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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警方用御用喉舌為殺楊佳造輿論

—楊佳案的李玫瑾沒有公信力,應該避嫌

    7月23日,關於楊佳殺警案,上海市官府的機關報《新民晚報》之《新民周刊》發表其記者與犯罪心理學家李玫瑾女士的訪談《做出犯罪行為不一定需要巨大的冤屈》,並且大肆散佈於網路,進一步加劇了對楊佳先生的構陷。對此,我們由衷地讚嘆上海人搗漿糊的技巧,讀後感受如下:
    
    1,《新民晚報》之《新民周刊》屬於上海市官府經營,必然代表上海市官府特別是上海老警察的立場,不是中立客觀的專業媒體。這是繼7月7日《新民晚報》發佈所謂《上海警方披露閘北襲警案詳情》之後,又一次歪曲事實,侵犯人權。至今,上海官府無法而且不敢解釋他們的老警察為何在星期一上午處於集體昏睡狀態?他們如何狂歡於七一前夕?只好進一步抹黑楊佳。   
    

楊佳案的李玫瑾沒有公信力,應該避嫌/草蝦

    
    2,李玫瑾女士自己就是上海人,偏袒或否認上海警察的普遍腐化墮落,歧視中國公民楊佳。她絲毫沒有認為楊佳應該是受到上海官府歡迎的遊客,而是發展了上海官府對楊佳的歧視性稱謂「外地無業人員」,作了進一步的歧視性的臆斷:「楊佳和人發生爭執是必然的,這是由其人格決定的...我認為楊佳有偏執人格問題,這表現在為小事糾纏不休、不體諒別人、自私。...楊佳的自尊中隱藏着危機,甚至是自卑,生活窘迫,沒有體面的工作,敏感,暴躁...嚴重的心理障礙就是導致自殺或者殺人...這些人屬於犯罪是必然的...楊佳是一個缺乏思考的人,有認識障礙...」
    
    3,李玫瑾女士是公安部所屬的中國人民公安大學的教授、三級警監[相當於上校],代表警方和公安部的立場。現在,上海人除了壟斷了中國大陸的暴力機關的魁首席位[政法委書記周永康、公安部長孟建柱、最高檢察長曹建明、均為上海人,最高法院院長王勝俊是上海外圍的安徽人、且曾五年擔任周永康的秘書長],還要壟斷刑事案件的話語權,所以李玫瑾女士狂妄的說:「專政機關應該有其形象和尊嚴,中國的警察是威懾力不夠...攔下人查自行車?這是法律賦予的權力!...公民應該無條件配合...警察的威嚴不容侵犯...」
    
    4,李玫瑾女士作為一個享受納稅人供養的學術官僚,無視中國官府違背了現代國際公法淵源之一的《世界人權宣言》的宗旨「鑑於對人權的無視和侮蔑已發展為野蠻暴行...鑑於為使人類不致迫不得已鋌而走險對暴政和壓迫進行反抗...」,而把中國大陸的暴力執法導致治安環境惡化的責任嫁禍給全民,斷言「 缺乏對規則的敬畏是我們全民意識的問題、犯罪的人都是沒有敬畏之心的人。」但是,從多方面的材料可以得知,楊佳及其母親都是極為敬畏社會公德和準則的,他們母子雖然極為貧困、多番遭受權力機關的折辱,但多年跋涉於上訪維權之路,說明他們一直相信這個社會尚有可以信賴的規則。
    
    5,李玫瑾女士發揮了上海人特有的搗漿糊的技巧,把當代整個中國官府特別是上海官府迫害人權的罪責,轉嫁給很多年前的北京的學校以及楊佳的家庭,她說:「問題出在哪裏?...要真正想研究預防這類人的犯罪心理,只有通過我們的教育,但是我們的教育在這方面做得很不好。...個人從生活上主要依賴於以父母為核心的家庭,學校教育也佔有一定的影響作用...」。
    
    
    所以,我們只有奉勸李玫瑾女士:您與閘北律賊謝有明先生一樣,似乎正在扮演絞殺楊佳的推手,這在奧運開幕之前顯得很不和諧。作為一個上海精英知識分子、一個高級警官、一個公安部的喉舌、一個學術官僚、一個國際公法的無知者,在上海警方吳志明對北京學生楊佳的絞殺問題上,您是不具有公信力的。您作為一位女性,有沒有想過楊佳尚未娶妻?有沒有想過楊佳的母親一生坎坷只有這一個兒子?您既然多年客居北京從事教育和家庭研究,想必應該讀過,王朔先生的名著名言--《我是你爸爸》說的:「瞅你那膠鞋腦袋,長得就跟教育似的!」

 

責任編輯: 紫薇  來源:草蝦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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