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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龍華寺奇景:警察大批進駐阻礙祭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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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寧折不彎真英雄,訪民痛悼陳小明。

2008年6月18日上午8:00~12:30時,維權先驅陳小明家屬為他在龍華寺舉辦農曆周年佛事祭典,消息傳出,上海眾多訪民表示將參加此次祭典,以紀念、哀悼維權先驅陳小明被迫害致亡一周年,更希望籍此向社會各界發出吶喊,強烈抗議上海當局對維權人士愈行愈厲的鎮壓,要求當局重視民聲,為陳小明平反。

祭典當日,暴雨如注,但仍然有近二百多心情沉重的訪民從四面八方趕來,參加周年祭典並自發募捐香火錢,以表達悲傷心意。而公安則如臨大敵,市府人員、長駐市府信訪辦警察和徐匯分局警察很早就在龍華寺守候、監視。有部分晚到的訪民被攔截在外,不得進入,還有些訪民因去廁所而被強行拖上守候在外的車輛。

雖然深受其害,更為小明屈死痛恨當局的無恥、殘暴,然而參加祭典的訪民抱着對古寺的仰望、對小明的敬重,壓制着極度的憤怒和悲哀,嚴守寺院規則,有序地參加祭典。他們全然不理會混跡在人群中的公安便衣,或安慰小明家屬,或幫助簽到、收募捐款,或為小明折錫箔、黃紙、祈禱,並互相轉發印有小明遺像的「冤」字紀念品,……(見圖)。訪民們說:蒼天都在為小明哭泣,我們同為深受當局腐敗者壓迫的民眾,更是心痛如鉸。他是上海維權的佼佼者、先驅者,是維權英雄,我們永遠不會忘記他。目前上海眾多維權者被暴打、虐待甚至死亡,小明的今天可能就是我們的明天,雖然如此,但我們決不會退縮,我們會在適當的場合向當局反映我們的心聲,為小明喊冤,也是為所有受屈者喊冤。

然而,當聽到很多人被堵在龍華寺門口,部分上廁所的訪民也被警察攔走,且寺院「陳府」門外,通道、大院、龍華寺周圍已密佈警察、便衣,人們再也無法抑制悲憤,在集體留照紀念祭典時,紛紛舉出「為維權先驅者陳小明喊冤」「寧折不彎真英雄,訪民痛悼陳小明」的悼念紙(見圖)。

二、公安強行阻祭典,強權難壓眾民意。

中午12:30時,佛事念經結束,當人們在寺院和尚的引導下,去為陳小明燒錫箔時,發現門口通道已被大批警察、便衣緊密排列攔出小道,阻隔我們和其他燒香的來客,那些香客們全都被攔在外側,紛紛低語:今天發生了什麼大事?聽說是中央重要領導前來視察?

更奇特的是,本來燒錫箔應該安排在龍華寺專門的地方,然而,家屬和訪民們卻全被攔引到寺院通向偏門出口的小道上,只放着個罐油筒,草草地將錫箔往裏扔了即了事,家屬和訪民根本無法再行拜祭、悼念,更無法再去多買些錫箔來送與小明。

陳小明的高齡母親、繼父和妹妹陳偉華等親屬原本還想哭念小明,並答謝大家。然陳偉華卻在被寺中方丈叫去、名為談話實為引開時,警察即動手粗暴將訪民和小明母親、繼父往偏門外強行推出。陳母再也克制不住,原本並不想在寺院打開的陳小明遺像和 「白髮送黑髮,撕裂心肺;維權遭殘害,政宦無道」的輓聯和「冤」字,氣憤中在被推出寺院偏門前打開,立即被警察粗暴截搶;訪民們全都憤懣難當、群情激憤,紛紛高舉「悼念紙」呼冤抗議,也都被警察搶掉,有的被打。而門外早已是里三層外三層的警察、便衣、近十輛大客車、警車守候。陳小明年老父母先被粗暴推走,陳小明的妻子和其他親屬也全被強推上車;隨後所有參加祭典的訪民,也都被強行拖、推上車;少數逃脫的訪民,在龍華寺吃素麵時,也都被搜出,無一遺漏地全部押往位於上海府村路的上海市救助站(現已成為專關押訪民的看守所)。

