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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學歸國碩士的悲劇人生

 一名留學歸國的碩士,懷有一個美妙的夢想:家裏的妻子寬容大度,外面的「偏房」生個二胎,三人和平共處過日子。他的荒唐婚姻觀受到世人的譴責,他的重婚行為受到法律懲處。他落得兩手空空的結局頗有警示意義:那些懷有非分之想的人,別觸犯法律和道德的底線,還是自重為好。

  妻子驚詫

  丈夫和別人生了孩子

  張家的一切都亂了。結婚9年,生活本來平靜如水,直到2007年夏天,張太太偶然中發現張先生正領着一個陌生的小男孩在中街吃肯德基,並費勁地教小孩叫他爸爸為止。不用做什麼DNA檢測了,那小男孩跟張先生活生生一個模子扣出來的。

  張太太不幹了,帶着8歲的女兒回了娘家。不久,最後通牒下來了:要麼承認錯誤,回歸家庭,永不叛逃;要麼別再回來,上繳財產,一拍兩散。張先生兩樣都不選擇,他覺得自己委屈得很。

  張先生四十歲了,太太比他小一歲。戀愛時的激情早已磨滅,現在他已經不愛她了。他甚至以為,她作為一個賢妻良母,一個疲憊的、漸漸衰老的、不再年輕、也不再美麗、毫不惹人注目的女人,應當出於公平心對他寬大一些。結果卻完全相反。

  張先生有着顯赫的外衣:留美雙料碩士,歸國人才,某領域的專家。但他總覺不足:膝下只有一個女兒,要是兒女雙全該多好啊。為了能達到這個目的,他沒少跟妻子商量,再生一個孩子。但太太認為,自己對孩子的愛是不可切割的,如果有了第二個孩子,那就不能全心全意地愛女兒了。更何況怎麼可以挑戰國家計劃生育政策呢?幾個回合下來,分歧越來越大,最後張太太怒了:「我不是生育機器!工作這麼忙,哪有時間再帶一個孩子!再說再懷上女兒怎麼辦!」


       丈夫美夢

  一妻一妾有何不可

  張先生無言以對。鬱悶之下,他開始偷偷出沒於風月場所。一天,在一個「小姐」的地盤,他發現自己的一個老朋友正抱着一個小孩竊竊私語。上前一招呼才知道,這小孩是老朋友的私生子。「你不是要生兒子嗎,好辦!找個『小姐』,塞點錢,讓她給你生唄!」張先生頓時覺得豁然開朗。2005年,他物色到了一個來自安徽的「小姐」,才20歲,三下五除二就生了一個小男孩。張先生那個樂啊,抑制不住激動,這個秘密窩藏在心裏,憋得他面紅耳赤,最後他決定先小範圍炫耀一下,就帶着孩子出席各種張太太不在場的應酬。一傳十十傳百,張先生婚外喜得貴子的事整個朋友圈子都知道了,只有張太太還被蒙在鼓裏。

  「即使她知道了也沒關係,她還能把我怎麼樣,我兒子都生了。她也不至於跟我離婚,畢竟女兒都這麼大了。她大概也只能忍氣吞聲吧。」張先生心裏有個如意小算盤。但他忘記了,張太太並非尋常女子,也是個具有高學歷背景的職業女性。豈能容忍這樣的欺瞞和侮辱?兩人本來應是齊肩比高的棟樑,張太太豈能讓自己化為藤蔓灌木,從此仰人鼻息?別的女人可能默許,但那決不是張太太的選擇。

  離婚協議一到手,張先生就慌了。雖然已經沒有感情,但他也不想失去這樣一個出身、學歷、人品、工作俱佳的妻子。「我兒子他媽只不過是個農村女子而已,怎麼能跟我女兒她媽相提並論?要是為了一個農村女子而放棄這麼優秀的老婆,我多跌份兒啊!」抱着這樣的心態,張先生開始做妻子的工作:「你倆有主有次,你尊她卑,她無論什麼時候也不能跟你搶位置,我們仨就這麼過有什麼不好?」張太太目瞪口呆,完全不能相信這樣無恥無知的話竟然能從丈夫嘴裏說出來。

