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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高法院長肖揚:大陸沒有沉默權 只有交待

「我知道你今天會來的。我把你原來的題目找出來,等一下……」昨天,全國人大代表、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肖揚參加完山西代表團討論後,對迎上來的本報記者說。

  據京華時報報道,  



  昨天,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肖揚在山西代表團參加討論。本報記者 胡雪柏 攝


  關於沉默權 法律還未規定沉默權

  記者:全國法院在審理職務犯罪、貪污腐敗和高智能犯罪時,是否要設立被告人的沉默權?

  肖揚表示:(中共)國家法律規定,任何人必須如實交待自己所犯的罪行。到現在為止,法律還沒有規定有沉默權。我們審案的原則是重證據,不輕信口供。沉默不講,如果其他證據確實充分,同樣可以判刑。當然,反過來講,只有口供,其他的證據不充分,也不能判他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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