且根本不聽「我們受家人委託,要將做佛事祭典時花束、花籃送往陳家」的手捧鮮花、照片的訪民奚國珍、韓忠明、沈定高、許金鳳、范詩銘的請求,鮮花全部被毀,更無法施行家人原先繼續為小明悼念的活動安排。

三、非法關押虐訪民,違法告知拍攝像。

被關押在府村路的訪民,只能站或坐在地上,沒有水喝、沒有飯吃,全都餓得頭髮暈、口乾得喉上火,其中有年老者差點暈過去;手機全部被府村路專設機器屏敝失去功能;許正清因拿出手機拍攝此特別「看守所」,而被叫到辦公室,將其壓在地上搶掉手機;沈佩蘭和王麗卿被搜身,王麗卿的相機被弄壞。除極個別抗爭的人外,訪民都被強制錄像、筆錄威嚇,再由各所屬街道公安、街道人員接走。王水珍被關押到 22:50時,才被所屬地區接走。然後,大部分人到派出所又被強制筆錄,攝像,很多人被冠以「非法集會」罪名恐嚇,且拒絕出示傳喚單,如馬亞蓮進所後即要求出示傳喚單,但警察就是不給。

黃浦區西門街道的周坤當晚被行政拘留,理由是他分發所謂的「傳單」,即現場訪民手拿的「悼念紙」。此舉根本就是黃浦區政法系統對周坤的故意「整治」,因此悼念紙如屬於「傳單」,那末現場手持「傳單」的訪民和自發傳遞的訪民就都有罪,為何其他訪民都未被關押呢?

去年下半年以來,周坤已是第三次無任何過錯被杜撰罪名、非法關押了。

我們目前還不能完全得知,到底還有否其他訪民因此事被非訪關押或受到其它侵害,我們也無意責怪理應超自度外,只管佛事的寺院在強權下無奈的配合之舉,然而,我們卻有必要提醒當局:強權即便能逞凶一時,終究壓制不了民意、更無法阻止思想的遨遊、飛躍。

我們更難以想像,佛門清淨之地,會在「文明、法治的今天」,受到警察如此大規模的騷擾。

在此,我們再次強烈抗議和呼籲各界關注:

一、對上海公安破壞龍華古寺清淨和佛教規則、褻瀆佛教聖地、阻止祭典此只有日本侵略中國時才可能發生的重大不法行為,給予追究;

二、對陳小明被非法關押和迫害致死案予以調查和平反,追究相關人的法律責任,解決陳小明家的強遷事宜,落實法院判決書;

三、關閉位於府村路的非法關押訪民看守所,停止對訪民禁水、挨餓甚至毆打的虐待、迫害獸行。

四、釋放無辜被拘的訪民周坤。

五、對所有曾遭遇上述類似侵害的訪民給予司法和行政上的救濟,還民公道,還法律清明。

                                                    馬亞蓮  2008年6月19日

附件:

一、馬亞蓮:上海維權先驅者陳小明生平簡介

二、陳小明周年佛事祭典「冤」字輓聯悼念紙圖像;

三、陳小明母親、繼父手托的陳小明遺像和輓聯圖像;

四、陳小明生活照3張

五、訪民周坤在龍華寺現場照片2張。

六、陳小明周年佛事祭典現場的其它圖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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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維權先驅者陳小明生平簡介

1、由單純為個人權益抗爭的訪民成長為人權衛士。

陳小明生於1953年2月16日,初中文化。1969年從上海五四中學畢業後,赴江西安遠插隊務

農,期間因幫助他人被傳染慢性肝病。1979年陳小明回到上海後,在上海家化公司就業,從事技術工作,工作之餘繼續進修,拿到高中文憑。

1994年8月,陳小明與父母同住於上海徐匯區長樂路445弄的住房被強制拆遷,他開始自學法律知識,並提起多項行政訴訟。1994年下半年陳小明提起行政訴訟,經「(1994)徐行初字第20號遷第10號」決定書確認,徐匯區政府強遷違法。但判決書卻如同一張廢紙,根本未予實際解決的作用。至今,陳小明家被強遷的住房問題未得絲毫解決。陳小明被迫害致死後,上海當局更是實際賴掉陳家住房的解決,沒有任何政府部門、法院系統的人員出面來談過陳家被強遷的住房解決事宜,也沒有談過落實法院判決書的事宜。

