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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錢葬母貧兒含淚「水葬」 涉嫌侮辱屍體被刑拘

—「水葬」母親令人心酸 怎能讓貧窮成為一種罪?

      據《海峽都市報》報道 安徽外來工王某的母親猝死福建南安一出租房內,因無錢葬母,他含淚將遺體裝在麻袋裏,沉屍「水葬」。26日,28歲的王某因涉嫌侮辱屍體罪被刑拘。

      18日,有人在河邊發現一個麻袋,解開一看,發現裏面裝着一具老年女屍。26日,警方根據線索找到王某。一聽民警詢問相關情況,他脫口而出:我把母親扔到河裏了。
    
      據王某交代,母親身體不好,而且精神有問題。2006年,他將母親帶到福建南安,邊打工邊照顧母親。今年11月3日,母親突然去世,讓他手足無措,他手上連1000塊錢都沒有,不知道如何安葬母親。「沒錢葬就葬到水裏吧。」王某說,當晚,他和一名當地人葉某將屍體裝在麻袋中拋到河中。
    
      警方稱,經多方調查,王某所說屬實。隨後,因涉嫌侮辱屍體罪,王某和葉某被刑拘。
    
      - 對話
    
      「我站在岸邊大哭」
    
      記者:為什麼要把自己母親的遺體沉入水中?
    
      王某:我實在沒錢火化她。我想,把她沉到水裏,也算「水葬」了。
    
      記者:你每個月收入多少?
    
      王某:我在工廠打工,每個月掙的錢只有四五百塊,只夠養活我們母子。母親有老年痴呆症,而且經常犯病。
    
      記者:「水葬」時,你的心安嗎?
    
      王某:我覺得自己是個不孝子,我不但不能讓她過好日子,連她去世後都沒法葬她。把她拋棄前,我對着麻袋磕了幾個頭。母親被水沖走後,我站在岸邊又大哭了一場。

「水葬」母親令人心酸 怎能讓貧窮成為一種罪?

      兩個麻袋套着一具女屍,袋子裏裝着3塊石頭。福建南安市碼頭鎮大庭村黑石潭,這具女屍大白天驚現河岸邊。南安市公安局艱苦排查9天後,疑案真相大白 ———28歲的安徽外來工王小喜(化名)的66歲母親猝死出租房中,拮据不堪的他,含淚將遺體裝在麻袋裏,沉屍「水葬」。王小喜隨即以涉嫌侮辱屍體被刑拘。(11月29日《海峽都市報》)

      看到這樣的新聞,真的很心酸。最低也要1000元的火化費,對王小喜這樣月工資只有四五百,且需要長期照顧病母的農民工而言,實在是不能承受之重。而當地民政部門「葬不起親人,可向民政部門申請」這樣的表態,在「無此專項基金」的事實面前,恐怕更像是一種事後的「隨便說說」。何況,王小喜還得擔心消息傳出後,自己會不會被趕出那租來的房子?身在異鄉,他又該上哪裏去安放母親的骨灰?
    
      需要收費的喪葬,王小喜「消費」不起,他只有讓不收費的河水,幫助安葬自己的母親,但其中的孝心應該一樣。就算這樣的安葬方式,與「公序良俗」相悖,可這其中的問題卻需要深思。那位老嫗,她不僅是王小喜的母親,她更是國家的公民,我們的喪葬制度應該有相應的考慮。
    
      如果王小喜真是有罪的,那也不是什麼侮辱屍體罪,因為身為人子的他,決不會有侮辱生身之母屍體的犯罪動機,怎麼能等同於「公然損壞、焚燒或猥褻屍體」的侮辱屍體罪呢?倘若王小喜真被判刑了,他的真實罪名也許只有一個,那就是貧窮。可是,我們又怎能讓貧窮成為一種罪?

責任編輯: 王和  來源:新京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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