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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高院副院長腐敗被撤 對未成年少女特有興趣

全國人大常委會28日決定,撤銷黃松有的最高法院副院長等職務,撤銷朱志剛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等職。據悉,兩人均涉嫌貪污,其中,黃松有涉及廣東省的一宗金額高達四億元人民幣的腐敗案,他也成為中國司法系統六十年來因貪落馬的最高級官員。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黃松有。(資料圖片) 


  北京《財經》雜誌引述知情人士透露,黃松有主要涉及三大問題,即以權謀私、嚴重經濟問題和生活腐化。擁有法學博士學位的他被視為學者型法官,但在司法界的口碑不甚好,業內人士曾多指其「性貪」,《星島日報》消息稱,黃松有「對未成年少女特別有興趣。」

  五十一歲的黃松有,出生於廣東汕頭農民家庭,大學畢業後進入廣東省高級法院,1997年調任湛江市中級法院院長,1999年進京,獲廣東老鄉、時任最高法院院長肖揚賞識,任最高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民事庭庭長,2002年底升任最高法院副院長、二級大法官。

  據悉,黃松有10月15日在辦公室被中紀委調查人員帶走,隨後被「雙規」(在規定時間、地點交代問題)。有消息說,黃松有主管的部門,至少有四名高級官員,被勒令不得離開北京,隨時協助調查。北京法律專家表示,黃松有是1949年以來,司法系統中被捕的最高官員。

  黃松有在最高法院主管民事案件、及判決後的強制執行等事務,包括商業糾紛案的後續處理,他被懷疑涉及廣東高級法院原執行局局長楊賢才的貪污案。

  楊賢才被指任廣東高院執行局長時,涉嫌利用職權,幫助北京一家公司,在拍賣中以低價購得爛尾樓「中誠廣場」,該公司立即高價轉手賣給第三方,獲利高達四億多元。

  楊賢才今年6月被中紀委「雙規」,有消息透露,楊賢才供出在辦理上述拍賣案時,曾收到來自最高法院的指示,發出指示的便是楊的同鄉及舊同事黃松有。

  全國人大常委會28日還決定,接受朱志剛辭去全國人大常委、財經委副主任委員職務,並免去其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委主任職務。人大新聞局局長闞珂說,朱志剛因涉嫌嚴重違法違紀,正在接受調查。

責任編輯: 王篤若  來源:財經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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