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襲警者楊佳的第一滴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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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鳳凰衛視的《鏘鏘三人行》,評論的是上海襲警案的楊佳,參加評論的嘉賓都對楊佳為什麼會如此憤怒並仇視警察提出了疑問。嘉賓也強調了網上出現的眾多支持楊佳的呼聲。

 

其實的確如此,中國的警察往往是權利的化身,並且形成了一個龐大的利益共同體,就如同一位嘉賓說的那樣「都是自家人」,這也是為什麼當你山西警察糾結匪徒暴力打死北京警察事件後很多網民在網上留言「狗咬狗」的原因。

 

中國警察隊伍自身管理鬆散,但是又將多種特權集合一身,技術上他們能夠成為網絡警察,利用優勢成為順風耳千里眼,法律中他們又是代言者,在某些案件中執法態度蠻橫屢見不鮮。因此在人民心中,這支隊伍自然不能夠得到多數人的尊重,即便是僅有的尊重,也僅僅限於其暴力威嚴的懼怕而已。

 

此次楊佳事件讓我想到了幾年前的孫志剛,只不過是與孫志剛被最終打死的命運不同,楊佳在認為公平缺失的情況下,選擇了暴力的解決途徑。這種解決途徑固然非法,但是這是否也意味着他沒有能夠快速的尋找到另外一條合法途徑哪?而且,在警察審理之後,這條合法的申訴途徑是否告知了楊佳哪?

 

翻閱了此次楊佳案的多篇報道,突然間讓我響起了美國著名反越戰電影《第一滴血》,這部拍攝於1982年的影片描寫主角約翰·蘭博(John Rambo)是一名從越南戰場歸來的退役偵察兵,回國後,他想尋找以前的戰友。結果卻發現戰友因為接觸橙劑致癌而早已去世。對於沒有親人沒有家庭的蘭博來說,戰友的去世讓他十分寂寞和消沉。當他漫無目的地在公路上徘徊時,當地的警察前來盤問。他回答說自己正打算去市區找一家餐館,但是警察將他帶到城外,他因此反抗性的走向城內。於是,維護地區治安的警察便以此把蘭博帶回了警局。當時美國社會對于越戰老兵非常歧視,這兩個警察的行為也正是這種社會風氣的寫照。

 

回到警局後,警察們開始對他進行侮辱式的查問。蘭博所受到的屈辱讓他回憶起在越南戰場被越南人殘酷的拷打逼問場面,於是他奮起反抗,打倒了數名警察,搶走摩托車逃入了市郊的樹林中。警察們計劃搜捕蘭博,他們通過調查,才知道這個「逃犯」不是一名普通的退役兵,他曾經是特種部隊的成員之一,是一名破壞力極大的危險人物。

 

最後,蘭博通過在戰爭中掌握的生存技能和作戰手法,將警察打得一敗塗地。影片最後,他單槍匹馬回到了小鎮上,並佔領了警察局。但是,在他的舊長官杜文勸他投降的時候,一直沉默無語的蘭博終於喊出了越戰老兵對於社會的不滿和痛苦。「打仗的時候,上百萬美元的武器我都用過,回到美國我居然連停車場的工作都保不住。」

 

《第一滴血》電影中蘭博只是被關進了監獄,而原著小說中,蘭博最後死亡了,直接終結了了電影拍攝續集的可能性。我相信楊佳最終也會因為自己的頭腦發熱步小說中蘭博的後塵,死亡。然而楊佳是否也有心中需要的呼喊哪?沒有任何一家媒體報道,因此大眾只能夠在猜測中繼續言語支持楊佳,我認為這是警方自己造成的缺失和公眾言語劣勢,大眾聽不到楊佳的聲音時只能夠想像,這是任何一個人在看到新聞事件後都會作出的猜想,而這種猜想有進一步摧毀了警方的言論……

 

如果中國的警方的監督機制不的到改善,如果公務員依然把持着鐵飯碗,領着高工資,開着寶馬警車繼續橫衝直撞,那麼很可能在社會矛盾日益嚴重的今後,更多的感覺公平缺失的楊佳會出現,即便那種公平的準則是構建在楊佳的心中的公平,楊佳們依然會拿起刀來,這種場面是可怕的。

 

楊佳襲警之後,我聽到很多人,特別是政府和某些吃官飯的專家卻高呼警察要配槍,增加保護自己的能力。我個人非常不支持這種言論,因為目前警察已經在百姓心中成為了一條多數人痛恨並有怨恨的毒蛇,如果在給這條毒蛇安裝上毒牙,那麼手無寸鐵的百姓的憤怒情緒將會更加劇增。

 

在美國剛剛結束的最高法院判決中,人民可以持有槍支成為了憲法賦予的權利。而在中國,這種權利仍然只有警察和軍隊所特有。因此,如果警察人人配槍,那麼當百姓遇到這些持有利器的強權時,他們能夠做什麼?對方隨時可以將你置於死地,而你除了上訪別無途徑,因此,無槍的人民不需要一群持槍的警察,人民只是需要一條能夠反應自己訴求的公平通途,人民只是需要尋找到在這個國家公平和正義的聲音,人民只是需要自己的權利得到尊重!

 

最後讓我們共同回憶一下《第一滴血》中的精彩對白吧:

Teasle: He was just another drifter who broke the law!

提索:他只不過是個犯法的流浪漢!

Trautman:Vagrancy wasn't it? That's gonna look real good on his grave stone in Arlington: Here lies John Rambo, winner of the Congressional Medal of Honor, survivor of countless incursions behind enemy lines. Killed for vagrancy in Jerkwater, USA.

特羅特曼:流浪罪?那在阿林頓國家公墓的墓碑上就有好戲看了:這是約翰·蘭博之墓,國會 榮譽勳章的得主,戰功顯赫的倖存者,因流浪罪被殺於美國哲克沃特。

Teasle: Now don't give me any of that crap Trautman. Do you think Rambo was the only guy who had a tough time in Vietnam? He killed a police officer for Christ's sake!

提索:現在別跟我說廢話特羅特曼。你認為蘭博是唯一在越南飽受摧殘的人嗎?他為了上帝殺了一名警察!

Trautman:You're goddamn lucky he didn't kill all of you.

特羅特曼:他沒把你們殺光就已經很幸運了。
Teasle:Are you telling me that 200 of our men against your boy is a no-win situation for us?
提索:你是在告訴我200人都沒法拿下他嗎?

Trautman:You send that many, don't forget one thing.

特羅特曼:你派出那些人,別忘一件事。

Teasle:What?

提索:什麼?

Trautman:A good supply of body bags.

特羅特曼:要有足夠的裹屍袋。

責任編輯: 於飛  來源:苗得雨博客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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