1994年陳小明因慢性肝病從家化集團長期病休,只拿少量的長病假工資度日,根本無法維持其生活、就醫所需,多年來靠僑居國外的弟妹接濟生活。

為爭取合法權益,陳小明逐級上訪直至告到中央各信訪部門、最高人民法院、全國人大等,但都無任何結果。2002年5月14日到市府信訪,與其他幾位訪民到位於康平路上海市府領導辦公地附近拿自行車,而一起被非法拘留15天;2005年8月 19日又因和六十多位訪民到黃浦區看守所接馬亞蓮,而與張翠萍、田寶成、張存偉被警方反拗雙手壓在地上,並被違法警告處罰。陳小明還與上海眾多訪民一樣,幾百次的被監視、跟蹤、軟禁。

在長期的維權抗爭中,陳小明以自身痛苦的維權經歷和法律知識,為更多遭受強迫拆遷、非法羈押的上海公民爭取住房權利保護和人身自由保護,用法律手段尋求公平正義和其它合理解決方式,代理了大量的行政訴訟。由一位維護自身利益的訪民成長為不畏風險關注其他公民的住房權、人身權和致力於推動人權救助和保護的人權捍衛者。由於他認真、負責、直率、不畏強權敢於抗爭、處處為他人着想,獲得廣大維權人士的好評,但卻因此得罪上海市、區政府;更由於在國內無媒體敢於接手、各級政府均推諉並謊報的現實惡狀,陳小明將大量被非法侵害的案例向國際社會披露,希望能因此引起中國國家領導人的重視和關注,更遭致上海當局的痛恨,以致不惜代價,用極其卑劣、殘酷的法西斯手段,將陳小明關押虐待致死。

2、因參與高智晟倡導的絕食抗爭被捕,更因將大量違法動拆遷案例向國外公佈受到當局痛恨被判二年。期間受到人身虐待,並被剝奪健康權致亡。

2006年2月15日,陳小明在與美國駐上海總領事館的官員見面兩日後,因參與高智晟倡導的絕食抗爭,與另外三位維權者韓忠明、馬亞蓮、付玉霞分別被上海當局非法「監視居住」並抄家,無合法手續搜走桌上型電腦、筆記本電腦和家用型DV攝像機、錄像帶、照片、本人上訪材料、近年來收集的官商勾結倒賣土地和非法關押維權民眾等大量證據資料,還有其弟妹委託他代管的銀行卡7張。同時,警察還搜查了陳小明僑居日本的妹妹陳偉華的家。事後,只出示了部分抄家清單。7張銀行卡是國外親屬多次向公安抗議才歸還,其它實物於二審維持原判後才歸還,陳小明自家的材料和搜集的他人案例被違法沒收。

據同樣被盧灣區公安分局「監視、但提早釋放的女訪民聽公安講,陳小明與她曾都被非法「監視」於建國中路22號的盧灣區公安分局的一個老倉庫中,陳受到卡頭頸、剝光衣服、皮帶捆綁的虐待、毆打,該訪民還曾在2006年3月6日半夜、3月26日早上及中午曾聽到他呼喊「救命!救命!」的慘叫聲,此後可能被轉移到其他地方繼續關押。但公安卻對陳母謊稱:陳小明現在賓館裏,我們對他「很好」,拒絕陳家人多次索要的關押手續和理由,並拒絕家人和律師提出會見陳小明的要求。陳小明被正式逮捕前,家人再也無他的任何消息。

2006年7月11日上海市公安局盧灣分局才向家人送達「逮捕書」,罪名是「尋釁滋事」。陳家人聘請上海眾華律師事務所劉道鳳律師代理此案;2006年11月23日劉律師收到公訴狀,才知罪名已變更為「擾亂法庭秩序」,藉口是2004年 10月28日陳小明為毛恆鳳案作代理人時有「擾亂」情節。但陳小明的父母未被允許參加庭審,且法官不許陳小明在庭上為自己抗辯,也不按法律規定採納陳小明律師要求被告的證人出庭作證的請求。

