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股失利後雇「高參」幫忙,錢沒賺到卻賠上了性命。近日,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了一起因炒股失利引起的殺人案,「高參」李公信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
王某的兒子案發後回憶,雙方達成了口頭協議,如果李公信炒股掙到錢,王某將按利潤的40%給李公信「分紅」;如果炒賠了,由李公信自己承擔。
在李公信的指導下,不到兩個月,王某所買的股票賠了3萬多元。王某便按事先的約定,多次要求李公信給予經濟補償。在王某的追要下,李公信於當年8月給了王某1萬餘元損失費,又出具了欠條,內容為 「今欠王某炒股錢貳萬肆千元,11月底以前再還壹萬元,其餘的在2007年9月底以前還完」。但到還款期時,李公信又以各種理由推託。
2006年12月1日8時許,王某將李公信找到她家,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因如何支付賠償款的問題二人發生激烈爭吵。惱怒的李公信產生報復念頭,以回家取錢為由離去。當日10時,李公信從自家找出三角刮刀、剔骨刀各一把以及土製四連發手槍一支來到王某家。雙方見面後,再次為如何支付賠償款問題發生爭吵和廝打。廝打中,李公信持三角刮刀刺向王某胸、背及面部,將王某當場殺死。
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近日審理後認為,李公信連刺被害人要害部位十餘刀,將被害人殺死,手段極其殘忍,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法院判決:李公信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王某的兩個兒子經濟損失191892.5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