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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對港澳記者採訪向來敏感,去年本港記者在北京採訪京奧新聞時曾被公安帶走。 資料圖片
港澳辦6日公佈的10條港澳記者到內地採訪規定,包括要求非常駐內地的記者,每次北上採訪前,都要先向中聯辦申請,申請時須出示受訪單位和個人同意受訪的文件,記者出發前,要再到中聯辦領取採訪證。要提供受訪者同意文件和領採訪證,都是新增程序。
記協:漠視採訪需要
香港電子傳媒6日引述不具名的港澳辦官員表示,新安排主要是延續奧運時協助記者方便採訪及核實身份,不存在審批問題或向記者設限。不過,記者如沒申請就進行採訪,特別是採訪突發新聞時是否違法?港澳辦無正面回應,只說要視乎法律的解釋。中聯辦主任高祀仁昨出席一個公開活動時,沒回應記者有關新採訪規定的提問。
香港記協主席譚志強批評新措施較奧運時安排是倒退,每次北上都要申請採訪證,漠視傳媒爭分奪秒採訪突發新聞的需要。他不點名指壹傳媒旗下的報刊、雜誌從未獲准正式到內地採訪,新規定有歧視個別傳媒成份。事實上,手持奧運官方採訪證的《蘋果》記者蔡元貴去年7月到北京採訪奧運新聞,一度被當局引用《國家安全法》拒入境並沒收回鄉證。
香港新聞行政人員協會主席楊健興表示,要留意中聯辦審批採訪證時,會否收緊批證的要求。時事評論員劉銳紹指出,今年是中國的政治敏感年,3月是達賴喇嘛出走50周年、5月是五四運動90周年、6月是六四事件20周年、7月是法輪功學員包圍中南海10周年、10月是建政60周年。他指新措施反映官方擔心今年的輿論會失控,令民間有更大的反彈。
採訪審批權交中聯辦
劉銳紹表示,新的採訪10條,與六四後頒佈的「採訪七條」本質上沒有分別,與民間、國際社會要求開放的氣候大相逕庭,「係就係取消(原來規定)唔畀電話採訪、要15日前申請,只不過因為呢兩樣根本運作唔到。」他慨嘆,內地政府在去年四川大地震時,給予中外傳媒採訪自由、展現開放一面,其實只想藉助傳媒爭取國際社會同情中國,但遇到政治敏感議題,官方又回復20年前封閉的舊思維。
國際記者聯會(中國及香港)代表胡麗雲表示,早已聯同多個團體要求內地取消對境外記者採訪的任何限制,港澳辦推出的措施,是無視各團體的訴求。她並對內地將港澳記者採訪的審批權交予中聯辦表示擔憂,認為這比京奧前的規定更差。
北京奧運期間,港澳記者曾經享有過較寬鬆的採訪空間,06年12月港澳辦曾公佈《北京奧運會及其籌備期間港澳記者在內地採訪辦法》,容許港澳記者只需徵得受訪者同意就可到內地採訪,毋須通報官方。不過,當時仍發生持採訪證的記者,採訪拍攝售賣門票溷亂情況時遭公安毆打等不愉快事件。
歷來港澳記者往內地採訪限制
1989年至2006年規定:先向新華社港澳分社(97年後為中聯辦)申請,經同意後才可往內地,再向全國新聞工作者協會申領採訪證
2007年至2008年規定:只要取得被採訪單位或個人的同意,毋須經中聯辦批准
09年2月6日起規定:須向中聯辦領取由全國新聞工作者協會發出的採訪證,並徵得被採訪單位或個人同意;採訪時應攜帶並出示採訪證
台灣外國記者同樣受限
奧運過後,大陸當局對所有外來記者採訪限制一律歸位,前往採訪必須預先得到受訪者同意才可提出入境申請。有西方記者表示,會在取得批准後,各師各法避開官方監控採訪所需。
台灣傳媒因為兩岸關係改善而帶來少許方便,去年底派駐北京、上海由本來最長一個月延長到三個月。不過,按個別事件前往採訪的記者,除入境必須的台胞證之外,還要預先得到被訪者同意,並向相關省市的台辦申請採訪證;外國記者要先取得簽證入境,規定也類似,包括要提供受採訪機構的邀請函件。
一位經常到大陸採訪的美籍通訊社記者說,為了獲得中方批證,一般都先列出一些不太敏感的題目和對象,「到入境後,有空檔時再作官方沒批的採訪,這才是報道的重點。」
假扮內地人突破新聞封鎖
九十年代初,一名專責採訪內地新聞的香港記者故意「遵守」內地剛頒佈的「採訪七條」規定,提前15天向新華社香港分社申請採訪「六四」周年紀念,挑戰內地的底線。當局當然沒批出甚麽採訪證,但那年的6月4日,他還是有辦法到天安門廣場暗中採訪,「咁梗係要自己承擔風險啦!」
採訪證靠不住
過去多年來,內地頒佈了多次港澳記者北上採訪的規限,但即使香港記者依足手續取得採訪證件,當局仍會按照當前的政治氣候、新聞的敏感程度,隨時隨地施加限制。另一名曾駐京的香港記者憶述,他雖然已取得由中華全國新聞工作者協會發出的港澳記者採訪證,但當要採訪如煤礦意外等突發新聞,還是會被當地官員阻止到意外現場或醫院接觸傷者,有證跟無證,其實分別不大。
碰到敏感的政治新聞,關卡更是倍增。05年,中共前總書記趙紫陽逝世,香港記者到其故居富強胡同採訪,胡同四周都是便衣公安、國安人員。採訪證靠不住,反而花點心思假扮內地人、苦練內地人的普通話口音,更容易突破新聞封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