陳小明家屬在不服此案枉法裁判的申訴登記表中指出:「此罪名完全是為迫害陳小明的污陷。一、陳小明以代理人身份前往是合法的;二、法官遲到50分鐘宣佈開庭延期即沒有法庭;三、楊浦法院在同一天開出2張「陰陽」開庭通知書,同一內容同一時間而在不同地點開庭,這「陰陽法庭」是非法法庭;四、沒法庭何來擾亂法庭?五、法官毆打原告代理人(有當地公安部門出具的報案記錄和驗傷記錄);六、公訴陳小明開庭時不敢傳喚證人當庭質證;七、陳小明2006年2月15日開始被非法綁架監視居住,地點居然是建國中路22號盧灣區公安分局老倉庫直到2006年 7月11日逮捕拘留時間超過刑訴規定73天皆明顯違法;八、羅織罪名,不斷變更罪名。2006 年2月15日開始是泄露國家機密,後更改為尋釁滋事再變更為擾亂法庭秩序罪,明顯虛構罪名。上海政法機關利用關押和在獄期間施行刑訊逼供、剝光衣服、皮帶捆綁、卡頭頸等酷刑迫害虐待至生病後不准看病、服藥、保外就醫、病變至肝硬化,最後變成肝癌晚期大噴血慘死。……,利用公權故意違法殺人。」陳家人在此申訴表中要求「一、陳小明的非法判決迅速平反昭雪,還其清白;二、1994年8月陳小明被非法強遷的房屋迅速妥善解決。」

此案實際不需任何證據,只需憑最基本的常識,即可證明對陳小明的關押是違法的,是當局強行的迫害。一、對陳小明和另外三人的「監視居住」完全是違反「公安不得專設監視場所」、……等等法律規定的;二、陳小明如2004年就有擾亂法庭的違法行為,怎會經過如此漫長的近二年時間才被追究;三、未按照法律規定,在二十四小時以內,將拘留和逮捕原因和羈押地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或者他的所在單位」;三、無任何合法理由,拒不公開開庭審理(表面公開,實際秘密,否則其家人就不可能被拒參加庭審);四、證人筆錄證據也都是2006年3月、4月、7月才產生的,此明顯事後回憶證言,有多少可信度?更違反事發當時就應追究的公安職責;五、被實施刑事強制措施與最後定罪的罪名,完全不相干;四、採取刑事措施的程序完全不合法,程序違法必然導致實體的違法;五、從實施刑事措施到被公訴,陳小明的諸多合法訴訟等其它權益均被剝奪;六、剝奪刑事犯也必具有的生命健康權,不給看病、吃藥,故意讓他疼痛難忍直至死亡;七、施行虐待和酷刑;八、違反了一系列國際法等相關規定(此略)。

然而,無論律師如何依據法律指出對陳小明拘捕的違法性、陳小明系合法維權,無論此案如何荒唐、漏洞百出,……等,都無法改變當局「收拾」陳小明的狠心,無法改變法院依令而為的現狀,2007年1月9日法庭判處陳小明兩年徒刑;陳小明不服,提出上訴,但法院並沒有再次開庭,也沒有讓辯護人提供辯護材料。3月20日,上海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宣佈維持原判。

2007年4月2日,在陳小明被關14個月後,家人才獲准第一次探視他。陳母發現他非常虛弱,疼痛難忍,無力說話。想了解他的病情,但看守警察不允許他多講話,當他談及自己病情加重和關押期間受虐待時,在場的獄警好幾次打斷他,阻止他向家人講述細節,有一次甚至強暴地動手按下他的頸部, 使他無法繼續說下去。

為此,家人和他本人都向獄方提出要求,請醫生檢查病狀或保外就醫,都未獲准,2007年 1月8日,向盧灣看守所遞交保外就醫申請,但無任何回復,此後多次寫信也都石沉大海。送去的藥品,全部拒收。獄方只讓他驗過一次血,但化驗結果沒有通知他和家人。陳小明被送到青浦監獄後,2007年4月25日家屬又申請保外就醫和請求給陳小明吃藥,仍無回音。

2007年4月4日,陳小明由上海盧灣看守所轉到青浦監獄。2007年5月10日,陳小明在病情嚴重情況下被送往安徽皖南白茅嶺監獄。2007年6月18日白茅嶺監獄趙主任緊急來電,陳小明病危速去料理,並說陳小明送來時已病重了。但陳小明父母多次聯絡有關負責部門,都未獲准探視和保外就醫。後因陳小明病情惡化,獄方才將他被送到上海提籃橋監獄醫院。該醫院見他已病情危急,兩天後才由白茅嶺監獄通知了陳小明家人,家人立即趕去探視,卻又遭到獄方拒絕。

