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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首次被判婚內強姦罪的丈夫自殺身亡

韓國首次被判婚內強姦罪的丈夫自殺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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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鮮日報記者 權慶勛 (2009.01.21 14:45)-->
-->韓國國內首次被判犯有婚內強姦罪而受到判決的丈夫被發現自殺身亡。20日下午2時30分許,外出回來的母親李某和外甥張某發現林某在位於釜山市南區牛岩2洞的家中走廊里用電線上吊自盡,於是向警方報了案。
 
警方稱,家人在陳述時說,林某被判有罪後,感到很難過,說自己很冤,並且在母親李某外出前曾有過一次試圖自殺,但被制止。因此警方認為,林某可能由於對自己的刑事處罰結果感到悲觀,所以自己了斷了生命。
 
本月16日,林某被判處2年零6個月有期徒刑,緩期3年執行。原因是,林某的菲律賓籍妻子以來例假為由拒絕林某的性要求後,林某以用兇器威脅的手段強行與其發生性關係,因此被起訴。

韓國法院首次判婚內強姦罪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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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鮮日報記者 權慶勛 (2009.01.17 11:22)-->
-->韓國首次出現夫妻間的性行為也存在犯強姦罪的判決。釜山地方法院刑事五部16日對因涉嫌違背妻子的意願強行發生性關係而被拘留的林某判有期徒刑2年零6個月,緩期三年執行。林某於2006年8月通過婚介公司娶了菲律賓籍妻子。林某涉嫌於去年8月在妻子以來例假為由拒絕林某的性行為要求後,用兇器逼迫妻子強行發生性關係而被起訴。

法院稱:「《刑法》中沒有依據顯示作為強姦罪對象的『婦女』範疇里不包含『婚姻中的婦女』。法律想通過強姦罪來保護的對象並不是女性的貞操,而是對性的自我決定權。而妻子也擁有這種權利。」

法院還稱:「即使夫妻間也是,如果通過暴力和脅迫手段強行發生性關係,與普通的強姦罪沒有什麼區別。像這樣在家庭內發生的不為人知的夫妻間的性暴力使妻子淪為性工具或性奴隸,從而侵犯了妻子追求幸福的權利和人格自由及尊嚴,因此,如果不以法律來進行管制,這種現象只能反覆發生。」

責任編輯: 王篤若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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