  張太太受不了這樣的侮辱,執意要離婚。張先生竟搬出了荒唐的理論根據:「一代國學大師辜鴻銘都主張男人要娶小老婆,認為這是社會穩定的基礎。他說男人是茶壺,女人是茶杯,一個茶壺肯定要配幾個茶杯……」

  張太太滿腹委屈,一想起張先生的行徑就犯噁心。她請來律師,執意要跟這個不可理喻的人離婚。張先生又有了新的對手。他徑直找到張太太的律師,要坐下「談一談」,他問律師怎麼可以支持張太太這麼「感性壓過理性的人」,問律師知不知道「一夫多妻制的歷史淵源與其存在的合理性」。而當律師為他一一擺法條講道理時,他就一聲不吭,等律師講完了,他又把自己的一套歪理端出來說道:「我都答應了不動搖她大老婆的位置,她還想怎麼樣?事情已經發生了,想讓我不承認我兒子,沒門!我就要這麼過!」

       重婚犯罪

  妻子離婚「偏房」反目

  是可忍孰不可忍。張太太終於將張先生告上法庭,要求離婚,並要求巨額經濟賠償。張先生並不緊張。「外遇?證據呢?沒有證據瞎咧咧,這女人一定是瘋了。」

  張太太開始搜羅張先生出軌的證據。那邊張先生後院起火,安徽小女子以重婚罪也將張先生告上法庭,同樣也要求巨額賠償。這又是怎麼回事呢?

  原來,當時張先生聞聽安徽女子懷孕之後,非常欣喜,當場表示,如果生的是男孩,他立即離婚,娶她為妻。為了表決心表態度,張先生還親筆寫下保證。而當孩子出生之後,張先生卻再也不提這個茬,只給孩子花錢,對孩子媽媽的生活不聞不問。一轉眼孩子已經一歲了,張先生還沒有離婚的意思。這下安徽女子可急眼了。她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法院追究張先生的刑事責任,並賠償經濟損失5萬元。

  在法庭上,安徽女子出示了張先生親筆寫的保證書以及數名證人證言。

  證人A作證說:「張某和那女子自從2005年至今,一直居住在我家對門,兩人以夫妻相稱。孩子叫張某『爸爸』。張某經常不回家,那女子說張某時常出差,我們並不知道她與張某實際上並未結婚。」

  證人B是帶孩子的保姆,證人C是物業公司,證明安徽女子所住的房子為張某出面承租。

  張先生並不害怕,他憤然反駁道,自己與安徽女子只是同居關係,並沒有重婚的事實,並且提出反訴意見,要求法院追究對方誣告陷害的刑事責任。

  然而,一段視聽資料的出現打破了張先生的詭辯。那是一段張先生帶着兒子參加同學婚禮的錄像,錄像中張先生開心地笑着,跟別人眉飛色舞地介紹自己兒子的來歷,還鼓動別人也如法炮製。這下輪到張先生目瞪口呆了。

  法院對雙方的書證、人證進行核實,採信了能確認的部分證據。法院依法以重婚罪判處被告人張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並駁回了張某的反訴請求。同時,女方要求5萬元的賠償因無法提供證據,法院不予支持。

  那邊張太太的離婚案也獲勝訴。法院判決張先生與張太太離婚,女兒歸張太太撫養,張先生每月要交撫養費。小女兒眼淚汪汪地看着爸爸,委屈地問:「爸爸,你為什麼不要我們了?為什麼你喜歡弟弟不喜歡我?」張先生無言以對。

  那個安徽女子也跟他攤了牌,說一個安徽老鄉不嫌棄她的過去,願意娶她,她決定帶着孩子跟那個老鄉一起回安徽了。張先生氣急敗壞,卻已經無力挽回,成了孤家寡人。

責任編輯: 雨荷  來源:瀋陽日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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