不屬於他們管轄範圍,與我們相壤的磁縣公安局也是如此答覆,只好向邯鄲市公安局報案,市局雖然來人出了現場,卻遲遲不來人偵破此命案,致使受害者家屬天天到邯請求偵破此案,死者所在部隊也多次來人與市公安局的領導交涉此案的偵破問題,並多次和市局領導在飯店請客吃飯,還向部隊索要辦案經費,部隊在答應市公安局索要偵破經費的要求後才開始偵破此案,那時已經離案發時間相隔三個多月了,來到這裏偵破此案的幹警在提供線索的情況下也沒有認真備案,有的線索根本就連查都沒查,幾個幹警工作不到十天,就以現場處理的不好和時間過長為由就一走了之了,從此,市局裏的人和峰峰礦區公安局的人誰也沒有再過問此事。就這樣轟動一市兩縣的殺害現役軍人的命案,被邯鄲市公安局及峰峰礦區公安局的亂作為及不作為的行為致使兇手至今還逍遙法外。
我為了早點讓兇手被捉拿歸案,我到處走訪消息,給我市公安局提供有價值的線索,可我市公安局是不理不問,乾脆就置之不理!1998年我市公安局接到安徽省六安市公安部門發來的傳真,告知有一勞改犯為了減刑交代同黨殺了軍人,我市公安局竟無人問竟、無人去查、更無人負責,經我上訪,在我市政法委和市人大的督促下,市公安局才答應去查,辦理此案的警官要審卷時才發現我兒子的命案卷宗早已丟失(試問命案卷宗丟失該負什麼責任,該誰負責),2001年所在部隊來人也已查證此事,但結果還是不了了之。由此可見,我兒這宗命案至今不能偵破,原因是公安局玩忽職守、嚴重違反法律,視百姓的性命為兒戲所致。
尊敬的領導試問聽說過上述的駭人聽聞事情嗎?但這事偏偏就發生在我們僅距離首都北京四、五百公里的邯鄲了! 邯鄲市公安局和峰峰礦區公安局的亂作為及不作為的行為,引起了邯鄲350萬人口極大的憤慨,邯鄲市公安局是您的下屬單位,我知道我國正在創辦和諧社會,邯鄲市公安局和峰峰礦區公安局的亂作為及不作為的行為能構築成和諧社會嗎?那我們又怎樣能夠落實胡總書記的決策和構建和諧社會的偉大構想呢?我不願意為我的家鄉抹黑,更不願意看到我們這的公安局這樣違法亂紀,在工作上亂作為和不作為!望領導您能幫我討個說法,我代表全家老小及關注這起命案的人感謝您!並衷心的感謝您!
此致
控告人:張金雷
2009年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