幾經波折,家人一次次聯絡相關負責部門,才終於獲准探望陳小明,家人隨即提出保外就醫,但獄方表示有手續要辦。直至6月29日才允許保外就醫,家人將他直送中山醫院搶救。此時陳小明已經非常虛弱,大量吐血,無法說話,肚皮很大,肝臟腹水,人極其消瘦,皮膚也嚴重脫水。醫生檢查後說他肝臟生有腫瘤,已經進入晚期,根本來不及搶救。此外,陳小明臀部還有一大塊紫色瘀傷,陳家人懷疑他近期在獄中被人毆打過。

2007年7月1日,陳小明被「保外就醫」放出兩天後,大量吐血不止,於晚七點半左右去世。

3、家屬上訪幾十次,陳家住房強遷和陳小明被違法關押、殘害冤屈致死問題無任何部門理睬,未得絲毫解決。

2007年6月,已定居日本的妹妹陳偉華專程趕回,和高齡母親、繼父開始幾十次走訪和信訪上海市、區信訪辦、上海市、區公安局、市檢察院,紀委,中央各級部門,然而卻無任何部門理睬,上海當局、法院系統有意賴掉陳家住房的解決,當然更不可能承認陳小明被違法判刑、受虐致死的事實。

陳小明亡故後,開發商得知陳小明父母要入住位於桂林東街的強遷房暫且安身,唆使下屬物業公司拆去該房門鎖,威脅陳小明家人。(此事陳家人報110解決)

現陳母天天無法入睡,想到陳小明就淚流滿面、撕心裂肺,更由於之前一直受陳小明的照料,小明又非常孝順二老,更是痛苦難當,現身體情況很差。陳母說,就是在國民黨時期、在日本侵華戰爭時期,我也沒有受到過如此家人被非難的事情。現卻有理無處講,講理要致死。陳母只恨自己年老衰弱、否則她真想與直接參與迫害陳小明的貪惡官員拚死,隨兒而去。

妹妹陳偉華說,政府是否認為我們陳家人都老實,非要我們將事情進一步鬧大才睬我們。以前只是聽哥哥小明說「現在的上海政府蠻不講理,官商勾結侵害百姓非常普遍,……。」我還不太相信,以為他是自己受到傷害後,有些偏激。但我真沒想到,僑居日本十年後再回到中國,親身經歷了,才知真的就象小明所述,且有過之無不及。號稱「文明、法制」「代表人民利益」的執政黨內的一些官員,竟會如此無賴、流痞、強橫。

三、國際社會頒發陳小明「住房人權衛士獎」,訪民永遠悼念、緬懷他的業績與奉獻。

陳小明在他生命的最後幾年裏,為捍衛人權、促進政府改變住房強拆執政理念、改善和遏止蠻橫強遷、強搶公民住房合法化進程,作出了貢獻並為之付出生命的代價。2006年12月,陳小明(當時他已被關押10個月)與其他六位維權人士一起,獲得總部設在日內瓦的"全球居住與反迫遷中心"頒發的"住房人權捍衛者獎"。

然而,遺憾的是陳小明本人並不得知此事,他更不會知道因他的奉獻而受到恩澤的訪民對他深切的緬懷和紀念。

我們祈願上天有眼,讓小明地下有知,讓小明早日超度並獲得真正的安寧!

                                     馬亞蓮     2008年6月20日

 

陳小明母親、繼父周年佛事祭典手舉的輓聯

陳小明母親、繼父在家中為小明設的靈台

陳小明:周年祭典輓聯圖片

陳小明生活照-1

陳小明生活照-2

部分參加人員席地而坐

家屬和訪民祭拜

訪民集體手持悼念紙合影-1

訪民集體手持悼念紙合影-2

訪民集體手持悼念紙合影-3

訪民集體手持悼念紙合影-4

被抓訪民周坤-中間白領藍衣光頭的中男子

被抓訪民周坤

訪民魏勤和張雪英正在祭拜1

訪民魏勤和張雪英正在祭拜2

訪民正在募捐香火錢

訪民折錫箔

方丈為陳小明超度

訪民正在折錫箔

公安便衣混在人群中-見右一

公安便衣混在人群中-見左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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